㈠ 被別人貸款留了電話號碼,本人也沒有去也沒有按手印算不算擔保人
不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在貸款合賀飢同中簽字或蓋手印作為擔保人,就不算是該貸款的擔保人。即使對方在貸款申請中留下了您禪鉛返的電話號碼作為聯系方式,也不能證明是該貸款的擔保人,電激正話號碼並不能代表您對該貸款的任何承諾或擔保。
㈡ 別人貸款留我的電話號碼是擔保嗎
當別人貸款的時候,都是需要填寫一個緊急聯系人,如果你的電話號碼被人當做緊急聯系人填上去了,對方逾期了你大概率會收到簡訊和來電的,不接不理就可以了,或者說明情況,讓對方取消掉。
朋友貸款保留你的電話號碼,不是讓你做擔保人,它只是一個貸款憑證。 通常情況下,您沒有任何風險,但為了安全起見,您必須首先確定三件事。
1、打電話來的是什麼單位,如果是銀行,他們一般會先自我介紹,開門見山,只是為了證明這個人是否存在,或者這個人是否在那裡工作,這只是你和他的關系。 如果您有個人貸款,您必須仔細回答。 只要涉及到擔保或者好朋友這些敏感字眼,你就要小心說話,別隨便說好,以防被惡意錄音。
2、你要問你朋友實際借的是什麼貸款,和來電者有沒有出入。
3、掛斷電話前,應加一句,這只是朋友的證明,沒有任何承諾或保證。
可以聯系經辦銀行說明,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寫入貸款人手機號碼的,或者在貸款審核階段,經辦銀行打電話詢問是否為手機號碼為貸款人的時候,說不知道情況即可。
貸款時所留的電話號碼都是作為緊急聯系人,不代表要對貸款人的任何負債逾期行為負責。緊急聯系人既不是共同貸款人,也不是擔保人,只是銀行以防聯系不上貸款人時,可以通過緊急聯系人找到貸款人。所以緊急聯系人沒有任何還款義務,如果緊急聯系人被要求還款或是遭到威脅,可以走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如果自己的手機號碼泄露,被別人辦理貸款時預留給了貸款機構、平台的話,那有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因為如果貸款出現逾期情況,平台、機構往往就會根據借款人預留的電話號碼打給借款人本人來提醒對方還款。所以一旦自己的號碼被別人申請貸款時使用了,那當對方不還款的時候,自己就很可能會收到平台機構打來的貸款催收電話。
對於這種情況,直接告知對方自己並不是借款人,讓對方不要再打電話提醒自己還款,去找真正的借款人催收就行。
而為了不莫名其妙地接到催收電話,大家平時一定要注意保管好個人信息,以免信息泄露。要知道,一旦個人信息被別人得知,很有可能會引起安全隱患,若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不好了。當然,自己的電話號碼也可能是被有些「朋友」利用的。
㈢ 貸款的緊急聯系人是擔保人嗎
貸款的緊急聯系人不是擔保人。擔保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再如債務等項的擔保方面,擔保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出保證行為的人。
而貸款的緊急聯系人的主要義務是在貸款機構無法聯繫到借款人時幫助聯系借款人,並不承擔貸款責任,在實際操作中聯系人的信息均是借款人填寫,而很多情況聯系人並不知其已成為「聯系人」,銀行也並不審核聯系人的相關信息,故此碼游「義務」即非法定也非約定義務,對聯系人不具有約束力。
一、緊急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緊急聯系人和擔保人不是一回事,有以下幾種區別:
1、要求不同
(1)緊急聯系人
借款人將對方填寫為緊急聯系人,是不需要徵求對方同意的,一般只需要提供姓名、聯系方式就行了。
(2)擔保人
信貸機構需要核實擔保腔態人的資質,一般要求擔保人具備穩定的償付能力,個人信用良好,在本地有居民戶口和固定居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借款人的貸款主要用途沒有關系等等。
2、責任不同
(1)緊急聯系人
借款人在信貸機構有留下緊急聯系人的電話,可就算借款人貸款逾期後失聯了,信貸機構打電話給緊急聯系人,也只是希望能讓緊急聯系人幫忙找下借款人,但不會讓緊急聯系人為借款人還款。
(2)擔保人
擔保人根據提供的保證方式要承擔的責任不同。
3、影響不同
(1)緊急聯系人
除了可能會被信貸機構打電話發簡訊騷擾外,沒有什麼別的影響。
(2)擔保人
借款人的債務會成為擔保人的隱性債務,屆時擔保人可能會因為負債太高不利於自己辦理信貸業務。一旦借款人逾期,擔保人的徵信報告也會留下該筆借款的逾期記錄,並且還會被信貸機構花式催收,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伍模源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㈣ 貸款回訪電話是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不是,接回訪電話的人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因為接電話的人只能說明貸款人的現在,而不能說明白貸款人未來的情況。銀行貸款擔保人資格條件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與借貸本案無牽連;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