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貸款的種類及形式
銀行貸款的種類就是指貸款的形式。按著《貸款通則》的規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形式主要有:委託貸款、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票據貼現等四種形式。同時,各商業銀行面向市場積極進行金融創新推出了許多適應中小企業需要的貸款品種。
『貳』 銀行委託貸款是什麼意思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結合概念簡單解釋下,比如委託人為A,貸款人為B。AB向銀行申請委託貸款100萬,實際操作時A在銀行開立委託存款賬戶並存入100萬,銀行收到A資金同時發放一筆委託貸款100萬到B的賬戶里。簡單理解為A通過銀行借給B100萬,當然其中也有很多合同審批程序。銀行收取相關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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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委貸是什麼意思
是委託貸款的意思。委託貸款的意思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方式。銀行作為受託人可以辦理委託資金為人民幣及其他可兌換外幣資金的委託貸款業務。
委託貸款業務的主題包括四個人,即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和擔保人。
拓展資料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與商業銀行(受託人)約定,由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
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在現金管理服務中,受企業集團客戶委託,以委託貸款的形式,為客戶提供的企業集團內部獨立法人之間的資金歸集和劃撥業務。
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受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代為發放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照委託人規定的條件發放的貸款。此類貸款的資金來源是專項信託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由客戶決定。信託機構只負責貸款的審核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利息收取,不承擔盈虧責任。信託機構僅根據合同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委託人和貸款人應當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批准登記的企業經營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商業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的來源必須合法並具有獨立控制權;申請委託貸款時,必須單獨承擔貸款風險;必須按照國稅局和地稅局的有關規定納稅,並配合受託人辦理委託貸款代收代繳的稅款;滿足商業銀行的其他要求。
『肆』 委貸和流貸徵信分類一樣嗎
委貸和流貸徵信分類不一樣。
1、銀行委貸即:銀行委託貸款。銀行委託貸款是指晌則銀行推出的個人委託貸款,即委託人為銀行的個人委託貸款。銀行推出個人委託貸款,主要是發揮銀行信用中介的職能,為民間借貸的雙方牽線搭橋,並充當監督和見證者。例:銀行委託貸款是指A借款給B,AB兩人和銀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A把錢打入銀行,由銀行轉借給B。行作為監督和見證人前期對A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負責監管資金安全和後期本金追償。這樣做的目的在於藉助銀行的風控能力讓程序更加符合相關規定。貸款條件:個人委託貸款的委託人可以是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個人委託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渣段有效的身份證明。
2、流貸是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如謹譽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短期周轉貸款,和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短期循環貸款。
『伍』 委託貸款是什麼
1.委託貸款期限
委託貸款期限按照《貸款通則》規定執行。
2.委託貸款預期年化利率
委託貸款預期年化利率及借款人違約金的計收由委託人決定,但須符合《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3.委託貸款費率
各行要根據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及成本核算等綜合因素,制定本行委託貸款手續費收費標准,報總行備案。
委託貸款不屬於授信業務,屬於收費性質的中間業務,各行要切實做到只收取手續費,不得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委託貸款是否需要擔保及擔保條件由委託人確定,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
『陸』 債權融資的方式有哪些,什麼是委託貸款
債權融資模式介紹:
1、國內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在很多國家,銀行貸款在企業融資總額中所佔的比重都是最高的。企業對融資的需求不同,對融資渠道的選擇就不同。如果需要一種風險小、成本低的資金,銀行貸款是最合適的。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合理利用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取得經營成功的重要手段。
2、國外銀行貸款
國外銀行貸款,顧名思義,是由外資銀行向企業提供的貸款。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協議中,對於銀行業的開放是逐步推進的。目前,我國金融監管當局已經取消了中資企業向外資銀行申貸的審批,取消了對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對象的限制。這意味著以前只有對三資企業、港澳台和外國人提供外匯業務的外資銀行,可以把外匯業務服務對象擴大到中國境內所有單位和個人。由於現獲准在華經營的都是世界著名並在全球擁有廣泛分支機構且與同業簽有協議的大銀行,通過這些銀行辦理外匯業務,不僅可以節省時間,而且節省了資金在途的利息,還可以免去因中外銀行間的中轉而額外支付的手續費。在不久的將來,外資銀行、中資銀行、合資銀行可以在完全相同的領域和條件下,向所有的中國企業和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外資銀行開展的外匯和人民幣業務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開辟了新的渠道,可以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及時的資金支持。
3、發行債券融資
債券是企業直接向社會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國有獨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了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發行公司債券。
4、民間借貸融資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或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關系。在我國,民間借貸活動一直游離於現行金融體制之外,處於地下狀態。民間借貸多發生在經濟較發達、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例如我國廣東、江浙地區。這些地區經濟活躍,資金流動性強,資金需求量大。市場存在現實需求決定了民間借貸的長期存在並且業務興旺。這種需求表現為:一方面,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視」,中小企業出於自身生存和發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資金支持,但在正規融資渠道又受到長期排斥。另一方面,民間又確有大量的游資找不到好的投資渠道。正是這樣的資金供求關系催生了民間借貸,並使之愈演愈烈。
5、信用擔保融資
信用擔保作為一種特殊的中介活動,介於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它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擔保人提供擔保,來提高被擔保人的資信等級。另外,由於擔保人是被擔保人潛在的債權人和資產所有人,因此,擔保人有權對被擔保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甚至參與其經營管理活動。
6、融資租賃融資融資租賃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銀行作為受託行可辦理委託資金為人民幣及其他可兌換外幣資金的委託貸款業務。外幣委託貸款業務必須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金策通金融顧問服務了解到委託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時,受託人應要求其出具《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銀行中間業務,受託人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只收取手續費,不墊支資金,不為委託人介紹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確和沒有指定借款人的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業務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和擔保人。
1、.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2、受託人是指獲准授權經營委託貸款業務的銀行境內分支機構。
3、借款人是指委託人確定的從受託人處取得委託貸款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
4、.擔保人是經委託人認可的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柒』 銀行貸款的種類有哪幾種
1996年6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貸款分為以下三類:
1、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3、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是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擔保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票據貼現,是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7)委託貸款是信用擔保嗎擴展閱讀:
貸款的六種方式如下:
1、創業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來說,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3、質押貸款
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外,以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也可以輕松得到個人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可以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質押貸款的金額不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80%。
4、保證貸款
如果你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你的配偶或父母有一份較好的工作,有穩定的收入,這也是絕好的信貸資源。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
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至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在准備好各種材料的情況下,當天即能獲得批准,從而較快地獲取創業資金。
5、小額貸款
根據「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規定。
創業者可以聘用是屬於下崗失業的人員,協商後,可憑再就業優惠證,申請辦理失業貸款。每個人的標准可以最高貸款兩萬元,且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的最低利率。如果企業聘用10名下崗人員,則可享受最高為20萬元的低利率貸款。
6、國際貿易融資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政府及銀行對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這些業務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押匯、打包貸款、外匯票據貼現、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出口買方信貸等。
參考資料來源:
北大法律信息網-貸款通則
網路-銀行貸款
『捌』 擔保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擔保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1、委託貸款: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2、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① 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② 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③ 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玖』 貸款類型有哪些
貸款 類型有哪些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
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6、按 利率 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
1996年6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貸款分類如下:
(1)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簡虧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3、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 手續費 ,不承擔攔猜神貸款風險。
4、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短期貸款。
1、系指貸款期限兆嫌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
3、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3)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1、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
2、保證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3、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4、質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5、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