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貸款,借款人死亡,擔保人承擔多少責任
法律分析:需要分情況分析: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
理由是,擔保法第二條規定債務擔保的范圍是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而不包括死亡事件發生。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應擔責
第一,法律上設定保證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
第二,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的滅失。
第三,只要借款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那麼出借人就可以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里所說的沒有履行,當然應該包括債務人的死亡所導致的沒有履行。
從合同法角度看,業內觀點仍存在兩種分歧: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
借款人意外死亡,對於出借人來說是不可抗力,屬於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時出借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應擔責
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屬於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於合同的效力,關鍵要看雙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關於合同終止的相關約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擔保人也未主動承擔保證責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請確認借款合同終止履行,保證人應依約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Ⅱ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都死了咋辦
眾所周知,除了信用卡和少數優秀客戶,大部分人向銀行貸款都需要安全措施。最常見的擔保措施是抵押擔保和保證擔保。作為擔保人,如果主貸款人死了,我們會怎麼樣?
現實中,很多銀行業務為了盡可能降低風險,一般會要求各種附加擔保或追加擔保。
比如張三從銀行貸款100萬,以自己的財產抵押,加上李四提供個人擔保;那麼,張三意外死亡,銀行一般會處置第一擔保措施,即抵押物;只有當抵押財產的拍賣價格不足以覆蓋全部敞口時,才會向追加擔保人或追加擔保進行追索(如抵押財產拍賣80萬元,向李四主張差敗豎凱額20萬元)。
所以,貸款人去世後,不必過於擔心。即使天下賬戶資金充足,直接從賬戶扣款的資金也足以償還貸款,不需要處置抵押物(當然這種事件發生的概率極低)。
當然,如纖高果貸款人只擔保這筆貸款,此時的處置會分為兩種情況:
一般擔保:如果你提供一般擔保,那麼責任很輕。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有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才有代為履行的義務,即補充履行;貸款人死亡,顯然不能履行義務,但貸款人一般會留下遺產。正常情況下,債務人的貸款處理完畢後,剩餘余額由一般擔保人承擔。
連帶保證:連帶責任保證中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債務人,債權人可以在保證范圍內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賠償;如果你承擔連帶責任保證,那麼銀行可以直接向你追索。賠償後,你可以清理貸款人的遺產,以彌補你的賠償金額。
另外,還要看這個貸款是多人擔保還是個人擔保。如果是多人擔保,合同有約定擔保比例的,按照約定的擔保比例償還;合同未約定擔保比例的,均分;假設你是這筆生意的唯一擔保人,那麼所有的責任就由你一個人承擔。
對外擔保不是開玩笑,是有法律義務的。一旦簽訂,在貸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你需要承擔責任;現實中,如果不是至親(父母老婆孩子),不要輕易擔保。否則一旦貸款不良,後果會很嚴重。
Ⅲ 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擔保人死亡後的責任為:如果擔保人由繼承人,且繼承人繼承了擔保人的財產,那麼繼承人應在其繼承的份額內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Ⅳ 人死了銀行貸款擔保人有責任嗎
如果債務人已經死亡,他/她將為他人擔保。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擔保人將承擔償還義務。但如果保證人在未履行保證義務前意外死亡,將直接影響到保證義務的繼續,尤其是繼承人是否應當承擔還款義務。
貸款人從銀行貸了30萬元投資典當行。結果在一次車禍中,貸款人和他七歲的兒子都死了,他的妻子活了下來但腿斷了。30萬現金還在典當行。其中一個擔保人是貸款人的鄰居,沒上過學。當時他簽保證書的時候被忽悠去按指紋了,不會寫自己的名字瞎描述,對方的借款金額也不清楚。這種情況下這個擔保人應該怎麼做?銀行問擔保人要錢還是問貸款人老婆要錢?
另外,這個擔保人的女兒還為貸款人哥哥的死亡擔保了20萬。這個身份能約束貸款人的兄弟嗎?無權放棄擔保或督促其盡快還款?
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常亮律師回答:
債務人死亡,債權債務仍然存在,需要保證人承擔保輪猜證責任。當然,如果債務人有遺產,可以執行。
1.我國關於保證的法律規定直接支持保證人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繼續承擔保證責任。103010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因此,擔保相對於主債務和主合同而言,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主合同履行的一種附屬合同。當主債務不存在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會消滅,但債務人的死亡債務不會消滅。
2.債務人死亡,債務不隨之死亡,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仍然存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應當清償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可見,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務的喪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當在其繼承范圍內清償債務。因此,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依據追索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
3.死者妻子和擔保人需要同時還款。銀行需要先向死者妻子索賠。如果妻子沒有辦法償還,需要向擔保人索賠。擔保人的女兒不能放棄自己的擔保責任。
常亮,北京市嘉善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法學博士,曾在北京市區、中、高院工作12年,歷任商事庭副庭長、研究室主任。在某知名互聯網公司負責訴訟業務。現在重點是金融領域疑難復雜的民商事訴訟和刑民交叉案件。
你好,首先,貸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其次,如果該貸款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其配偶有義務還款。如需法律幫助請來電細談,濟南邢波律師。
首先看你名下有什麼資產,你的銀行貸款是抵押還是信用貸款!如果是抵押,銀行可以將雀桐橘抵押物處置,來填補這比款,如果是信貸,那麼一樣會處置你名下的資產,來進行還貸。
其次是銀行債務是需要有配偶來承擔 ,如果沒有配偶,沒有遺產,那麼只能作為壞帳處理!
如果借款人死了,我們在實際中會先與借款人遺屬溝通相關情況,優先考慮用借款人的遺產償還貸款。雖然找擔保人和處置抵質押物的權利是一樣的,但是我們依然會優頃團先通過與借款人的遺產繼承人協商,優先處置遺產。當然,在實際情況中,抵押物通常都是借款人自己的比較多。
由誰來償還呢?那就要搞清楚貸款是通過什麼方式獲得的,貸款通常分為以下三類:
擔保貸款:由第三方個人或者擔保公司擔保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如果借款人發生死亡,銀行會向擔保的個人或者擔保公司進行追償。
抵押貸款:以房產,車輛或者其他物品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繼承人如果繼承遺產的話,同時也要繼承債務。如果沒有繼承人繼承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銀行會處理抵押物清還。
信用貸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如果出現借款人死亡。銀行首先會讓繼承人來償還,如果借款人名下沒有遺產或者遺產部分不足抵消債務。該貸款通常會以壞賬來處理。
假如借款人實在沒有什麼遺產,那我們就回過頭看借款人用了什麼作為第二還款來源,也就是擔保措施。一般擔保措施分為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
當事人名下可用財產,夠不夠還貸款,如果夠,就從這些財產里扣除用於還貸款的金額。
如果當事人名下沒有什麼財產可用於償還債務,那就等著銀行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好了。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且配偶願意繼續償還債務,那也就不涉及債務追繳之類的事情了,按期償還就可以了。
一、死者生前借的債務應當用死者的遺產來償還。如果死者沒有遺產或者是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那麼就不再償還,債權人自認倒霉。
二、由繼承遺產的繼承人來償還。如果沒有遺產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的,那麼就不能要求繼承人償還了。最好的方式是對死者的遺產進行拍賣,以抵償債務。
所以說民間借貸是有一定風險的,債權人為了保險起見,在借錢的時候一定要讓債務人找一個擔保人或者是用等值的財產做抵押。這樣才不至於以後發生什麼事情後吃虧。
人在死亡之前還欠銀行債務,如果這個人在向銀行貸款時有財物抵押的話,以抵押財物拍賣後的錢,歸還欠銀行的債務。如果不是抵押貸款,以遺產歸還債務。作為財產繼承人,只有在遺產歸還債務後,還有多餘的部分,才能依法繼承。如果放棄繼承,就不用歸還債務。
Ⅳ 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借款人意外死亡,對於出借人來說是不可抗力,屬於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時出借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應擔責,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屬於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於合同的效力,關鍵要看雙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關於合同終止的相關約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擔保人也未主動承擔保證責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請確認借款合同終止履行,保證人應依約承擔保證責任。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下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 脅迫等手段, 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 的。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 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系中的當事人不注 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Ⅵ 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承擔債務嗎
一、債務人死亡擔保人需要償還債務嗎
1、債務人死亡擔保人是否需要償還債務,具體如下:
(1)如果借款人有遺產,以其遺產償還債務;
(2)如果借款人的遺產已經被其繼承人繼承,尤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3)如果借款人沒有遺產,由擔保人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可以起訴擔保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夫妻一方死亡需要承擔債務責任嗎
遇到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死亡的情況時,夫妻另一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如果有遺產的話,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若是夫妻的共同債務,根據相關規定,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義務償還的,所謂共同債務一般是指用於所借或者所欠債務用於家庭開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資。
Ⅶ 銀行貸款,借款人死亡,擔保人承擔多少責任
債務人死亡,其債權債務關系還是存在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當然債務人如果有遺產的可以執行其遺產。保證的設定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可知,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的滅失。《擔保法》第18條第二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這里所說的沒有履行,當然應該包括債務人的死亡所導致的沒有履行,因此保證人需繼續履行擔保責任。
【拓展資料】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貸款技巧:
如今,越來越多的80,90後貸款買房買車,一時之間,銀行提供的貸款業務成了時代的「新寵」。但是想要在銀行成功貸款還是有點難度的,在一些特定時段想要獲得貸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貸款的幾個小技巧,希望可以幫助更多的人成功貸款。
1.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貸款理由應該坦誠並且清晰,詳細的寫出貸款的用途以及個人還貸方面的優勢。例如: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
2.借款金額:借款人在銀行申請貸款的金額不宜太高,因為金額越大,失敗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這並不是貸款人所希望的,他們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貸款資金在半個月內還看不到放款的動靜。倘若貸款人所申請的貸款較大的話,建議你適當降低貸款數額,這樣通過銀行審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3.借款說明:詳細的填寫申請資料,借款的用途、個人信用記錄、收入來源、還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況等等。以保證你的借款不管何時何地何情況,都能夠准時的償還貸款。
4.貸款償還:借款人成功申請貸款之後,就必須要按照規定的時間還款,切勿出現僥幸心理,耽誤還款時間,從而造成不良的個人信用記錄。另外,對於拖欠的貸款,相關部門也會盡全力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