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貸款找女兒做擔保人後果
法律分析:當父母無法償還貸款時,女兒作為擔保人應當代為償還,如果女兒也無法償還,可能會對女兒的信用有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❷ 父親欠債能讓子女做擔保人嗎
不能的,如果父母的債務要孩子換的話,要孩子繼承遺產的。如果沒有繼承遺產就不需要換。
❸ 父親貸款兒子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
父親貸款的,兒子可以做擔保人,銀行對兒子的情況進行審查後,認為兒子存在良好的徵信,並且有還款能力的,銀行會同意兒子作為擔保人,會與兒子簽訂擔保合同,父親無法按照約定償還欠款的,兒子必須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向銀行償還貸款。
廣義的講,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再如債務等項的擔保方面,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❹ 父母的貸款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其實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而要是父母有欠債的話,那麼在通常情況下,作為子女並不具有償還債務的義務。當然,此時,如果是子女對父母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那麼就另當別論了。另外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子女實際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這個時候需要繼承與財產同等份額的債務,那麼也就有了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冊螞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孫爛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則姿漏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❺ 父母貸款用子女擔保
父母的貸款子女是沒有責任承擔的,因為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償,也即正常情況悄友下子嘩運斗女不需要清償父母的貸款。不過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有繼承父母的遺產,那麼作為繼承人的子女就要亂磨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父母生前所負的貸款。子女放棄繼承的,可以對父母生前所負的貸款不負償還責任。
❻ 父母貸款子女可以做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子女可以做擔保人。
成為擔保人的條件: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4、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❼ 父親貸款子女做的擔保
法律分析:這種行為合法。中國的公民符合機構對擔保人要求的都是可以的。擔保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時擔保了就要第一時間被追索,負有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❽ 父母貸款子女可以做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只要子女有自己的財產,就可以做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