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陽光就業所在區劃是什麼意思
(一)勞動用工備案類業務: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續簽、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解除、集體合同簽訂、集體合同終止。陪燃
(二)勞務派遣類業務: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勞務派遣變更登記、勞務派遣注銷許可。
(三)特殊工時類業務:特殊工時認定、特殊工時變更。
(四)人力資源機構類業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認定、蘆或虛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變更。
(五)就業創業服務類業務:就業創業登記證申請、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密集型小企業認定、稅收減免認定、公益性崗位開發認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崗位認定、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創業培訓開班申請、民營孵化基地認定。
(六)就業政策申報類業務:就業創業服務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後續服務補貼、單位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高校畢業生創業求職補貼、高校畢業團神生創業補助、民營職介機構攤位補貼、民營孵化基地補助資金、校企培訓就業對接補助、緊缺專業工種就業補助、其他就業扶助。
(七)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其他業務。
隱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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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重慶市江津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召開就業創業工作會
重慶市江津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召開就業創業工作會
5月28日,重慶市江津區2018年就業創業工作會在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大會議室召開。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局長黃文科主持並講話,各鎮街社保所所長、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科室負責人等50餘人參加會議。
會上,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副局長張權銀傳達全市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工作會議精神及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電視電話會精神,對各鎮街承擔的就業創業任務完成進度進行了通報,對就業扶貧、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定製計劃等工作進行安排。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副局長鍾小莉、付萬君就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大賽、返鄉創業典型培育收集、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大賽等工芹尺作進行安排布置。在座談交流環節,部分鎮街結合工作實際,圍繞《返鄉創業試點鎮街鄉村振興行動工作方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對各鎮街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
會上,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局長黃文科回顧了2017年該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工作情況。全年城鎮新增就業30893人,創業擔保貸款10742萬元,就業技能培訓6302人,失業保險參保125229人,城鎮登記失業率2.8%,各項指標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就業創業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實。在2017年就業創業服務管理工作綜合評價中該區獲得全市前三名的好成績,主要取得以下五方面成效:一是堅持做大總量、拓展渠道,全區就業局勢持續向好;二是堅持試點引領、完善體系,創業創新氛圍日益濃厚;三是堅持聚焦重點、創新舉措,困難群體就業切實加強;四是堅持強化培訓、打造品牌,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五是堅持提質增效、便民利民,公共就業服務不斷提升。針對2018年的重點工作,他強調圍繞「高質量、供結側、更充分」三個關鍵詞抓好八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續完善就業優先政策,抓好特色扶持政策制定,積極營造寬松環境。積舉首李極制定出台區級政策文件,力爭形成江津特色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體系,讓工作更有抓手。二是開拓人力資源保障渠道,抓好供給平台基地搭建,著力滿足市場需求。切實做好全區人力資源主市場和工業園人力資源分市場「1+4」體系建設,在雙福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和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中心。三是推進全國返鄉創業試點,抓好鎮街試點創建工作,培育鄉村振興新動力。在條件成熟的鎮街試點開展農民工返鄉創業振興鄉村行動,重點打造返鄉創業平台、成立返鄉創業協會、培育返鄉創業重點產業。四是加強創業項目精準扶持,抓好專項活動組織推廣,激發創業創新活力。升級創業培訓,編輯創業故事,組織好創業大賽、論壇、路演等活動,營造良好氛圍,解決創業「本領慌」。五是推動「津工精匠」品牌引領,抓好精品培訓人才培育,壯大技能人才隊伍。持續開展第二屆「津工精匠」評選活動,組織開展好富硒餐飲、汽車技術、電梯維修正遲與安裝、美發護理等四項區級技能大賽,積極組隊參加市級技能大賽,推動區級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設,讓更多工匠走向技能巔峰。六是促進就業扶持政策落地,抓好企業跟蹤服務,保障困難群體就業。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鼓勵和引導4050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返鄉農民等就業困難群體多形式多渠道實現就業。七是夯實基層就業創業基礎,抓好示範陣地隊伍建設,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建強區級部門、鎮街社保所、社區(村)、人力資源公司、創業孵化平台、在津高校、企業人力資源部、投資機構等八支就業人才隊伍,加快流動人員檔案管理信息化進程,強化流動人員檔案管理。八是壯大國有人力資源公司,抓好勞務派遣及信產招工,努力樹立國企品牌。持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臨聘人員勞務派遣,做精做細區級公辦幼兒園編外教師派遣工作,爭取將區國資中心及華信公司所屬企業非在編新聘人員和到期續簽人員納入公司派遣。
最後,黃文科局長提出五點要求:一是熟悉政策。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多,原則性強,希望大家加強學習、交流和溝通,熟練掌握政策,只有熟悉政策,才能更好的`宣傳貫徹執行政策。二是善於創新。新時代,就業創業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工作要善於創新,善於發現和培育典型,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三是注重宣傳。結合全市政策宣傳年活動,多渠道廣覆蓋將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到鎮、村、戶,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四關注重點。關注重點環節、重點節點、重點人群,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去產能職工、貧困勞動力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創業工作。五做好結合。將就業扶貧與鄉村振興結合, 將就業培訓與農委、移民、殘聯等部門的培訓結合,整合資源,合力推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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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
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條件具體如下:
1、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本市失信企業名單;
3、新吸納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通過以工作代替訓練的方式幫助其適應崗位需求;
4、與參訓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並為其在本市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員工屬勞務派遣或人才租賃(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員的,需在派遣/服務合同(協議)約定截止期限內,並在本市勞務派遣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深圳市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扶持公共就業服務、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臨時生活補貼、創業補貼以及經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其他項目。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必須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於以下支出:
(一)辦公用房建設支出;
(二)職工宿舍建設支出;
(三)購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創業擔保貸款基金和貼息等支出;
(五)發放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六)「三公」經費支出。第五條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協助市財政部門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牽頭制定與管理辦法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
(二)在項目庫系統中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按規定做好專項資金決算;
(三)受理項目申請,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行性和合規性,組織評審、公示等;負責項目驗收,跟蹤、檢查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
(四)根據國庫集中支付要求,規范使用專項資金,按規定做好績效評價工作,提交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五)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⑷ 鼓勵創業創新政策有哪些
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富民之道、強國之舉,有利於產業、企業、分配等多方面結構優化。面對就業壓力加大形勢,必須著力培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為促進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新動能。現就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堅持擴大就業發展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合理確定經濟增長速度和發展模式,科學把握宏觀調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穩增長促就業,以鼓勵創業就業帶動經濟增長。加強財稅、金融、產業、貿易等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的配套銜接,建立宏觀經濟政策對就業影響評價機制。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評估機制,同等條件下對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優先安排。
(二)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創新服務業發展模式和業態,支持發展商業特許經營、連鎖經營,大力發展金融租賃、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遊休閑、健康養老、家庭服務、社會工作、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加快創新驅動發展,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製造業,提高勞動密集型產業附加值;結合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引導具有成本優勢的資源加工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具有市場需求的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挖掘第二產業就業潛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有文化、有技術、有市場經濟觀念的各類城鄉勞動者根據市場需求到農村就業創業。
(三)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微企業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徵,創新產品和服務。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和知識產權保護,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發揮新型載體聚集發展的優勢,引入競爭機制,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中央財政給予綜合獎勵。創新政府采購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面臨的條件認定、企業資質等不合理限制門檻。指導企業改善用工管理,對小微企業新招用勞動者,符合相關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支持,不斷提高小微企業帶動就業能力。
(四)積極預防和有效調控失業風險。落實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穩定就業崗位。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由兼並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通過與職工進行集體協商,採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彈性工時、協商薪酬等辦法不裁員或少裁員。對確實要裁員的,應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實施專項就業幫扶行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接續,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再就業。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依據兼並重組政策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要優先用於職工安置。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應對失業風險的就業應急預案。
二、積極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五)營造寬松便捷的准入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年內出台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繼續優化登記方式,放鬆經營范圍登記管制,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請導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對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抽樣統計。推動修訂與商事制度改革不銜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約經濟發展、束縛企業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面清理中央設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規范審批行為,明確標准,縮短流程,限時辦結,推廣「一個窗口」受理、網上並聯審批等方式。
(六)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機遇,適應創業創新主體大眾化趨勢,大力發展技術轉移轉化、科技金融、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科技服務業,總結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綜合服務平台和發展空間。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或通過盤活商業用房、閑置廠房等資源提供成本較低的場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經批準的各類園區,建設創業基地,為創業者提供服務,打造一批創業示範基地。鼓勵企業由傳統的管控型組織轉型為新型創業平台,讓員工成為平台上的創業者,形成市場主導、風投參與、企業孵化的創業生態系統。
(七)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運用財稅政策,支持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規模。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加大對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的投入,促進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支持新興產業領域早中期、初創期企業發展。鼓勵地方設立創業投資引導等基金。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加快創業板等資本市場改革,強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交易等功能,規范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推動多渠道股權融資,積極探索和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發展新型金融機構和融資服務機構,促進大眾創業。
(八)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明確支持對象、標准和條件,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簡化程序,細化措施,健全貸款發放考核辦法和財政貼息資金規范管理約束機制,提高代償效率,完善擔保基金呆壞賬核銷辦法。
(九)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抓緊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試點政策、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
(十)調動科研人員創業積極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有關政策。對於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加快推進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政策推廣。鼓勵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通過合作實施、轉讓、許可和投資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政策,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的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依託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強化財政扶持和金融服務。將農民創業與發展縣域經濟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項目,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創業指導和服務。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搭建一批農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和見習基地,培訓一批農民創業創新輔導員。支持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積極組織創新創業農民與企業、小康村、市場和園區對接,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
(十二)營造大眾創業良好氛圍。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搭建創業者交流平台,培育創業文化,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對勞動者創辦社會組織、從事網路創業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創業扶持政策。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對政策落實好、創業環境優、工作成效顯著的,按規定予以表彰。
三、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
(十三)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整合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完善管理體制和市場化運行機制,實現基金滾動使用,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支持。積極支持和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農業建設。對高校畢業生申報從事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十四)加強對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合理確定就業困難人員范圍,規范認定程序,加強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堅持市場導向,鼓勵其到企業就業、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並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及適當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科學設定公益性崗位總量,適度控制崗位規模,制定崗位申報評估辦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不得用於安排非就業困難人員。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在崗情況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機制,完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扶持政策期滿退出辦法,做好退出後的政策銜接和就業服務。依法大力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加大對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的補貼和獎勵力度,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扶持政策,推進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和靈活就業。加大對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力度,確保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較集中的地區,上級政府要強化幫扶責任,加大產業、項目、資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進一步清理針對農民工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加強農民工輸出輸入地勞務對接,特別是對勞動力資源較為豐富的老少邊窮地區,充分發揮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積極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加強對轉移就業農民工的跟蹤服務,有針對性地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和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在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時,要明確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的具體措施。
(十六)促進退役軍人就業。扶持自主擇業軍轉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官、義務兵,要確保崗位落實,細化完善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時同等條件優先錄用(聘用),以及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企業按比例預留崗位擇優招錄的措施。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作年限。調整完善促進軍轉幹部及隨軍家屬就業稅收政策。
四、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
(十七)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提高服務均等化、標准化和專業化水平。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創業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中小企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等機構的作用,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服務,創新服務內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職業介紹補貼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合並調整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支持各地按照精準發力、績效管理的原則,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建設,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創新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模式,形成多元參與、公平競爭格局,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按照統一建設、省級集中、業務協同、資源共享的原則,逐步建成以省級為基礎、全國一體化的就業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級集中的就業信息資源庫,加強信息系統應用,實現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信息化。推進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實現各類就業信息統一發布,健全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平台。推進就業信息共享開放,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服務,推動政府、社會協同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十九)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殘疾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形成有利於公平就業的制度環境。健全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推進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和標准化建設。加強對企業招聘行為、職業中介活動的規范,及時糾正招聘過程中的歧視、限制及欺詐等行為。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推動實現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規范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
(二十)加強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順應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水平、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的需求,優化高校學科專業結構,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大規模開展職業培訓,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利用各類創業培訓資源,開發針對不同創業群體、創業活動不同階段特點的創業培訓項目,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重點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增強其就業創業和職業轉換能力。尊重勞動者培訓意願,引導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機構。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支持企業以新招用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強化基礎能力建設,創新培訓模式,建立高水平、專兼職的創業培訓師資隊伍,提升培訓質量,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合理確定補貼標准。推進職業資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於勞動者成長成才的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暢通技能人才職業上升通道,推動形成勞動、技能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機制,使技能勞動者獲得與其能力業績相適應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就業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作用,鼓勵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盡快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以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登記失業的各類人員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並逐步使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免費發放,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
五、強化組織領導
(二十三)健全協調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把促進就業創業擺上重要議程,健全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創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落實完善就業創業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各項就業目標完成和就業局勢穩定。有關部門要增強全局意識,密切配合,盡職履責。進一步發揮各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促進就業創業積極性。
(二十四)落實目標責任制。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政績考核,細化目標任務、政策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資金投入、群眾滿意度等指標,提高權重,並層層分解,督促落實。對在就業創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有關地區不履行促進就業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對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及具體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十五)保障資金投入。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就業相關資金。按照系統規范、精簡效能的原則,明確政府間促進就業政策的功能定位,嚴格支出責任劃分。進一步規范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督,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著力提高就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業創業統計監測體系。健全就業統計指標,完善統計口徑和統計調查方法,逐步將性別等指標納入統計監測范圍,探索建立創業工作統計指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全國勞動力調查制度建設,擴大調查范圍,增加調查內容。強化統計調查的質量控制。加大就業統計調查人員、經費和軟硬體等保障力度,推進就業統計調查信息化建設。依託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輿論引導。堅持正確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大力宣傳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經驗做法,宣傳勞動者自主就業、自主創業和用人單位促進就業的典型事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就業創業工作,引導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勞動者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大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制定具體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時要切實轉變職能,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確保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以穩就業惠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⑸ 降稅減租,共克時艱!上海再發28條企業支持政策
今天上午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14場新聞發布會透露,為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條綜合政策舉措:包括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詳見↓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一、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一)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葯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免徵民航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生產指定的重點防疫物資,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售價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企業已簽訂外銷合同的外銷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徵用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由此增加的稅收負擔。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嘉獎。
(二)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在滬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積極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支持在滬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特定用途債券等,將所籌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
(三)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在滬金融市場作用,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加強服務,支持其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葯品研發生產類企業。
(四)強化保險保障作用。針對急缺醫療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企業的進口訴求,鼓勵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積極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支援湖北及參與疫情防治的本市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費提供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保險責任范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
(五)支持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加進口。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給予技術改造補貼,對被徵用企業為生產防疫物資實施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經認定後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對應急徵用企業生產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資所形成生產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對企業因政府徵用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餘物資,企業繼續銷售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對進口醫用物資經統籌調配後仍有剩餘的,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市級物資儲備;對指定采購品種和數量的進口民用防控物資,企業繼續銷售後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程序研究納入市級儲備商品。
(六)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七)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開通進口防疫物資受理專窗和綠色通道,主要進口口岸實現7*24小時全時通關。綜合運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作業模式,對確需查驗的防疫物資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快速驗放。對免稅進口防疫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後補相關證明。
(八)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製攻關。組織實施本市新型冠狀病毒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研發及產業化專項,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科技創新計劃專項資金等渠道給予支持,推動疫情防控創新產品快速形成有效產能並投入應用。
二、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
(九)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延期申報納稅。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十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十二)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十三)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三、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十四)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台,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十五)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准。
(十六)加強融資擔保支持。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四、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
(十七)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十八)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從2020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十九)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二十)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二十一)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
(二十二)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
五、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
(二十三)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供應。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發揮好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通過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多種方式加強企業對接,切實幫助企業復產復工。
(二十四)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迴流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台,依託微信、網路、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
(二十五)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路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在線服務、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網路診療、原創新葯、醫療用品、醫療器械等健康產業,支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支持電信運營企業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的雲視頻會議等雲上辦公服務。
六、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二十六)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強化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功能,擴大「隨申辦」超級應用服務覆蓋面,依託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台開通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專窗,便利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通關、物流、金融等一攬子進出口業務。進一步發揮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投融資中的堵點和痛點問題。
(二十七)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十八)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優先採用線上、預約等方式辦理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事項。就不可抗力免責等防疫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事業提供指導建議。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咨詢、指引、調解服務。
國家有其他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執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制定發布本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各區政府可結合實際,出台具體實施辦法。本政策措施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來源:上海發布
⑹ 江蘇省基層就業補貼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職業培訓補貼用於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和項目制培訓等。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應遵循的原則:(一)注重普惠,重點傾斜。落實國家和省普惠性的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經濟薄弱地區、就業創業工作任務重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推動地區間就業協同發展。(二)獎補結合,激勵相容。優化制度設計,獎補結合,激勵就業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對象等積極性。(三)易於操作,精準效能。落實放管服要求,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準性,加強監督與控制,以績效導向、結果導向強化就業補助資金管理。
一、就業補助資金不得用於支出的情況:
1.辦公用房建設支出。
2.職工宿舍建設支出。
3.購置交通工具支出。
4.發放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5.「三公」經費支出。
6.普惠金融項下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相關支出。
7.部門預算已安排支出。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支出。
二、 按因素法分配的資金包括:
1.職業培訓補貼;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3.社會保險補貼
4.公益性崗位補貼
5.創業補貼
6.就業見習補貼
7.求職創業補貼
8.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9.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省級高技能人才重點項目除外)等支出;
法律依據:《江蘇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與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第十二條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1.補助對象。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人社基層平台和其它就業服務社會組織。
補助主要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人社基層平台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就業信息服務與統計監測、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以及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等。
2.補助標准。
對縣級及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街道(鄉鎮)人社基層平台,由當地財政部門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根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享受財政補助編制內實有人數,並結合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工作量,在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基本支出和必要的項目支出經費。
對暫未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的縣級及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由當地根據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成功就業人數、單位和個人檔案託管數量、與高校開展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的服務人數、場次數、成效、成本等因素和補助資金規模確定。
對暫未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的基層平台,由當地根據購買基層平台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工作量、專業性、成效等因素和補助資金規模確定。
對其它就業服務社會組織,由當地按成功介紹就業(用人單位不得為勞務派遣公司)並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人數等因素和補助資金規模確定。
各地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支出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總額的20%。
⑺ 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
根據部署,山東將進一步優化就業創業環境。嚴格落實國家關於減少准入類職業資格的要求。11月底前,全面清理規范我省已取消職業資格關聯的政策限制。2021年,對中小微企業在本年度新招用職工(含勞務派遣工)並組織開展代工培訓的,按招用人數給予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推進企業與培訓機構合作,擴大學徒培訓規模,年內企業新培訓學徒不少於3萬人,解決技能人才供需矛盾。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業的,可申請最高60萬元的擔保貸款;創辦小微爛鉛企業符合就業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將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的負擔。建立財政直接資金常態化機制,擴大直接資金覆蓋面,建立資金撥付、資金撥付、資金監控三位一體,提高直接資金撥付效率。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完善山東省電子退庫系統,全面推行電子化操作和自動審核,縮短稅務部門退稅處理時間,建立日常退庫監管和預警機制,運用大數據和信息技術提高退稅效率,確保退尺歷搭稅隨收隨審。嚴厲查處利用電子政務平台違規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不規范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繼續收費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這將進一步促進有效投資的擴大。推行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度,減少投資項目受理和審核材料數量,縮短審批時限,逐步擴大可告知承諾事項范圍。12月底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將實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對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復要求的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及審核意見、水利建設規劃批復要求的水利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綜合規劃及防洪規劃報告及批復文件兩項申報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將優化民生保障服務。加強醫療服務供給,全面推行「互聯網醫保、以葯陵拿養醫」服務模式,7月底前實現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一卡通」;8月底前,實現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異地直接結算。
現在互聯網金融如此發達,能夠借錢的網上平台還真不少!
但是,其中不乏小黑平台濫竽充數,導致很多人陷入套路貸之中。
我們選擇網上貸款的時候,一定要選擇知名度最大的平台,才能夠保證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下面我就介紹2個當今知名度最高的,也是大家最熟悉的平台。
微信系列借款產品
微粒貸,額度20萬,微信的經典之作,利息0.05%左右,一個小時內到賬,非常便利,在微信錢包埠直接打開微粒貸就能夠使用。
蝸牛小匯,額度30萬,如果是微信老用戶的話可以直接搜索關注此公眾號拿來應急,利息處於0.02-0.05%之間,通過率極高,所以備受青睞。
周轉,額度30萬,騰訊理財通新作,利息0.02-0.05%,鉑金會員以上級別可以使用,達不到這個級別是用不了的。
支付寶系列借款產品
借唄,額度30萬,目前用戶量最大的借款產品,利息0.02-0.05%,芝麻分越高利息越低,芝麻分650的支付寶用戶基本上都會開通。
備用金,額度500,沒有利息,沒有其他費用,完全免費用,每個月可以使用兩次,每次7天,支付寶黃金會員且芝麻分650以上的用戶可以直接使用。
網商貸,額度100萬,支付寶對商家用戶的特殊大額借貸產品,額度全網最高,利息在0.05%附近,秒到賬,隨時可以還款,受到了眾多商家用戶的好評。
當然除了這兩個大家都熟悉的平台之外還有更多的借款平台,但是我不在此一一列舉了,要用就用最好的,其他的奉勸各位最好不要碰。
⑻ 應屆畢業生就業補貼
親愛的同學們,又是一年畢業季,正是青春揚帆時。祝賀你們完成學業,步入社會,開啟人生新篇章!⑼ 2021縣人力保障局學習貫徹黨代會精神心得體會
“縣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三宜三融三區’現代化新隆回的發展戰略,對就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隆回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柏玉在接受縣融媒體中心記者專訪時表示,縣人社局立足新發展階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保民生促就業為工作主抓手,以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主要目標,以鄉村振興就業幫扶為工作重點,從健全就業促進機制,完善就業政策體系,強化就業服務水平,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方面全方位發力,為推動構建宜業新隆回而努力奮斗。
一是確保就業形勢總體穩定。積極應對中美貿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對隆回縣就業環境的負面影響,守住“六穩”“六保”關於穩就業和保居民就業的底線,實施好就業優先政策,確保園區企業用工需求,及時兌現社保補貼、交通補貼等穩就業政策,努力保住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就業,穩住就業基本盤,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穩定和擴大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規模,廣泛開展與東部沿海城市的勞務對接協作,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發揮人力資源市場和農村勞務經紀人作用,有序組織全縣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創新開展大規模線上線下招聘告御,通過“湘就業”“隆回人社”“隆回人力資源服務”等微信公眾號,常態化開展線上招聘服務,組織“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專項行動”“就業點亮萬家燈火”、園區企業招聘月等活動,確保全縣有就業意願的勞動力都能夠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建設就業幫扶車間,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依託縣域經濟、鄉村產業發展打造一批就業幫扶車間典型,穩定現有的湖南省智豐塑膠製品有限公司等112家就業幫扶車間,確保就業幫扶車間吸納就業人數穩中有升,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穩中有升,員工收入水平穩中有升,在桃花坪街道思源小區、桃花坪街道興業小區、七江鎮高家社區集中安置點、金石橋鎮樹仁村安置點、羅洪鎮嚴勝村安置點等5個脫貧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點至少建成一家就業幫扶車間,按吸納脫貧勞動力,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同時還要創建一批新的就業幫扶車間,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至十四五期末,全縣力爭完成城鎮新增就業2.35萬人以上,失業人員再就業1.3萬人以上,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0.45萬人以上,確保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二是全面提高就業服務質量。營造良好勞動環境,實施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加強勞動者社會保障,積極推動社保擴面,提高勞動者參保率,加大力度促進縣工業園區規模企業在參加養老保險的同時全部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定時定點監控工業園區重點企業用工,掌握園區規模企業用工的動態需求,對“和亞運動”“軍傑食品”“和碩智聯”“興昂鞋業”等部分勞務密集型規模企業實行動態監測,第一時間發布企業用工需求,及時化解企業當前的用工難問題。“十四五”期間完成全縣所有社區、行政村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的建設,打通就業服務工作最後一公里,為全縣所有有就業意願的閑置勞動力開展“311”就業服務,即提供3次職業介紹,一次職業指導,一次職業培訓信息。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招聘過程中的虛假、欺詐現象,強化勞務派遣用工監管,健全勞動合同制度,鼓勵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勞動用工指導,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工時制度,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
三是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把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答沒置,“十四五”期間根據新時代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和全面振興鄉村的戰略部署,科學合理制定隆回縣職業培訓計劃和方案,培養一批符合本縣高質量發展要求的職業技能人才。把好培訓機構入口關,對華星職業培訓學校、錦程職業培訓學校等20家培訓機構的師資配備、教學場地和設施設備、培訓內容、年培訓人次數進行年度質量督導,對評估不合格的建立正常退出機制。將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工匠精神、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消防、艾滋病預防、毒品預防、疫情防控)、就業指導等內容納入職業技能培訓全過程。積極推動職業培訓券使用,利用“湘就業”平台進行培訓員簽到打卡,進清友納行人社部、省人社廳、市人社局、縣人社局四級管理機制,對培訓過程全程監控,防止冒名頂替參加培訓現象。穩步擴大培訓規模,重點加強高校畢業生和城鎮青年、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脫貧人口、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等技能培訓,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選送一批技能水平高、職業素養好的技能人才到長沙、廣州、深圳等地深造,為隆回縣高技能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儲備力量。開展鄉村振興人才培養計劃,邀請大學教授、專家來隆回開展百合、金銀花等縣域特色產業種植、加工、銷售等方面的技能培訓,力爭把與農業種養殖相關的培訓送到農戶家門口,把技能培訓課開到田間地頭。積極發展養老、托育、家政等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帶貨直播等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引導培訓資源向市場急需、企業生產必需等領域集中,廣泛開展訂單式、套餐制培訓。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力爭每年舉辦一次職業技能競賽,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十四五”期間隆回縣擬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5萬人次左右,其中脫貧勞動力培訓0.8萬人次左右。
四是持續釋放創業帶動就業動能。支持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按照政策對返鄉農民工和脫貧勞動力回鄉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穩定運行6個月以上並吸納一定規模勞動力就業的按政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同時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減免貸款利息。全方位培養創業人才,面向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組建專家團隊對全縣創業實體進行跟蹤指導服務,幫助創業者制定科學合理的創業發展規劃,及時幫助創業人員在實踐中解決難題突破瓶頸。營造全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寬松環境,將隆回高新區創業園逐步打造成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一批創業帶動就業示範企業,給予5-10萬元不等獎勵,每年組織一次創業大賽,選拔優秀創業者參加省、市創業培訓講師大賽,營造全縣濃厚的創業氛圍。十四五期間爭取創建省創業孵化基地1個,新增創業主體1.1萬個,帶動就業2.2萬人。
⑽ 貴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個人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