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貸款,財務負責人責任有多大
國有商業銀行基層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近期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1、調整經營思路,優先支持績優中小企業市場競爭基層行要調整經營思想,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求得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經營機制。要認真研究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了解當地政府發展中小企業的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加強管理和開拓市場,在著力培育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的前提下,對有效益、講信譽、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在行業上,要重點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行業和產品、適合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的行業和產品,有自身發展優勢和經營特色的行業和產品、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產品、發展前景廣闊的新興行業和產品。在企業的選擇上,要重點支持信用等級高的企業,資產負債率低的企業,生產經營穩定、貨款回籠快、現金流量大的企業,財務制度和內控機制健全的企業,能提供無風險或低風險貸款擔保的企業。2、大膽探索有別於大企業的信貸管理方式中小企業不僅在規模上,經濟實力上有別於大型企業,其經營方式、管理方式、資金營運結構也不同於大企業,完全把對大企業的信貸管理方式運用於中小企業、既不利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也無助於基層行改善管理水平。基層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必須進一步摸清中小企業的特點,並徹底摒棄以企業規模論風險的錯誤想法。首先要堅持商業性貸款經營原則。國有商業銀行基層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必須依據市場經濟法則,以經濟氦弗份煌莓號逢銅撫擴效益為中心,以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增長和自身業務的健康發展為前提,嚴格堅持安全勝、流動性、效益性的商業銀行信貸經營原則,對不同經營規模、不同經營方式,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業一視同仁,支持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企業在競爭中發揮優勢,不斷發展壯大。其次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要有可靠的還款來源,要把握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性、經濟效益的穩定性、發展階段的成長性、現金流量的充足性和擔保方式的可靠性,確保第一還款來源和第二來源,支持其合理的資金需要。第三要加強貸後管理,監督企業的還款來源完整無缺。信貸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企業的資金使用情況、經營管理情況、財務收支情況、貨款回籠情況、銀行存款變化情況等。對貸款保證單位要經常了解其經營狀況和代償能力,對貸款抵押品要經常了解其保管和價值變化等情況。一旦企業的還款來源出現問題,危及銀行貸款本息的按期收回,就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貸款的安全。3、有計劃地不斷完善對中小企業的配套全國服務體系首先要在提供結算、匯兌、轉賬及財務管理、咨詢評估、資產核算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一方面幫助企業解決資金經營中的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密切銀企關系,樹立銀行的服務形象。其次,要充分利用銀行量多面廣、信息靈通的優勢,及時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信息,幫助其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增強其市場競爭能力。第三,還要提高銀行內部的辦事效率,加強資金調度,保證按時結算,不斷拓寬和完善金融服務領域和服務項目。第四,積極參與中小企業的改制和重組工作,力爭通過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達到既可以激活銀行貸款。又可以促進企業發展的雙重目的。4、有效運用多種貸款擔保方式,增強銀行貸款的安全程度中小企業貸款難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業提供擔保難,在國家積極發展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的條件下,要加強與貸款擔保機構的配合,引導企業加入貸款擔保組織,簡化擔保程序。同時,為了增強企業用好銀行信貸資金的責任感,提高企業償還銀行貸款的意識,除要求借款企業辦理合法、有效擔保外,可嘗試增加企業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為連帶責任承擔者,在企業不能按期歸還銀行貸款時,由企業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承擔無限責任
B. 單位財務負責人自己申請貸款對公司有影響嗎
單位財務負責人自己申請貸款,對公司沒有影響。
但單位財務負責人如果個人背負較大債務,對單位來說會有隱患。
C. 公司貸款還不上財務負責人承擔嗎
法律分析:公司欠款財務負責人不需要承擔什麼。因為財務負責人也是屬於一個社會的崗位的,他也是企業的一名員工,那麼他的薪資也是沒有拿到的,她的付出也沒有得到對應的收獲,而且公司欠款,這個不是他能夠決定的,最主要的是,公司高層的方案出現了問題這個事情他也是沒有辦法左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D. 公司貸款財務負責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公司貸款財務負責人要根據情況承擔責任。如果企業辦理貸款卡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實的,經辦人及財務負責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提供給銀行的信息失真,沒有造成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也會受到會計法的處罰。企業貸款不會追求經辦人責任,除非在經辦過程中出現明顯有損貸款人和借款人利益的情況時才會提升到法律程序。一般情況下,只需要企業去銀行做一份新經辦人員印鑒的留取就可以了,不用擔心別的法律責任。如果在經辦過程中,利用偽造文件等進行貸款申請,會追究企業和經辦人員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E. 公司貸款和財務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沒有關系。只能說財務人員有義務提醒股東或者法人近期應償還的貸款,但是財務人員已經提醒,但是到期公司還是無法還貸就和財務人員沒有關系;因財務人員失誤應到期還貸未還,這個財務人員是有責任的,至於處罰的話可以追訴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F. 律師你好! 我父親是公司法人 而我是公司財務負責人 公司貸款還不上了 兒女有連帶責任嗎
沒有,公司的貸款由公司償還,除非你個人做了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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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企業貸款無力償還,財務總監及公司負責人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貸款這么大的事,肯定是公司決策層的統一決策。也就是董事會由決議的事。
並不是某個個人應該把還不了貸的責任承擔起來的問題!
貸款無力償還,那當初是質押貸款還是擔保貸款?企業做破產清算。中國的企業都是有限責任。
財務總監及公司負責人有責任,但不應形成法律責任(個人理解)
H. 以公司名義貸款擔保人資產抵押,法人的家人或個人資產會受牽連嗎
看公司的性質,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擔保人不是法人,那麼法人沒什麼關系。如果是個人獨資公司,可能有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