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監會五級分類新規定
銀行貸款有著嚴格的審查制度,而五級分類制度就是他們的評判標准之一。那麼什麼是貸款五級分類呢?你巧迅知道自己的貸款屬於哪一類嗎?
新的貸款五級分類制度是根據內在風險程度將商業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以前的貸款四級分類制度是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損失四類。由於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和漏洞,所以從2004年起,貸款五級分類制就逐漸取代了以前的四級分類制度,成為各大銀行判斷貸款安全等級的重要標准。
貸款五級分類制是銀行主要依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即最終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實際能力,確定貸款遭受損失的風險程度,其中後三類稱為不良貸款。這五種分類制度通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財務實力、抵押品價值等因素的連續監測和分析,判斷貸款的實際損失程度。
貸款五級分類標准:
1.正常類: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諾,還款意願良好,經營、財務等各方面狀況正常,能正常還本付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最終償還貸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極因素,但現金流量充足,不會對貸款本息按約足額償還產生實質性影響。
一般可以被劃分為正常類的貸款,借款人生產經營都是正常且主要經營指標合理的,現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夠正常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2.關注類:
(1)借款人的銷售收入、經營利潤下降或出現流動性不足的徵兆
(2)借款人或有負債
(3)借款人的固定資產貸款項目出現重大如基建項目工期延長等不利於貸款償還的因素
另外,借款人還款意願差,不與銀行積極合作,有這類傾向或者表現的貸款也會被劃分為關注類。
3.次級類:
(1)借款人經營虧損,支付困難並且難以獲得補充資金來源
(2)借款人已不得不通過出售、變賣主要的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來維持生產經營,或者通過拍賣抵押品、履行保證責任等途徑籌集還款資金;
(3)借款人採用隱瞞事實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貸款的;
(4)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發放的貸款;
4.可疑類:
(1)借款人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處於停、緩建狀態;
(2)借款人實際已資不抵債;
(3)經過多次談判借款人明顯沒有還款意願;
5.損失類: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關閉、撤銷、宣告破產終止法人資格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且復工無望,或者產品無市場,嚴重資不抵債瀕臨倒閉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
(5)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判處刑罰,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
以上就是商業貸款中的五級分類標准,申請了商業貸款或者正准備申請商業貸款的朋友們可以參考這些條件看看自己的貸款屬於哪一種。前兩條標准都是比較正常的貸款類型,如果屬於後面三條類型之一的話,你的貸款就屬於不良貸款了。
法律依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
孝咐此第三條評估銀行貸款質量,採用以風險為基礎的分類方法(簡稱貸款風險分類法),即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第四條五類貸款簡搜的定義分別為:
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關注: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可疑: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損失: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㈡ 銀監會加強風險防控嚴查消費貸資金用於房貸是真的嗎
是真的。銀監會召開「今年以來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通報會。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會上表示,今年以來,銀監會在摸清風險底數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風險防控,嚴查向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企業過度授信以及挪用消費貸款資金用於房貸、投資等行為。
在今年樓市調控趨嚴的情況下,部分消費貸款被用於支付購房款,曲線流入樓市,放大居民部門杠桿,影響了樓市調控效果。近期,多地人民銀行和銀監局緊急啟動針對消費貸款挪用行為的檢查,尤其是被挪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投資等。今年以來銀監會持續嚴厲打擊首付貸,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2)銀監會新規防擔保圈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房貸的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㈢ 銀監會重組貸款新規
法律分析:一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展並購貸款業務。二是督促各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含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按有關要求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加大對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對涉農類貸款實行有區別的信貸管理和考核政策,結合農戶生產經營特點和農業生產實際情況,加大涉農信貸投入力度。四是鼓勵實施貸款重組,對部分符合條件的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而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企業予以信貸支持。五是拓寬項目貸款范圍。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已列入發展改革委制定的發展規劃,政府相關部門已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一定額度內向非生產性項目發起人或股東發放搭橋貸款。六是支持信貸資產轉讓,合理配置信貸資產。七是允許有條件的中小銀行業適當突破存貸比。八是支持創新擔保融資方式和消費信貸保險保障機制。九是科學實施貸款責任追究。十是支持信託公司和財務公司業務創新發展。
法律依據:《銀監會貸款新規》
1、借款人資質
根據新規,銀監會要求各大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於借款人的資質審核,尤其是經營用途,要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的核查,一定要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額度。
如果借款人申請的是信用貸款,一定要根據新版徵信和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來綜合確定授信額度。除此之外,也要核查借款人提供的個人基礎資料,如果有虛假信息,一定要第一時間駁回申請等。
2、貸款期限
銀監會表示,任何金融機構,都需要做好貸款的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的實際需求來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一旦超過三年,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最好能建立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等。
3、貸後管理
除了在借款時要謹慎,在放款之後,各大金融機構也需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的去向,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
4、中介機構
各大金融機構也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的推入標准,可以合作,但是最好能建立合作中介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
㈣ 防止陷入擔保圈或擔保鏈風險
在經濟下行期,企業應充分認識互保及聯保中的法律風險,謹慎選擇互保和聯保困迅的對象,盡可能採用抵押、質押等方式借款,減少聯保互保方式進行融資,同時也要科學合理經營,避免因脊液盲目擴張提高負債包袱,降低經櫻尺物營風險。
㈤ 銀監會貸款新規
法律分析:根據新規,銀監會要求各大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於借款人的資質審核,尤其是經營用途,要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的核查,一定要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額度。如果借款人申請的是信用貸款,一定要根據新版徵信和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來綜合確定授信額度。除此之外,也要核查借款人提供的個人基礎資料,如果有虛假信息,一定要第一時間駁回申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㈥ 銀監會並購貸款新規
法律分析:為規范商業銀行並購貸款經營行為,提高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能力,加強商業銀行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維護銀行業合法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是指境內並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並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或資產的交易行為。
並購可由並購方通過其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稱子公司)進行。
㈦ 信貸風險的把控方法及預防措施
信貸風險仍是主要風險,因為在以後相當一段時間內,在我國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制度還未發生根本轉變的情況下,存貸款業務依然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是生存與發展的根本。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信貸風險的把控 方法 ,希望你們喜歡。
信貸風險的把控方法
1、貸前調查要充分,核實借款人資金需求,用途,還款來源,落實好擔保,根據資金需求設定合理的借款期限。
2、貸中操作要規范,嚴格按照信貸操作流程不理,不形成無效擔保,不接手有瑕疵的抵押物,盡量要求以本行存單做質押。
3、貸後檢查要及時,貸款發放後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分類,15日內對客戶進行回訪核實其資金使用情況。
4、強化客戶賬戶監管,要求客戶提供有效的資金回籠證明,定期檢查其貨款回籠情況,如有異動須採取 措施 。
5、側面了解客戶動向,對於已形成客戶群落的客戶,信息收集應當不難,即客戶與客戶之間是同行業或上下游企業或是朋友,互相了解對方情況,可通過他們互相 進行了解。
信貸風險的防範措施
1、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強預警監控。風險預警是防範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舉措。良好的預警機制,可以前移風險關口,達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效果。要實現“多 渠道 ”預警,創新信貸風險監測預警手段,綜合運用信貸管理系統、專業統計報表以及各類媒體獲取風險信息和數據,構建風險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形成“多角度觀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傳遞”的工作局面。要實現“零距離”預警,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監測指標體系,提高監測的真實性、時效性、准確性。
3、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4、加強貸後管理。貸後管理就是要不斷發現營銷機會和客戶風險預警信號,不斷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對策並付諸行動。要建立貸後管理考核體系,把客戶檢查過程、信息分析過程、預警預報過程、客戶退出過程等納入信貸工作整體考核范疇,針對每個管理環節和要素制定考核標准和依據,促使貸後管理人員經常、自覺、深入地實施貸後管理,讓概念化的管理具體化。要建立差別化的風險監控制度,在密切監測風險變化的同時,做好對邊緣貸款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制訂完善的風險監控方案,及時化解潛在風險。
5、培育合規 文化 。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 規章制度 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信貸風險的應對對策
一、修訂、完善各項信貸管理制度,保證各項制度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制約,確保各項信貸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首先,從制度上完善信貸檔案管理。盡快制定、實施《信貸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就信貸檔案的收集、交接、檢查進行明文規定,指派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對企業財務資料虛假問題,可以考慮建立"四相符審核"和"財務報表審計失實責任賠償制度"。具體來說,就是:一方面銀行本身對借款企業的總賬、明細賬、原始憑證和重要實物進行核對,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委託事務所對銀行貸款申請人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 報告 ,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依據,並同時在合同中規定,如因其報告不實而致使貸款損失,注冊會計師本人及其所在事務所負責全額賠償銀行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其次,進一步完善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分級審批、集體審批、貸款"三查"等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在辦理信貸業務時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崗位許可權以及行使許可權的條件進行運作,加強不同崗位、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作用,實行對業務全過程的風險控制,杜絕各種違規行為的發生;制定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檢查的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應該包括的內容、調查方式、核實手段等,以避免流於形式。同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將信貸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嚴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現象的發生。
二、建立健全信貸專門管理機構,防止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實行信貸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首先要真正落實審貸分離制度,盡快將貸款的審查和批准權分別落實到不同的職能部門,明確貸款審查部門的工作范圍、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規范貸款審批部門的工作制度、審批內容、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序和審批責任。
其次,對大額貸款和疑難問題貸款,應建立專門的貸款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貸款審批決策問題。該委員會可以是一個非常設的機構,但應當由行政領導和業務專家組成,業務專家負責提供貸款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貸款風險分析報告及專家意見,貸款審批實行民主決策。
第三,將貸款風險評估具體落實到一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貸款風險定期評估是監測貸款風險度的一項具體工作,需要獨立、科學、客觀地對每一筆貸款生命周期中的風險狀況作出量化評估,達到一定風險水平的貸款,就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化解、轉移風險。因此,為了保證貸款風險評估的客觀性、科學性、時效性,這項工作需要一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其他部門來獨立完成。設立專門的信貸管理機構是為了防範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利用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在信貸權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牆"。但為了保證信息的流動性,保證各個部門都能充分佔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資信信息,還應該建立信息在有關部門流動的制度,防止劃地為牢、公共信息被一個部門私自佔有的情況發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上述兩項措施旨在解決商業銀行單個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問題,但是由於單個分支機構的業務領域僅限於某一地區,不可能全面掌握現有借款人,特別是未來借款人的資信情況。因此,商業銀行還應該在其系統內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統,讓其所有的信貸業務部門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地方經濟運行狀況、國民經濟運行狀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宏觀或微觀經濟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統可以收集有錢不還、無力償還到期債務或者企業運行狀況較差、貸款風險度過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過在系統內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單"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機構向不良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並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回舊貸款。
信貸風險中的道德風險
1)道德風險的概念
道德風險是委託人與代理人簽約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具有信息優勢的一方有可能為實現其自身利益最大化,採取不利於他人的行動,侵佔他人的利益,從而造成他人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著多層次和多方面的委託代理關系,因此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在商業銀行的經營過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產生和客觀存在。中國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仍然是信貸業務,信貸業務的道德風險問題也成為商業銀行風險防範的研究重點。
2)中國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過程中道德風險層次及其表現形式
根據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管理體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風險主要存在於以下三個層次,並具體表現為: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決策層的道德風險:商業銀行信貸的決策層主要是各級行的領導和信貸審批人員。在中國商業銀行的產權體制下,進行信貸決策的個人大多不擁有與其職權相適應的產權,事實上並無足夠的經濟能力對決策結果負責,或者只負有微不足道的責任,而且在中國商業銀行內部管理機制下,決策人員對信貸所創造的風險和收益所承擔的責權利也是不對等的,這是決策層存在道德風險的根本原因,具體表現在決策行為的非市場化,對高級管理層的約束力軟化,對違規行為反應遲鈍等等。
商業銀行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的管理層主要指各級管理行的信貸業務管理人員。決策層的道德風險增加了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如表達意見不是從實際出發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標短期化,在決策層對管理層的約束力軟化的情況下,不同形式的越權經營,對下級違規行為反應麻木甚至默許,賬外經營,操縱會計報表,人為調整統計數據,報喜不報憂等等。
商業銀行經營層的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的經營層是指信貸業務的直接經辦人員。他們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觀信息量最豐富的層次,由於其獲取的微觀信息量最大,當管理層的監督不到位時,成為商業銀行內部道德風險發生頻率最高的層次。如工作人員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質人員利用電腦作案,信貸及不良資產管理人員刪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實信息誤導管理層等等。
3)中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產生道德風險行為的防範對策
由於中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產生道德風險問題的原因復雜,影響因素較多,因此,要有效防範道德風險就必須內外部、制度和人及產生道德風險的各層次進行綜合防範。
首先,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應該說國內商業銀行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作為中國商業銀行主體的國有商業銀行仍然沒有完全擺脫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股東作用仍然有限,產權不清、內部人控制等問題難以有效解決,股東大會及商業銀行內部監督系統還無法實現對決策層和高級管理層的有效制約。必須真正建立起商業銀行決策層以其自身權益對銀行的經營效果負責,經營者直接承受經營失敗的經濟責任的管理體制,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的道德風險控制才可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其次,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將中國商業銀行部門分散管理的風險管理方式變為流程管理和系統管理。根據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行為將風險控制分為業務流程的風險控制與管理流程的風險控制進行分別的研究與設計。要在既定的組織結構下,加強各部門內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項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風險,從而充分發揮內部控制體系在道德風險防範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外部監督,可有效地降低商業銀行內部道德風險。
充分發揮銀監會及銀行同業公會的作用,如建立金融從業人員信息庫,對不適合擔任商業銀行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業銀行獲取人力資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業銀行提高對違規經營責任人員處罰的透明度等等。同時也要明確監管部門的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外部監督的及時有效。從而促使商業銀行在進行高級管理人員任用時不僅僅限於銀行監管部門的資格審查,而且從自身的風險控制角度自覺加強人事任用的審慎性,降低商業銀行信貸過程中管理層的道德風險。
第四,以法約束,加大對信貸人員從事道德風險行為的懲罰力度。
制訂嚴格執行剛性的法律制度對防範銀行信貸人員的道德風險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香港法例第201 章) 規定,銀行信貸業務人員為本人或親屬接受客戶的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如金錢、禮物、職位、服務、優待等利益,從而在處理信貸業務中給予優待,即為違法,其最高刑罰是入獄7 年及罰款港幣50 萬元,同時將招致最高7 年的禁止擔任任何法團或公共機構管理人員職位或在任何專業中執業的處罰。通過嚴厲的刑罰,發揮了其在維護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懾作用,遏制了信貸業務人員的貪欲,使信貸業務人員不以身試法,防止了信貸業務中的道德風險行為。
第五,塑造誠信 企業文化 ,建立廉潔高效的信貸人員隊伍。
企業文化是決定企業運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級員工處理日常事務的決策基礎。如果各級信貸業務人員都能自發地維持高的道德標准,則銀行無須擔心違法活動的發生。通過建立誠信企業文化,加強對信貸人員的誠信管理。要經常留意各級信貸人員的行為,及早發現問題;要通過不同的人與客戶進行聯絡,防止其對信貸人員進行腐蝕;要通過內部投訴機制,舉報各種舞弊行為;要針對員工的具體情況,安排周密的培訓計劃,如經常開展案例分析,以案說法等防範 教育 ,使信貸從業人員認識到風險,加深其對法律、監管規定、道德標準的認識,提高其對道德兩難問題的警覺性及處理有關問題的技巧。
㈧ 求《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這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汽車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 銀監辦發〔2008〕4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近幾年,銀行業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業務發展較快,對推動我國汽車產業發展,活躍和擴大汽車消費,改善自身資產負債結構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受我國徵信體系不完善、市場競爭不規范、汽車價格波動等因素影響,汽車貸款風險孕育較大風險,各級法院陸續受理了大量銀行業金融機構起訴汽車貸款借款人及經銷商的汽車貸款合同糾紛案,審理發現一些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簽訂汽車貸款合同時審核不嚴、管理不力,問題突出。為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防範貸款風險,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加強貸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空白汽車貸款合同必須由銀行控制,嚴禁由經銷商掌握;在發放汽車貸款時,必須要與借款人本人面簽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寫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還款金額等重要事項,不準由經銷商代替,避免合同將來產生訴訟爭議。二、加強對經銷商擔保能力審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查經銷商即擔保人誠信狀況、擔保能力,嚴禁經銷商超能力擔保,防範擔保人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起訴時下落不明,銀行業金融機構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問題。對經銷商的授信要嚴格按照公司業務程序辦理,不得將其歸入零售業務進行操作與管理。三、加強貸前調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借款人提交申請資料的審核,重點審核借款人的信譽程度、收入證明、償還能力的真實性。要科學制定個人資信評估標准和識別業務真實性的貸前審查制度,實行雙人調查。要藉助個人徵信管理系統和信息系統,了解審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程度、誠信狀況;必須要與借款人進行見客談話,實地調查借款人真實居住地、核實貸款抵押真實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權、變現能力等情況。四、嚴格貸中審查和貸後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批程序,認真審核貸款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尤其是對借款人和經銷商誠信、還款能力等事項要進行嚴格和獨立的審查。在貸款發放後,要加強貸款用途的管理,防止貸款挪作他用,密切檢查和監控借款人還款能力變化和還款意願,一旦發現不良還款記錄,要及時督促借款人和擔保人履約還款,必要時依法及時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五、規范賬戶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貸款賬戶管理,借款人還款賬戶要由其本人持有效證件開立,避免經銷商直接控制貸款,甚至挪作他用。六、實施嚴格問責制。各銀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決查處汽車貸款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假車貸」較多、存在嚴重違規問題的分支機構,要停辦相關業務。對授信工作不盡職等違規行為實施嚴格問責,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八年一月三日
㈨ 2021年銀監會貸款新規
法律分析:中國銀監會宣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於近日正式施行。加上此前已發布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統稱為貸款新規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㈩ 銀監會限3禁5要求
想所謂「慎三禁五」應該是「限三禁五」吧。所謂限三禁五,就是:對融資超過3家金融機構、對外擔保超過3家單位、純保貸款超過3000萬元的客戶予以重點關注;限制和逐步退出融資超過5家金融機構、對外擔保超過5家單位、保貸款融資超5000萬元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