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有過逾期的可以作擔保人嗎
貸款人提供了擔保人後,銀行會查擔保人的徵信,查詢原因是擔枯老保資格審查,從兩個方面來判斷擔保人是否具備擔保資格。
1、個人信用:擔保人也就是充當著「抵押物」的角色,有了擔保人的存在,銀行對資金的回收也有了一定的保障,要是擔保人徵信有逾期,銀行可能不會讓他們做擔保人,畢竟人無信不立,做擔保人也是如此,不過具體還是要看逾期程度,當前有逾期的是做不了擔保人的。
2、還貸能力:擔保人如果是承擔連帶責任,必須在貸款人無力還款時為其還貸,這就得有足夠的財力、收入才行。銀行會在徵信報告上查擔保人的借貸信息,結合其負債率、收入,來判斷其擔保能力,負債低鋒和、收入高的,像事業單位、公務員、企業中高層管理比較容易過。
最後要提醒的是,給人做擔保不是一件小事,一旦成為別人的擔保人,徵信報告上會留下擔保查詢記錄,並且擔保記錄還會被銀行看成是擔保人的隱形負債,影響以後擔保沒基升人自己辦理銀行信貸業務。事關切身利益,千萬要謹慎,不要隨便答應給別人做擔保。
⑵ 自己有房貸還能給別人做擔保嗎
原則上可以,實際上的話,就要看你的資產,如果你是提供資產幫人家做擔保的,資產能大過你和你那朋友總貸款的額度,是沒問題的; 但是,如果你不提供資產幫別人做擔保,銀行一般不接受。
⑶ 本人已經有銀行貸款,還能再做別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么
你有銀行的貸款,只要你個人徵信報告良好,那麼也是可以做其他人在別的銀行貸款擔保人,因為你的信用是好的
⑷ 有貸款的人可以給別人做擔保嗎
1、自己已經貸款的人,同樣可以為別人做擔保。《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3、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4、《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⑸ 欠著房貸可以給人擔保貸款嗎
欠著房貸是可以給別人擔保貸款的,只是欠房貸的擔保人不能因拖欠房貸而產生逾期記錄,一旦產生逾期記錄再由央行統一記錄到徵信系統,貸款人就不符合擔保人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擔保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擔保人必須是中國境內公民;
(二)年齡在18周歲至60周歲以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具備一定勞動技能。
(三)擔保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四)擔保人自願申請,承諾擔保。
(五)擔保人的信用記錄符合《個貸管理辦法》規定的信用記錄條件。
另外,擔保人在一些特殊條件下是不需要履行責任的。
根據《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一般擔保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和前款規定的擔保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根據《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定: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⑹ 有貸款還能做擔保人嗎
現在很多人貸款會找親朋好友來做擔保,但有些親戚或者朋友可能自己本身也有貸款。那麼,有貸款還能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也是可以給別絕敏汪人做擔保的,因為能否做保證是由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來決定的。
一般保證人在償還了自己的貸款,而餘下的收並仔入還足以替他人擔保辦理貸款的話,銀行也會同意的。因此只要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通過了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的審核,即使該保證人有貸款,也是具備替別人擔保拿頌的資格的。
不過你在找他人做擔保的時候,如果那個人有貸款在身的話,最好還是換一個人進行擔保,畢竟有貸款在身在一定程度上是會影響其償債能力的。如果你自己有貸款在身,最好也不要輕易給別人做擔保,如果借款人不還錢的話,銀行或貸款機構可能就會要求保證人代為還債。
⑺ 我給人擔保銀行貸款那個人沒還錢 我還能給別人做擔保人嗎
可以
可以為別人做擔保。《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
⑻ 貸款了還能做擔保人嗎
貸款了可以做擔保人。
如果信用良好是可以的。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貸過款的話想要做別人的擔保人是可以,但必須要清楚做擔保人要承擔的責任,在不清楚的情況下不要貿然當別人的擔保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⑼ 在有貸款的情況下能夠為別人擔保嗎什麼情況不能做擔保人
想要申請貸款,需要申請者能夠滿足借款要求,有些申請者自身資質不太好,貸款機構就會要求提供擔保人。那人們在有貸款的情況下能夠為別人擔保嗎?什麼情況不能做擔保人呢?擔保的風險又有哪些?一起來看看吧。⑽ 欠著房貸可以給人擔保貸款嗎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當事人,根據擔保能力來看,如果有經濟償還能力,是可以做擔保人的,退休人員是根據各銀行的實際情況定的,不是每個銀行都一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