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脫貧戶小額信貸政策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要點:
一、支持對象: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邊緣易致貧戶可按照執行。
二、貸款金額:原則上5萬元(含)以下。
三、貸款期限:3年期(含)以內。
四、貸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貸款利率不超過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貸款利率不超過5年期以上LPR。貸款利率在貸款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五、擔保方式:免擔保免抵押。
六、貼息方式:財政資金對貸款適當貼息。
七、風險補償金機制: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保持現行機制基本穩定。
八、貸款用途:堅持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於貸款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不能用於結婚、建房、理財、購置家庭用品等非生產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或其他組織使用。
九、貸款條件:申請貸款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必須通過銀行評級授信、有貸款意願、有必要的勞動生產技能和一定還款能力;必須將貸款資金用於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產業和項目,且有一定市場前景;借款人年齡原則上應在18周歲(含)— 65周歲(含)之間。
十、合理追加貸款:辦理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後,對個別確有需要且具備還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貸款支持,追加貸款後,單戶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不得超過10萬元,5萬元以上部分貸款不予貼息,也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十一、續貸和展期辦理規定: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可續貸或展期1次,脫貧攻堅期內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在過渡期內到期的,也可續貸或展期1次,續貸或展期期間各項政策保持不變,已還清貸款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脫貧人口可多次申請貸款。
十二、實施時間: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在過渡期內將繼續堅持並進一步優化完善,切實滿足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需求,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生產穩定脫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⑵ 扶貧小額貸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體」扶貧小額信貸是對有貸款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貧困戶同意將承貸的扶貧小額貸款委託給實施主體使用並獲得收入的,5萬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內、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發放、財政補貼利息和投保費用、縣級政府建立風險補償金、參加保證保險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⑶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 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政策有哪些內容
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
(一)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進入集中還款期,對風險補償金的啟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區到期的扶貧小額信貸余額168.93億元,占貸款余額總量(232.74億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貧小額信貸33.59萬戶、152.79億元,佔全年到期貸款的90.44%。部分扶貧小額信貸出現逾期,亟待明確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標准和啟用程序。
(二)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指出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制度不健全。審計發現,某縣未按規定製定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領發〔2019〕7號)要求廣西銀保監局和自治區財政廳牽頭完善自治區層面的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指導縣級完善風險補償制度。
(三)市縣及金融機構多次提出調整意見。
隨著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形勢的變化,市縣和放貸銀行多次要求對原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桂財農〔2017〕58號)進行修改,以合理確定風險補償比例,並明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程序、損失認定標准等事項。
二、修訂的目的
本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督促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依法依規、扎扎實實做好扶貧小額信貸的回收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
受上級政策和歷史因素的影響,廣西扶貧小額信貸在准入時未能嚴格審核,貸後管理也不如同類商業貸款嚴格,如果在最後的回收階段還不能妥善做好問題授信的清收追償工作,那必然會造成國有資產的巨大損失。
因此,通過本次修訂,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督促各級各單位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在2019年全區扶貧小額信貸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層層壓實責任,倒逼工作落實」;督促放貸銀行「切實負起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嚴格做好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關部門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給予放貸銀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和回收處置工作。
三、政策依據
(一)《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
(二)《中國銀保監會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4號)
(三)《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
(四)《關於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65號)
(五)《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
(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
(七)《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175號)
(八)《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
(九)《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
(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十一)《關於進一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桂開辦發〔2016〕70號)
(十二)《關於穩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補充通知》(桂開辦發〔2016〕177號)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章,共三十六條。第一章為總則,說明了《辦法》制定的背景依據,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發放的對象和范圍;第二章為風險補償金管理委員會,明確了縣級風險補償金管理機構、議事規則和各單位職責;第三章為風險補償金的來源和補充,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的來源、補充機制和撥付程序;第四章為風險補償金的日常管理,明確了日常管理的責任部門、三方共管機制、月報制度和補償比例;第五章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明確了損失認定標准、負面清單制度、風險補償金啟用程序和退回機制、業務所需材料等;第六章為風險補償金績效考核,明確了考核要求和緩沖機制;第七章為保障和監督,明確了監督機制和問責依據;第八章為附則,明確了文件解釋機構以及其他附加條款。
五、需要說明的重點問題
(一)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比例。
從外省的情況看,全國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開展情況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扶貧小額信貸累計投放4.3億元(其中戶貸企用2.24億元),對戶貸戶用資金補償比例90%,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不予補償。截至6月13日,該縣4300多萬元的風險補償金僅啟用45萬余元。從我區的情況看,自治區扶貧辦、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均提出應將風險補償比例設定為70%,而各市對風險補償比例的意見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來賓、玉林、欽州、防城港等9個市同意風險補償比例為70%,柳州、賀州兩市建議按50%—70%執行,南寧、貴港、北海等3個市建議按50%執行。
為達到既合理分擔信貸損失、確保不出現系統性風險,又壓實放貸銀行清收責任、盡量提高貸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綜合考慮各方意見以及我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情況,本辦法將風險補償比例由原來的50%調整到70%,並保留風險補償金不實行限額管理的規定。
(二)明確風險補償金和擔保金的區別。
中央各部委相關文件多次強調,不得將風險補償金混同為擔保金使用。風險補償金來源於財政性資金,是政府為了鼓勵相關主體向政策鼓勵發展的領域投入資源、從事經營活動、完成特定任務而給予的一種補償資金。而擔保金則是在債務人不按約履行還款責任時需承擔償還義務的資金。兩者的性質和會計處理方式均有本質不同。按照上述規定,風險補償資金不能混同於擔保金、不能直接代償貧困戶的逾期貸款。否則,將違反中央文件規定,並會觸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政策紅線。因此,在本辦法的相關條款中,明確風險補償金只是對放貸銀行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並確認為銀行的收入。
(三)對扶貧小額信貸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
本辦法所稱合理損失是指符合扶貧小額信貸經營活動常規情形,剔除了異常因素所致損失之後的貸款損失。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其本意是對金融機構因放寬授信條件而多承擔的風險進行補償。但是,部分放貸銀行在放寬授信條件的同時,也放鬆了貸後管理的力度,導致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步步累加,直至出現不良。因此,對扶貧小額信貸所形成的損失,在考慮進政府力推所帶來的准入風險之外,還要考慮放貸銀行貸後管理鬆懈、清收不力的影響和個別搭乘扶貧小額信貸便車違規發放的情形。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損失即為不合理損失,由縣里根據產生原因和責任劃分,自行協調解決。另外,本辦法制訂了緩沖機制,採取全區各縣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橫向對比和閾值相結合的方式,對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超過10%且高於全區扶貧小額信貸平均損失率的縣,其新發生的扶貧小額信貸損失暫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四)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時間。
風險補償金是減少放貸銀行損失的最後一道關口,以呆賬認定金額為基礎來計算補償金額。為鼓勵、督促各方加快清收進度、加大清收力度,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風險補償金的啟用以完成呆賬認定為前提。如果縣級清收工作開展順利,在較短時間內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證明材料,即可按照財政部印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呆賬認定,並申請風險補償金。此項制度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部分單位消極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風險補償金啟動時間的現象。
(五)窮盡追索的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精神,放貸銀行應在各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查清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財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查封、扣押、凍結,並積極跟進訴訟程序,盡快執行相關財產。上述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所有銀行賬戶的存款(法律不允許扣劃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權、相關資源承包權、房產、鋼結構廠房、機器設備、車輛、股權、其他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等。
(六)怠於行使代位追索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針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而言,貧困戶未使用貸款且不具償還能力,企業從貧困戶處獲得資金而對貧困戶負有債務,且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屬於專屬債權。這一情形,符合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放貸銀行可依此項規定直接向法院起訴企業,並將貧困戶列為證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貸銀行怠於行使代位權進行追索,錯失清收時機,致使企業轉移財產,造成貸款損失的,不納入補償范圍。
(七)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
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是指扶貧小額信貸發放時,企業存在資不抵債、徵信逾期,或是企業原來的貸款因違法違規被要求收回等情形。這種情況屬於非正常發放的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由縣級協調解決。
(八)對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部分的解決途徑。
本辦法明確規定,由縣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對因不正常、不合理發放而造成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的扶貧小額信貸進行成因分析、責任劃定和組織協調,以確定政銀分擔比例。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的補償不受本辦法約束,不得使用風險補償金,由縣級在充分尊重歷史事實、保障各方合理訴求、維護脫貧攻堅大局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制定補償方案。
(九)其他相關問題。
1.本辦法第四條所提「符合條件」指的是發放了扶貧小額信貸且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情形,側重點在於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問題。
2.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市場化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是指放貸銀行依照相關規定將進行債權轉讓,以降低不良貸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於單戶債權轉讓、批量不良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基金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轉讓等方式。市場化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處置後,放貸銀行即可依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進行呆賬認定,並完成風險補償和呆賬核銷等工作。
3.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在與縣里首次開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區財政廳申請准入。自治區財政廳在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質進行審查後,決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單。自治區財政廳將定期向社會公告准入名單,並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網站)
⑷ 貧困戶對抉貧小額貸款政策不了解如何整改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⑸ 督查情況通報_督查督辦通報
督查的目的性來看,督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抓工作的落實。進行督查之後就需要將其具體情況進行通報。下面我給大家帶來督查情況通報,供大家參考!
督查情況通報 範文 篇一
5月16日至21日,縣督查辦與縣扶貧移民開發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23個鄉鎮和現代產業園區脫貧攻堅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督查採取查看檔案資料、入戶核查、調查問捲走訪等方式,對脫貧攻堅對象精準、幫扶 措施 精準進行重點督查。共抽查23個貧困村、25個一般村,其中:23個鄉鎮隨機抽查1個貧困村、1個一般村,現代產業園區隨機抽查2個一般村。從督查整體情況看,絕大多數鄉鎮對貧困戶精準核查工作高度重視,鄉(鎮)、村幹部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加班加點,全力投入精準核查工作,部分鄉鎮主要負責人親力親為、率先垂範,扎實推動精準核查工作。從督查情況看,各鄉鎮貧困戶評選程序較為規范,檔案資料正在逐步完善,全縣貧困戶精準核查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斑竹園鎮橋口村檔案資料實行精細化管理,以組為單元,按戶編號,製作檔案資料清單,詳細記錄走訪情況。油坊店鄉分戶印製脫貧宣傳手冊,家家張貼脫貧幫扶聯系卡,脫貧攻堅氛圍濃厚,貧困戶檔案實行台賬化管理,實時掌握貧困戶脫貧動態。南溪鎮幹部幫扶活動留有影像資料,真實記錄幫扶活動,並裝入檔案存檔備查。沙河鄉梓樹村貧困戶評議會議記錄詳實,新增、退出原因充分客觀,程序到位。果子園鄉作戰圖設有貧困人口進出欄,動態反映貧困人口增減變化情況。
花石鄉竺山村針對每個貧困戶不同情況,制定不同幫扶措施,有方案,有數字,措施較具體。白塔畈鎮項沖村村委會與萬乘集團、貧困戶三方簽訂《幫扶養殖協議》,由萬乘集團無償向貧困戶提供50隻白鵝種苗,並負責養殖培訓、技術指導,並承諾回購價格。鐵沖鄉高畈村真心幫扶,與金寨縣鑫農公司達成協議,由鑫農公司免費提供2頭能繁母豬,讓有一定勞動能力、又不能乾重活的貧困戶發展種豬 飼養 ,並提供飼料和技術保障,銷售前景好,幫扶措施切實可行,針對性強。
從抽查村情況看,脫貧攻堅工作開展較好的鄉鎮有:白塔畈鎮、油坊店鄉、鐵沖鄉、現代產業園區、花石鄉、南溪鎮、張沖鄉、關廟鄉;一般的鄉鎮有:古碑鎮、雙河鎮、吳家店鎮、燕子河鎮、梅山鎮、全軍鄉、斑竹園鎮、青山鎮、麻埠鎮、湯家匯鎮、果子園鄉、天堂寨鎮;相對較差的鄉鎮有:桃嶺鄉、槐樹灣鄉、沙河鄉、長嶺鄉。
二、存在問題
1、精準核查程序不規范。部分村村民小組評議記錄不詳細,缺少新增貧困戶和退出貧困戶家庭情況介紹、致貧原因或退出原因,如天堂寨鎮前畈村、麻埠鎮全山村;少數村村民小組評議記錄簡單且參會人員未簽字,如槐樹灣鄉長沖村、長嶺鄉勝利村;入戶核查及問捲走訪時,少數村民對2016年4月份貧困戶精準核查召開村民小組評議會議不知情,甚至反映沒有召開村民小組評議會議,如青山鎮姜河村、槐樹灣鄉長沖村。槐樹灣鄉楊橋村存在貧困戶未整戶識別現象。
2、檔案資料不詳實。少數村檔案資料整理不規范、缺項較多,例如:青山鎮街道、天堂寨鎮前畈村等;部分貧困戶《貧困戶基本情況調查表》、《扶貧手冊》內容填寫不完整、缺項較多,主要表現在家庭成員信息、家庭人口、識別標准、貧困戶屬性、生產資料情況、聯系電話、耕地林地面積、勞動能力、戶主照片以及幫扶幹部聯系電話等信息空缺。例如:長嶺鄉勝利村、湯家匯鎮斗林村、桃嶺鄉牌坊村等。吳家店鎮松子關村公示照片模糊不清,無法判定是否公示。
3、貧困戶致貧原因不具體。部分貧困戶的致貧原因不具體,只簡單填寫因病、因殘、因學、無勞力等,如因病致貧未寫清楚是誰、什麼病、吃什麼葯、治療費用多少等。長嶺鄉勝利村、梅山鎮南水村、桃嶺鄉金橋村、沙河鄉祝畈村等村該類現象較為突出。例如:長嶺鄉勝利村蓮花組貧困戶鄭某調查表中致貧原因只填寫“因病”;梅山鎮南水村杜灣組貧困戶李某扶貧手冊中致貧原因只填寫“疾病、無勞動能力”。
4、脫貧幫扶措施不具體。部分村貧困戶幫扶措施除政策性補貼、社會救助外無其他有效幫扶措施,尤其是有一定勞動能力、家庭人口較多的貧困戶缺少發展生產和產業帶動性幫扶措施,難以如期實現脫貧;部分貧困戶幫扶措施比較籠統,例如只寫 種植 業、養殖業、茶葉、健康體檢、大病救助、技能培訓等,具體怎麼落實沒有在調查表和扶貧手冊中反映;少數幫扶幹部未與貧困戶認真對接,共同商討切實可行的幫扶措施,所制定的幫扶措施農戶無力或無法實施,形同虛設;有的幫扶措施只停留在貧困戶自身原有的基礎上,沒有結合實際新增幫扶措施;有的幫扶措施只是計劃性措施,目前無實質性進展。幫扶措施不具體較為突出的村有:長嶺鄉永佛村、沙河鄉祝畈村、麻埠鎮全山村、全軍鄉梁山村、湯家匯鎮斗林村。例如:沙河鄉祝畈村趙灣組貧困戶劉某夫妻2人,劉某61歲,患肝癌,家屬高血壓、心臟病。該戶扶貧手冊與調查表的幫扶措施填寫 “幫助學習養殖技術,多養豬”,幫扶措施不切合實際;湯家匯鎮斗林村下灣組貧困戶桂某扶貧手冊上幫扶措施填寫的是“宣傳政策”。
5、《貧困戶基本情況調查表》、《扶貧手冊》填寫不一致、發放不到位。從總體情況看,普遍存在《貧困戶基本情況調查表》填寫較為具體、詳細,《扶貧手冊》填寫比較籠統。少數貧困戶手中的調查表、扶貧手冊與村存檔的調查表、扶貧手冊內容不一致。例如:斑竹園鎮漆店村倒龍組貧困戶鄭某扶貧手冊幫扶措施填寫“入戶了解生產生活情況”,調查表上填寫“發展種植業”;果子園鄉姚沖村姚沖組貧困戶嚴某,扶貧手冊幫扶措施填寫“ 春節 慰問2袋大米、油1瓶、2000元現金”,調查表上幫扶措施填寫“介紹在本縣電子廠上班”。另外督查發現天堂寨鎮沒有為五保戶填寫發放扶貧手冊。
三、督查建議
1、加強力量,強化指導。各鄉鎮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鎮、村兩級扶貧攻堅隊伍建設,配備一批熟悉農村工作、有事業心、有干勁、有擔當的年輕幹部充實到一線。針對老師、醫生、縣直及以上單位單獨結對幫扶的貧困戶,鄉鎮、村兩級要配備幫扶幹部,協助開展幫扶活動。鄉鎮班子成員要聯繫到村,指導到戶,要對每戶貧困戶的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進行認真把關,確保幫扶措施有針對性、有操作性,確保幫扶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2、壓實責任,真幫實扶。縣、鄉、村各級幫扶幹部要切實履行幫扶責任,經常深入聯系貧困戶家中,了解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幫扶對象家庭情況、生產能力、致貧原因等因素,認真對照全縣脫貧目標任務和各部門出台的扶貧政策、脫貧項目,幫助貧困戶出主意、想辦法、找資金、定項目,為貧困戶量身定做一套切實可行的幫扶措施。各幫扶單位要主動作為、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幫扶措施的落實,要加強幹部結對幫扶工作的檢查、督促與評比,將脫貧成效與幫扶幹部獎懲掛鉤,真正將幫扶責任落到實處。
3、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從入戶核查情況看,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和家庭主要成員殘疾或智障占貧困戶的比重較大,部分農戶患有慢性病但不知道如何辦理慢性病證,不知如何報銷慢性病治療費用,少數殘疾人(或精神病患者)因各類原因未辦理殘疾證。各責任單位要千方百計將各項惠農和保障政策及時交給貧困群眾,真正讓貧困戶的治療費用減下來,能夠享受的政策性補助拿到手。縣直有關部門應盡快審批貧困戶小額貸款,以利於已制定的發展生產類幫扶措施盡快啟動實施。縣直各項目資金主管部門,要加大項目資金整合力度,將相關項目資金集中投入到貧困村和貧困戶。縣脫貧攻堅相關部門要及時出台部門脫貧攻堅配套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惠農政策資金最大限度地落實到貧困戶頭上,以產業帶動、項目實施加快全縣脫貧攻堅步伐。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督查情況通報範文篇二各委、局、室,機關各支部,京九路街道黨工委,區內各企事業單位黨委(總支、支部):
為確保全區“兩學一做”學習 教育 開好頭、起好步,根據開發區黨工委領導指示,5月5-6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2個工作組,採取查閱資料、座談交流、現場查看等方式,對開發區機關、京九路街道、教育部門、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等13個單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特點
從檢查情況看,自開發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以來,各單位黨組織能夠按照開發區黨工委的統一部署,迅速行動,認真開展。
(一)領導高度重視。建設發展局、京九辦事處黨工委、開發區教育分局、福田眼科醫院等黨組織書記能夠按照動員會要求,迅速成立“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領導小組,及時制定學習方案和活動計劃。教育分工委對“兩學一做”活動能夠超前部署,提前安排,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強調部署,為參學人員購買“兩學一做”學習資料;京九路街道黨工委創新工作 方法 ,建立幹部包點指導制度;建設發展局根據學習需要及時調整組織,周密制定 學習計劃 ;福田眼科醫院聯合黨支部能夠堅持嚴要求,快起步,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行動員部署;開發區第一初級中學對黨員活動室進行規范,確保“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有固定場所;潁南中學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
(二)積極營造氛圍。部分基層單位黨組織為烘托教育氛圍,製作了學習教育宣傳欄,及時對中央、省市區文件精神進行宣傳。京九路街道黨工委制定宣傳橫幅50幅,引導黨員主動參與學習,營造了濃厚的學習氛圍。教育分局分工委統一為各學校支部制定了宣傳展板,將學習內容和信息在網站進行發布,讓參學黨員及時了解“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情況。
(三)注重突出實效。大部分黨組織能按照學習教育要求,堅持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學習計劃,推進工作。開發區教育分局開展了“暢想中國夢”、“百名黨員進千戶,百名教師訪萬家”活動。福田眼科醫院組織全體黨員、法人代表、入黨積極分子參加會議,提高了人員參學率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影響力。
二、存在問題
一是個別企業黨組織行政會議與黨的會議混淆,沒有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記錄;二是個別單位雖然成立了組織,制定了方案,但只是照套開發區 實施方案 ,沒有突出單位特色;三是個別單位黨組織對本單位參學人員底數不清,開展學習教育沒有真正行動起來;四是中央、省市委、開發區黨工委有關會議精神落實不夠及時,沒有記錄相關精神的學習內容。
三、要求
(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各級黨組織要切實領會中央、省市委關於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扎實的工作作風,快速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
(二)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支部書記要親力親為,立說立行,親自過問,親自抓,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進一步摸清參學人員的底數,強化組織保障,細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方案,積極營造學習教育氛圍。
(三)要進一步加強檢查督導。各黨工委(黨委、分工委)要建立相應的督導組,對所管轄支部進行全覆蓋、全過程指導。今後,開發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全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督導方案》要求,將督查工作常態化,對不按要求落實的單位和黨組織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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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小額信貸扶貧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更進一步規范、完善小額信貸扶貧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小額信貸扶貧資金,不斷提高小額信貸扶貧效果,根據《中國農業銀行雲南省分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小額信貸扶貧工作的實際,重新(修訂)完善《雲南省小額信貸扶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條小額信貸扶貧是銀行、財政、社會力量向貧困農戶提供小額有償有息的信貸資金,實行「有償使用、小額短期、整貸零還、小組聯保、滾動發展」的原則,並指導幫助支持貧困農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全新的扶貧方式。同時並將貫穿於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的全過程。第三條小額信貸扶貧以貧困村為重點,以貧困戶為對象,是一項行之有效的綜合性扶貧措施,金融系統,扶貧、財政以及婦聯、共青團等部門應密切合作,各司其職,推動我省小額信貸健康、有序、快速發展。第四條省、地州市、縣在同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內設立小額信貸扶貧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省、地州市、縣各級農行相應設立管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機構,確保機構協調上的聯系配合。第五條省小額信貸辦公室設在扶貧辦內,負責全省小額信貸扶貧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代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制定全省小額信貸扶貧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以及擬定小額信貸扶貧的有關規定及管理辦法等;
2.統籌計劃,確定規模,調配資金,監測審計,組織對小額信貸扶貧進行政策調研,總結交流經驗,加強人員培訓;
3.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小額信貸的方針、政策,小額信貸的業務工作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第六條地、州、市小額信貸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代地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編制全區小額信貸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按照省小額信貸辦公室有關規定擬定全區小額信貸扶貧的具體貫徹實施意見;
2.指導縣、鄉小額信貸的業務工作;
3.培訓縣、鄉小額信貸的業務人員,搞好統計監測,組織好小額信貸政策調研;
4.加強與農行的聯系合作,確保農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及時、足額到位;
5.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縣、鄉小額信貸扶貧資金的檢查、審計和監察工作。第七條縣級小額信貸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代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編制小額信貸扶貧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2.審查、檢查小額信貸扶貧項目,搞好統計監測;
3.加強與農行的聯系與合作,確保農行信貸資金安全、及時、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
4.管理鄉(鎮)小額信貸工作站工作,抓好培訓,組織好配套服務;
5.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鄉(鎮)小額信貸資金的抽查、審計工作。第八條鄉(鎮)小額信貸工作站主要職責是:
1.代本鄉(鎮)人民政府編制鄉(鎮)小額信貸扶貧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2.選定扶貧對象,搞好建檔立卡工作,組建管理各中心和聯保小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站站長、會計、出納、信貸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中心主任、小組長工作職責和崗位責任;
3.幫助貧困戶選好項目,並圍繞項目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各項服務;
4.堅持每月召開一次中心會議,確保中心會議制度化、正常化,協助農行做好放貸工作,並認真負責地按農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委託代收代管協議》做好信貸資金管理、收回及再貸工作。第九條中心主任職責是:
1.組織小組成員選擇開發項目,申請扶貧資金;
2.每月召開一次中心會議,交流生產經驗,傳遞市場信息,開展技術培訓,落實聯保責任,宣傳扶貧政策;
3.協助信貸員做好放款、收款及回收再貸工作。第十條小組長職責是:
1.監督組員參加中心會議,監督組員執行規章制度;
2.組織組員討論、選擇、實施好生產項目,確定貸款數額,合理使用貸款,落實聯保責任;
3.團結互助,督促組員按期還款付息和繳納小組基金;
4.協助工作站人員開展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參與社區發展規劃的制定。第十一條省農業銀行管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下,下達年度小額信貸扶貧貸款計劃;
2.負責農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業務工作;
3.按照農總行有關規定,擬定管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有關管理實施細則、辦法,並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4.承擔全省各地、州、市、縣扶貧信貸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5.定期檢查各地、州、市、縣小額信貸扶貧到戶的帳務,配合省級有關部門對各地、州、市、縣小額信貸扶貧到戶資金進行審計和監察。
⑺ 2021精準扶貧小額貸款還有嗎
2021精準扶貧小額貸款還有,可以去各個銀行申請。
一、申請扶貧貸款的條件:
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有還款能力,無不良信記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有借貸意願和獨立發展的能力;能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增收脫貧的富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人應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增收脫貧協議,使用貧困農戶貸款額度,充當貸款主體,承擔全部貸款償還責任;貸款人為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證件。除前述第1款至第4款的條件外。
二、扶貧貸款利息補貼結算
扶貧貸款貼息按季度結算。每季度末,《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由農業銀行省級分行(直屬隊伍)匯總上報,經省財政部廳會同省扶貧廳審核後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經農業銀行總行匯總(附省表)後,於下季度第一個月月底前報財政部,經財政部審核後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按照規定認真、及時、如實、准確地做好這項工作。
《農村商業銀行扶貧小額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貸款發放後,縣行定期組織督導檢查小組對轄內已發放的貧困戶貸款進行貸後檢查,重點檢查貸款資金是否真實使用、經營是否正常。第二十六條 建立信貸風險預警制度。各支行要對扶貧貸款進行實時監控,當可能危及信貸安全時,應及時向有權審批人報告,在信貸事實風險形成前,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第二十七條 信貸違約處理。未按信貸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義務,各支行要按合同約定的有關事項計收罰息、停止提供新信用、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信用、依法起訴等措施。
⑻ 小額貸款政策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
⑼ 村貧困戶幫扶計劃
2017年扶貧辦工作計劃:
(一)目標任務。對新增、返貧的432戶貧困戶728人建檔立卡實行目標管理,對已脫貧的1766戶貧困人口3592人“扶上馬、送一程”進一步鞏固提高脫貧成果。
(二)資金投入。按照“渠道不變,充分授權”的原則,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台,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扶貧開發,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2017年計劃投入各類扶貧資金3050萬元以上,其中:盟級扶貧專項資金800萬元;縣級財政預算安排55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1500萬元;其它投入200萬元。
(三)“五個一批”分類扶持計劃。依據2016年脫貧攻堅實際,對有勞動能力的,通過發展生產和轉移就業鞏固提高1765人,佔75.4%;對生活在不宜人居住地區的,通過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脫貧300人(另外鞏固提高300人),佔12.8%;通過發展教育和資助政策脫貧41人,佔1.8%;對喪失基本勞動能力的,通過社會保障兜底脫貧151人,佔6.5%;大病救助84人,佔3.6%。
(四)重點項目實施計劃
1.實施“三到村三到戶”項目。在22個重點貧困村鞏固好規劃、項目、幹部到村到戶工作,年內投入財政扶貧資金1100萬元以上作為項目建設資金。重點加大項目實施力度,為鞏固提高區貧縣人脫貧、縣摘帽的成果奠定產業發展基礎。整合“三到村三到戶”項目資金,鼓勵各村改革創新,在充分尊重貧困群眾意願的前提下,採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擔保貼息、先建後補、以獎代投、股份合作等方式,管好用好“三到村三到戶”項目資金,提高“三到村三到戶”項目的使用效率。
2.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2017年全縣易地扶貧搬遷任務300人,將嚴格按照易地扶貧搬遷“十三五”規劃實施搬遷任務,早謀劃、早安排,按每人6萬元的投資標准實施搬遷工程,其中:國家專項資金每人0.8萬元,長期貸款3.5萬元,自治區投入1.7萬元,同時結合易地扶貧搬遷擬打造2個旅遊扶貧小區。
3.實施金融富民扶貧工程。年內繼續投入“風險補償金”700萬元(農行500萬元、郵儲200萬元),發放貸款規模7000萬元(農行5000萬元、郵儲2000萬元)以上。全面推廣“兩免一直一優先”的貸款模式(對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實行免擔保、免利息,開通“綠色通道”,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辦理貸款業務)。縣農行、郵儲銀行開通“綠色通道”集中為建檔立卡貧困戶辦理惠農卡、集中貸前調查和審查,並開設貸款發放專用窗口,提高辦貸效率,2017年力爭建檔立卡貧困戶金融扶貧貸款覆蓋率達到50%以上。
4.實施定點幫扶工作。做好盟直機關幫扶、縣處級領導及縣直幫扶單位溝通聯系工作,推動幫扶工作取得實效。加強盟、縣兩級定點幫扶工作,加強幫扶責任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認真執行對幫扶責任人的具體監督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精準扶貧分數據分析平台,將幫扶工作成效納入到扶貧工作日常考核內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確保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5.實施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以貧困戶轉變成新型農民為抓手,以實施半軍事化的培訓為主要培訓手段,解決貧困戶及農民培訓不認真、不專一的問題,加大對貧困勞動力培訓和輸出力度,針對全域旅遊和肉驢養殖做好專業技術培訓及電商服務,年內計劃投入72萬元,培訓貧困農牧民720人,力爭就業率達到60%以上。
6.繼續探索扶貧新模式。在條件允許的貧困村,全面推廣資產收益型扶貧模式,幫助貧困戶提高收入;在全縣推廣“點菜式”產業扶貧模式,切實做到因戶因人精準施策;繼續做好全域旅遊扶貧、特色種養殖業扶貧、電商扶貧工作,結合易地扶貧搬遷著力打造農家樂旅遊示範點2處。
(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認真總結《2016年多倫縣扶貧開發專項考核方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2017年工作考核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繼續實行“周調度、月督導、季分析、半年考核”制度,嚴格落實《多倫縣精準扶貧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多倫縣勞動力轉移培訓資金管理辦法》、《多倫縣“三到村三到戶”項目檔案管理指導意見》、《多倫縣“三到村三到戶”項目後續管理指導意見》等文件。建立和完善全縣精準扶貧分數據分析平台,聘請國家統計局錫林郭勒調查隊對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鞏固提高情況及滿意度進行調查。
為扎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確保脫貧攻堅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根據《中共金寨縣委、金寨縣人民政府關於全力實施“3115”脫貧計劃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金發[2016]3號)、《金寨縣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實施辦法》(金扶〔2017〕7號)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經縣局研究,特製訂2017年度計劃。
一、總體情況
2017年扶貧結對斑竹園鎮王氏祠村,該村現有貧困戶91 戶,295人,其中因病致貧71戶,256人。
王氏祠村我局局機關、執法局、稽查隊、檢驗所共65名幹部職工結對75戶貧困戶,2017年底全部脫貧。
各市場監督管理所由所在鄉鎮安排。
二、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村出列、戶脫貧”這一中心目標,全年實現斑竹園王氏祠貧困村出列、貧困人口脫貧,確保全面通過國家和省市組織的第三方評估驗收。
三、單位職責
1、制定包幫村脫貧攻堅規劃和年度脫貧計劃。
2、組織本單位全體人員結對幫扶貧困戶,安排每位幹部職工包幫1戶以上,貧困戶。每年在節慶期間,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2次以上。
3、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兩月組織召開一次以上村級脫貧攻堅調度會,督促落實包幫措施。
4、幫助包幫村確定重點發展1-2個特色產業項目。
5、負責本單位在縣精準扶貧大數據平台中項目資金和建設進度等數據的定期錄入、更新。督促本單位幹部職工適時核對、更新縣精準扶貧大數據平台、扶貧手冊的信息。
6、安排專人協助包幫村健全完善脫貧攻堅工作檔案,全程參與國家、省第三方評估准備工作。
7、兌現獎懲幹部包幫工作。
四、幫扶幹部職工職責
1、每位幹部職工包幫1戶以上貧困戶。本年度新增加幫扶幹部有江煥啟、何亞群、李德明、付耀、文勇、王柯、鍾佳佳、朱靖8位同志;實職副科以上幹部今年結對2戶貧困戶,分別是張經標、李定炎、付耀、張東明、王宗雙、趙勇偉、陳海平、張雷、黃守新、羅應樺。
2、負責准確核對、填寫個人幫扶的貧困戶大數據平台、扶貧手冊信息,詳細計算收入(包括各項政策補貼)。
3、幫助包幫貧困戶確定1項以上種養等脫貧產業,並落實小額扶貧貸款支持。
4、組織有勞動能力和自我脫貧願望的包幫貧困戶,參加1次以上職業技能培訓或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幫助實現就業增收。
5、幫助落實貧困戶在就醫、就學、創業、住房等方面保障政策。
6、聯系農副產品銷售渠道,每年幫助貧困戶銷售價值2000元以上的農產品。
7、入戶宣傳扶貧政策,幫助樹立“脫貧光榮、勤勞致富、我要脫貧”理念。
8、負責引導貧困戶做好迎接第三方評估准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扎實抓好扶貧攻堅工作,確保按時脫貧摘帽,成立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的扶貧領導小組,負責扶貧攻堅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二)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定點幫扶制度在加快推進貧困村出列和貧困戶脫貧方面的重要意義,作為“兩學一做”活動有效抓手,牢固樹立“看齊”意識,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責任,超前謀劃,主動銜接,全面做好幫扶工作。
(三)明確責任。幫扶幹部到戶開展幫扶活動2017年脫貧戶每月1次、全年不少於12次,2016年已脫貧戶不少於4次,並按要求上傳幫扶記錄,今年不再上傳照片,每月到戶開展幫扶活動個人自行安排時間,縣局不再集體組織,每人每次發放差旅費100元。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按照所在鄉鎮扶貧要求開展幫扶。
(四)嚴格考評。對王氏祠村結對幫扶幹部必須按規定完成走訪次數,對當月未走訪的縣局將扣除當月效能獎500元,影響年終全局扶貧工作的扣除當年全部效能獎。
⑽ 扶貧貸款未按規定進行貸後檢查的追究什麼的責任
扶貧貸款未按規定進行貸後檢查的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查詢相關公老亂開信息顯示,貸款未按時交付,且躲避檢查是一種為了躲避還款的現象,國家規定扶貧小額信貸是銀行貸款,借款人必須按時付息還本拍野,違襲含喊約將追究相關刑事責任,並將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列入銀行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