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給人做擔保貸款有什麼風險注意這些事情!
金融行業里,貸款的產品和方式多種多樣,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只要符合條件,有相關的資格,就可以輕松申請貸款。其中擔保貸款是歷史比較悠久的一種,我們常常說,不要隨便給人做擔保,因為要承擔很多的風險,那麼具體有什麼風險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2. 公務員擔保貸款,有什麼風險
被擔保人到期不能還款,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如果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擔保人就要代被擔保人履行相應的責任,因此為他人提供擔保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近年來,部分金融機構相繼開展了以公務員身份和穩定收入作擔保的新型貸款形式,此種擔保貸款在支持個私經濟發展和全民創業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但是,通過對部分金融機構網點的信貸調查中發現,由於多方面原因部分公務員擔保貸款已背離了初衷,風險隱患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擔保責任認識不夠,部分公務員輕信朋友,輕易為他人擔保。
二、額度把握不準,公務員擔保能力有誇大現象,擔保金額隨意性。
三、標准把握不夠,公務員擔保的手續欠缺。僅憑一份個人身份證明,一張單位工資證明,並不能完全證明擔保人的擔保能力。
為謹防公務員擔保貸款帶來的風險,建議:
一、金融部門要加強對擔保人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同時要通過機構或網點的聯機協作,對公務人員重復擔保現象予以重視和制止。對公務員擔保貸款中任意擴大擔保額度、手續不全、違規一次性發放貸款等現象要及時查處,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擔保貸款的發放和管理。
二、公務員要掌握擔保貸款所承擔的責任,謹慎對待為他人擔保貸款。
三、銀監部門要督促有關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公務員擔保貸款的管理辦法,引導其步入規范化運作的軌道
3. 公務員拿工資卡擔保貸款對自己有影響嗎 會影響取工資嗎
應該不會影響取工資,但如果借款人還不上,就要對你有影響了,你要替還的。然後你再去找借款人還錢。《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4. 本單位職工買房貸款要另一名員工作為擔保人,需要單位開工資證明,有什麼風險
如果為另一個人擔保買房 ,那麼一旦購房者無錢還貸了 ,那麼擔保人就要替被擔保人 還欠銀行的債務 因此說替別人擔保 是有風險的 一旦貸款人 還不上錢了 剩餘的債務就要由擔保人來還
5. 做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做貸款擔保人是有風險的。不論是給你的直系親屬還是你的摯友做擔保都有風險。
1、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
2、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塌升游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團銷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3、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笑族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4、一旦借款人負債累累無力償還,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負全部償還責任。
6. 幫人有公職金貸款做擔保有什麼風險
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人,那將從此與被擔保人一起承擔公積金貸款一切風險的連帶責任。被擔保人不償還貸款,或逾期未償還,都是由作為連帶責任人先予以償還該貸款。如果被擔保人正常還款,保持良好的信譽,對擔保人就沒有影響,也不影響買房。不能用房產證更換擔保人。
公積金貸款擔保可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不同形式的擔保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不同。
1、一般擔保人:
如果在和住房管理公積金簽訂擔保合同時,沒有約定連帶擔保責任,這種就是一般擔保。
一旦貸款人出現違約,或者欠款不還,甚至是跑路失聯,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會讓擔保人協助聯系貸款人,讓其還款。而不會讓擔保人給貸款人還款的,不過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
2、連帶責任擔保人:
如果擔保人在簽訂擔保合同時,約定的是連帶擔保責任,這就會有一定的風險,主要分為兩個方面:
1)貸款人逾期不還款,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為貸款人還款,要是貸款人不幸身亡,那麼這筆貸款就會全部落到擔保人身上,要是不還款,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2)貸款人的負債也會計入擔保人的負債中,會影響擔保人辦理銀行業務的額度。
總之,作為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是會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不要輕易給人擔保,如果要擔保也一定要了解清楚被擔保人的信用狀況和經濟還款能力再做決定。做擔保後,可以從自己的徵信報告上了解貸款的還款情況。
3、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
擔保責任按以下方式承擔:
1)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借款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貸款人提供保證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人的所有財產都應當用於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