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擔保人則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承擔貸款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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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要承擔以下擔保責任:1、民事責任: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瞎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連帶責任:連御神中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3、擔保(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根據國家規定擔保人依照擔保法第14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擔保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擔保人對於鎮山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㈢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銀行借貸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1、銀行借貸的擔保人,如果有約定的,按約定范圍承擔責任。
2、沒有約定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人應該具有什麼資格
(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㈣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怎樣的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保證。如果當事人約定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則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約定的是連帶責任保證,則債權人既可以請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請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㈤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承擔還款責任,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責任,也即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簡單來說,就是債務人沒有在履行期屆滿時履行時,債權人就可以選擇向債務人或者連帶保證人追訴。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這里說的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借貸擔保,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責任和連伍橋帶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還巧逗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返還借款的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時要看幾點:第一、債務人有錢還,債務人就有義務還錢,連帶人保證人還錢的,可以找債務人追償;第二、債務人沒有錢還,保證人有錢,那麼由保證人還錢,可以找債務人追償;第三、債務人和保證人都沒有錢的,按照沒有錢的方式處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費、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再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腔寬猛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㈥ 借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1、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2、連帶責任
(1)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㈦ 擔保人貸款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分為連帶保證責任和一般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對主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一般保證人,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以保證范圍為限承擔保證責任,還是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也就是債務人他沒有辦法履行的一些義務,你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所以,擔當某個人的擔保人需要承擔的風險也是很高的,如果這個人不講信用,沒有能力償此清改還自己的債務,而拒絕償還,或者是將這個鍋推給擔保人的話,擔保人需要承擔很大的責任的。情節比較輕的話可能就是進行賠償,情節較重的話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我們在擔當他人的擔保人正灶的時候,一定要多留一個心眼,不可因為對方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森判親戚家人,就放鬆警惕。我們還要考慮到自己的實際情況,自己是否有能力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㈧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分為連帶保證責任和一般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對主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一般保證人,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以保證范圍為限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㈨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哪些責任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有哪些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
(1)朋友在銀行貸款,當事人正好是擔保人,當事人的朋友沒有辦法還清債務,這個時候法院或者是銀行,就會要求當事人來幫助朋友償還債務;
(2)償還債務,還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也就是債務人沒有辦法履行的義務,當事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3)情節比較輕的話可能就是進行賠償,情節較重的話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㈩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分為連帶保證責任和一般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對主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一般保證人,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以保證范圍為限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