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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公司應對措施

發布時間:2023-06-10 09:23:54

A. 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有哪些 如何防範風險

小額貸款在支持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的存在,在此給大家講解下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與小額貸款面臨風險如何防範。
小額貸款公司主要面臨的風險:
1、預期年化利率方面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預期年化利率波動區間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預期年化利率的~4倍。中國人民銀行預期年化利率水平的變化,將會影響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預期年化利率及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狀況,預期年化利率的波動和變化加劇了小額貸款公司的預期年化利率風險。同時,在我國預期年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加快的情況下,未來預期年化利率的市場化波動會進一步影響其經營狀況。
2、信用方面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只能在注冊地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允許跨行政區域經營。這一規定也使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集中在一定行政區域內,一旦遭受天災,農民收入減少,而農民又屬於弱勢群體,承受風險損失的能力有限,這會削弱其還貸能力,從而給小額貸款公司帶來經營風險。
除了農戶經營風險導致的信用風險外,小額貸款公司還面臨著單純由農戶道德風險而帶來的信用風險。由於我國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農村的信用環境較差,有些農民信用觀念比較淡薄,賴債、逃債思想較重,道德風險難以抵制。
3、操作方面的風險
我國的小額貸款公司從人員構成上來看,普遍存在著人員少、專業技能弱的局面,小額貸款公司的大部分人員均沒有從事過金融業務,業務知識欠缺,極容易產生操作風險,並且許多小額貸款公司尚還沒有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崗位和配備相應的人員,風險處置業務操作也只是停留在文字上的規章制度。
4、法律方面的風險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尚處於探索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備,這種法律法規的欠缺使小額貸款公司的身份尚不明確,由此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當地政府批准設立,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沒有取得金融許可證。從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業務來看,只提供貸款業務使它不同於商業銀行,不適用於商業銀行法。
小額貸款風險控制與防範措施
一、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法律地位,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
二、完善信用法制體系,增強農戶信用觀念。
三、提高人員素質,完善內控制度。
四、構建農戶徵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五、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實現內部風險補償。
六、完善農村信貸產權抵押,建立健全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B. 信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 貸款風險管控措施

信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

防範信貸風險是小額貸款公司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小額貸 款公司資產質量合理有序健康發展的關鍵。信貸風險主要包括:經營風 險、信用風險、道德風險、操作風險、政策風險、利率風險、法律風險 等多種。高度重視信貸風滲高險防範工作是小額貸款公司的第一要務。針對 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信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

一、明確分工,實行流程式控制制

信貸業務操作流程分為:貸前、貸中、貸後三大相互獨立的階段, 十六個環節進行全程式控制制,防範風險。實行審貸分離責任制,建立審貸、 發放、檢查職能分離,崗位分離,相互制約機制,落實環節責任。嚴禁 單人或單個部門獨立完成貸款全過程。制定貸款業務的調查、審查、評 估、審批、發放、檢查、收回、不良貸款催收等過程的操作規程,建立 法律審查制度。部門之間嚴格分工,崗位之間相互協作,實現業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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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效運轉和相互制衡。

二、把好准入關,實行貸前調查審查控制

對借款人進行貸前調查,對提供的資料審核分析,確定準入底線和 進行風險評估。

資料名稱

調查審查內容准入底線

風險評估

1.身份證復印件(借款人、抵質 借款人 25-60 周歲;具有完全民 高風險、虛假、無民事能力、非 押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資料真實 法人員不貸 等各 2 份,核查原件) 有效。核實其他有關情況。 工作時間連續 6 個月以上、穩定 2.工作證明 行業工作、公務員、事業單位、 壟斷行業、優質行業. 銀行卡、6 個月內穩定月均收入 3.收入證明 3000 元以上、銀行對賬單、近 6 個月內收入穩定. 借款人在銀行、稅務、法院、工 高風險、被列入黑名單、多次長 4.信用報告 商等無不良信用記錄、未列入黑 期欠此升稅、欠費、欠貸或收入負債 名單. 比過高者、提供虛假資料不貸。 高風險.、無償還能力不貸 低風險

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合法 高風險 5.居住證明 經營。可查詢近三個月水費、電 無居住地、營業場所、欠繳各種 費、煤氣費憑證 費用不貸。

核實後有一定資產、有變現能力, 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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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人財產清單

沒有糾紛,可執行、可變更權利、 無資產者不貸。 評估後價值>抵貸額。 本人簽名蓋章(手印) ,同意個人 高風險

7.還款承諾書

承擔個人無限償還責任,用個人 不簽署者不貸 其他財產、債權等,償還本次借 款本息。

8.個人信用報告查詢委託書

同意並簽署

同上

用途合法合規,合同真實有效、 高風險 9.貸款用途購銷合同 交易商品變現能力強。 用途不合法、合同不明晰、有欺 詐行為、 商品質次價高變現

差不 貸。 銀行承兌匯票、有價證券為低風 高風險 險。抵質押物形態、位置、權屬 不足值、不完整、不易變現,有 10.抵質押物清單 真實有效。變現能力強、無糾紛 法律糾紛不貸。 可執行,評估後可辦理他項權利 證書、評估值的 50%>借款額。 面訪、暗訪。思想正派,沒有不 有毒、賭、嫖等違法犯行為為的 11.借款人經營者品德 良嗜好。25-60 周歲。身體健康; 不貸。 道德品質好、優良職業、從業經 高風險 驗豐富。 12.工商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 開戶許可證、法人代碼證 按時年檢 高風險 不年檢、吊銷執照、列入黑名單 不貸。 主營業務有良好的成長性;未被 低風險 13.經銷、經營狀態 工商、質檢等部門處罰 少貸或不貸

提供近期和上年末報表,現金流 高風險 14..財務報表 量為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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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據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個人負債額度,商品流通周轉期,個人 資產情況、抵質押品綜合確定貸款額度和期限。 ②不發放未指明用途的貸款。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③借款合同必須與借款人當面簽字,加蓋公章或手印。 ④借款人應該參加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或責任保險。 ⑤法律審查。對所有貸款項目及合同文本,經法律部門或法律顧問 進行法律審查審定。

三、貸款額度、風險系數控制

風險系數是控制小額貸款公司信用貸款的主要手段之一,也稱信用 轉換系數 1.貸款系數為 100%的資產:①銀行承兌匯票;②信用貸款透支額; ③其他金融性機構擔保;④等額保證金擔保。 2.貸款系數為 50%的資產:土地、房屋、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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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貸森喊老款系數為 20%的資產:債權。

四、貸款檢查預警控制

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實行貸後檢查,運用定期或不 定期監控,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手段,對收集 的信息進行定量分析,識別風險的類別、程度、原因及變化趨勢,揭示 重大貸款風險,遏制潛在風險,早期做出針對性的處理意見,以達到早 期發現、早期預警及時防範控制和化解風險。 貸後檢查項目及內容

檢查項目

借款人提供的資料

檢查內容及結果

真實性、有效性 按原定用途,合法性、貸款 本息能否

預警提示處理

貸款使用情況

按期收回、是否發揮效益、作用。 信用記錄、是否列入黑名單、負債變化

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查詢 保險狀態

情況。 是否正常,受益人是否小貸公司,受益 額度變化。連續性、合法性、執行性 權屬變動,控制狀態,價值變動。合法

抵質押品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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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執行情況。經營商品進、銷、存。 重大人事、經營糾紛事件。財務人員及 經營情況 財務狀況變化。效益變化。現金流量變 化。

稅費繳納情況。可持續經營能力。 國家政策影響。預測未來。 貸款檔案 借款人違法違紀行為 檢查期限 齊全 法辦、判刑、制裁、罰款等 優質客戶 1 年 1 次。 優良客戶半年 1 次。 其他客戶 3 個月 1 次。 逾期 30 天 1 次。

對以上八項檢查;經分析有違約違法、弄虛作假、經營不善等不利 還貸因素的,根據風險點,立即採取相應措施,控制風險。 措施: ①預警通告提醒糾正。 ②跟蹤關注。 ③加罰利息,提前收貸,終止貸款合同。 ④變更合同,轉化。 ⑤制止違約行為。 ⑥法律訴訟,立即申請查封凍結銀行賬戶、銀行卡及個人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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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期追蹤,法律控制

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獲批准,從貸款到期後的第一天 起,將貸款轉入逾期貸款賬戶進行管理,為逾期貸款,並按規定加收罰 息,同時,對不良貸款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催收。 1. 向借款人發送貸款本息催收通知書並取得和保留回執, 以保持有 效的訴訟時效,法律效力。 ①核實抵質押物的有效性、價值性、合法性、穩定性、 。 ②核實貸款材料、還款承諾書(承擔無限償還責任) 、保險單的有效 性和一致性。 ③按生效法律文書,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保全、凍結、 裁決、裁定、執行。對顯失公平的判決,及時進行上訴申訴。 2.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分散貸款。 3.變更業務種類貸款方式,變更債務主體或保證、抵質押物條款。 4.以資抵債(動產、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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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頻繁通知其家人、所有關系人,促其主動還款。 6.建立風險准備金制度和呆賬准備金制度。 7.法律訴訟。適時向法院提起訴訟、保全,同時凍結賬戶,申請強 制執行。 ①轉化,延期。 ②抵質押品變現,以資抵債。 ③風險轉移,轉移給保險公司。 ④拍賣、處置債權。 ⑤強制執行借款人其它資產、權利等(評估後 70%為准) 。

六、崗位責任控制

為強化貸款管理,保障信貸資金安全,實行崗位責任控制。 1.信貸調查崗責任:未按貸款三查規定操作,導致所放貸款出現風 險損失的,信貸調查崗負全責。 ①責任人員限期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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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期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承擔部分貸款本息賠償責任; 對違反風險管理制度的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④對有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免責:信貸調查崗,認為條件較差,不符合貸款條件,不同意貸款, 但信貸有權審批人同意並堅持發放的貸款,出現風險損失的,信貸調查 人員不承擔責任。 2.風控部經理、總經理責任:風控部經理、總經理是信貸業務的主 要組織者和管理者之一,對公司信

貸資產質量負責,出現以下情況之一 的,負領導責任。 ①貸前 調查報告 的內容不真實,借款人不具備借款資格,借款用途 不合理, 無償還能力等應該審核發現而未審核發現, 使貸款出現風險的; ②對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本審查不嚴,導致貸款出現風險的; ③貸後未能及時組織人員, 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借款人進行貸後檢查, 對危及公司貸款安全因素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而使貸款出現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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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上述情況的,風控部經理、總經理與信貸人員共同承擔清收或 部分賠償責任。 ④對調查人員不同意貸款,而經理、總經理堅持放貸造成貸款風險 損失的,負主要責任,責令限期收回全部貸款本息,不能按期收回或部 分收回的,信貸部經理和總經理承擔部分貸款本息賠償責任; ⑤對違反風險管理制度的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⑥對有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對調查人員不同意貸款,而有權審批人堅持放貸造成貸款風險損 失的,誰批准誰負責。 免責:信貸調查人員和風控部經理、總經理不同意貸款,有權審批 人堅持發放的貸款,出現風險損失的,信貸部經理、總經理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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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小貸行業助力戰疫

繼上海銀保監局之後,上海地方金融監管局也發文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3月29日,上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市金融局)發布《關於上海地方金融組織進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上海地方金融機構既要立足當下,做好疫情防控,又要放眼長螞畝遠,充分發揮貼近民生的產業優勢,提高金融服務的溫度、廣度和深度,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地方金融組織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談祥。

003010要求,要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為疫情防控重點行業和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繼續加大對醫療服務單位、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城市運行保障單位、從事主食和日用品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新型融資服務。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以通過展期、不還本金、延長還款期或當期、實施信用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的還款壓力。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贖回、續貸的客戶,應適當暫緩催收,確保客戶不會因疫情帶來的不便而增加額外融資利息,不得盲目撤貸、斷貸或壓貸,也不得盲目處理逾期貸款。

在時間安排上,企業對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額貸款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並承諾保持就業基本穩定的,本息償還日最長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罰息。對於積極應對疫情的企業和個人,當地金融機構也應積極協助其開展信用修復工作。

除了精準發力紓困企業,《若干意見》還提出適度調整相關金融機構的監管容忍度。比如,對於融資租賃公司和商業保理公司,可以適當放寬業務集中度、不良率、風險准備金率等指標的考核要求;疫情造成的延誤和補償,以及合理的降費和利潤分成導致的利潤下降,原則上不會影響監管評級的定級。

在降費讓利方面,《若干意見》要求積極與現有政策銜接,支持地方金融機構對與疫情相關的中小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擔保率、典當綜合率等融資成本。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融資公司採取降低擔保准入門檻、減免保證金、減免反擔保、減費讓利等適當優惠措施。

2023年新申請的防疫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市融資擔保中心融資擔保率為0.5%,再擔保率減半。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對在抗疫工作中發揮突出作用的企業,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融資、發債審核費用相應降低,為抗疫企業提供上市、融資、發債服務的中介機構預審服務費相應降低。

003010提出,上海地方金融機構要積極對接企業與銀行,加大科技貸款、履約貸款、高新技術貸款等擔保產品的推廣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特別注意為創業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

對於在抗疫過程中對實體經濟做出重大貢獻或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機構,《若干意見》明確,可根據情況提高監管評級分值,後續扶持政策中優先考慮。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將對經濟社會效益好、創新性強、風險控制穩健、示範突出的地方金融產品和服務案例進行宣傳和表彰。

附上海地方金融機構進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

一是嚴格細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增強防控意識。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堅定信念和精神,嚴格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加強對經營場所從業人員和顧客的關懷保護,做好人員和場所管控,切實履行企業防控責任。

(2)保證日常運行。根據本市疫情防控相關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業務連續性,採取居家辦公、輪班到崗、高峰流量、應急值守等措施,確保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保障基本運行和客戶服務。

(4)倡導志願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機構給予疫情防控人力物力支持,支援一線防控物資和生活物資,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含物搏一線疫情防控志願者隊伍,弘揚社會正能量。

第二,精準發力,幫助企業解決問題。

(5)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為疫情防控重點行業和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繼續加大對醫療服務單位、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城市運行保障單位、從事主食和日用品經營的小微企業、個體經營戶的新型融資服務。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以通過展期、不還本金、延長還款期或當期、實施信用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的還款壓力。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贖回、續貸的客戶,應適當暫緩催收,確保客戶不會因疫情帶來的不便而增加額外融資利息,不得盲目撤貸、斷貸或壓貸,也不得盲目處理逾期貸款。對2023年3月1日至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額貸款,企業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並承諾保持就業基本穩定的,本息償還日最長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罰息。對於積極應對疫情的企業和個人,當地金融機構也應積極協助其開展信用修復工作。

(六)為中小企業降費讓利。積極與現有政策銜接,支持地方金融機構適當減少對與疫情相關的中小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的貸款。

利率、擔保費率、典當綜合費率等融資成本。融資擔保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採取適當降低擔保准入門檻、減免保證金、降低或取消反擔保、減費讓利等優惠措施。對防疫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2023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市融資擔保中心融資擔保費率為0.5%,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對在抗疫工作中發揮突出作用的企業,相應減免其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掛牌、融資、發債審核費,對為防疫企業提供掛牌、融資、發債服務的中介機構,相應減免其預審服務費。

(七)提升融資服務能力和便利度。鼓勵和支持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發行債券、股東借款、同業拆借、以本公司發放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融入資金,服務實體經濟。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地方金融組織的合作,向依法合規經營的地方金融組織提供融資支持,提高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的授信額度,降低融資成本。為抗疫相關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開通優先服務通道,簡化「抗疫債」等特色可轉債產品發行轉讓程序。

(八)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地方金融組織應做好客戶風險識別,區分客戶實質性風險和疫情沖擊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並採取差異化措施。防止利用疫情優惠政策搭便車等行為。同時要切實提升合規風控能力,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並做好風險的及時處置。在加大疫情金融服務力度的同時穩妥把控經營風險。

三、迎難而上,創新轉型發展

(九)持續推進數字化轉型。堅定信心,危中見機,在變局中開新局。結合上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廣使用,夯實無紙化、數字化、智能化的經營基礎。把握疫情期間線上化需求契機,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提高金融服務便捷性。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促進地方金融組織的轉型發展。

(十)加快產品和服務升級。積極對接企業與銀行,加大科創貸、履約貸、高新貸等擔保產品推廣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尤其注重為符合上海重點產業導向的引進人才提供創業就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上海「海納百川」,增強新市民的獲得感和滿意感。

(十一)培育發展優質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產業鏈供應鏈的關鍵領域及核心環節,積極支持生物醫葯、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對於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市區兩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將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四、暖心守「滬」,共築「戰疫」防線

(十二)適度調整監管容忍度。在年度現場檢查、監管評級等工作中,經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核查認定後,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可適當放寬逾期率、不良資產率、代償率、准備金計提、總資產周轉率、資產比例等指標考核要求;對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可適當放寬業務集中度、不良率、風險准備金率等指標考核要求;對確因疫情所導致的逾期、代償,以及因合理減費讓利所導致的利潤下降,原則上不影響監管評級中的等次評定。

(十三)發揮自律互助優勢。各地方金融組織的行業協會要做好會員自律管理服務,協同市區兩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有針對性地發現和報告行業發展中的問題,及時提煉總結經驗和建議,支持地方金融組織的健康發展。

(十四)加強激勵引導。對在抗疫過程中服務實體經濟確有重大貢獻或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機構,可視情形提高監管評級得分,並在後續有關支持政策中給予優先考慮。對此過程中涌現的經濟社會效益好、創新性強、風控穩健、示範性突出的地方金融產品和服務案例,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將予以宣傳表揚。

校對:張艷

相關問答:

D.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有兩種截然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主管稅務機關從擴大稅基的角度出發,大多堅持第一種觀點。納稅人從節約稅收成本的角度出發,則認為第二種觀點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性原則,有效地避免了重復征稅。筆者更傾向於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小額貨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准金融企業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從金融企業的定義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不允許辦理結算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它與一般工商企業的設立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不同。與金融企業相比,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監管機關是地方 *** 下屬的金融辦,例如安徽省人民 *** 出台的《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特別要求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參與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事實上就是一種金融企業或者是一種准金融企業。筆者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者是准金融企業,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就應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二、小額貨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屬於合法收入並依法納稅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經地方 *** 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及相關業務。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經營,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支付給小額貸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憑據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些企業很難從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承擔超過同期同類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2-3倍利息,從小額貸款公司實現融資。這種表面上「自願、平等」的借貸關系,卻掩蓋著中小企業的難言之隱。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並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據。若主管稅務機關堅持認為這些中小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這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與稅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則是嚴重相背離的,這也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稅收障礙。
再換個角度看,小額貸款公司收到高於周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已經依法繳納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借款企業將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在稅前扣除,並沒有減少稅收收入。相反,若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進行納稅調整,這就意味著同一筆收入在小額貸款公司和借款企業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重復征稅。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頒布施行後大量涌現的新的企業類型,它究竟屬於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這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稅前全額扣除」爭論關鍵點。筆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應盡快出台相關法規,明確這類企業的性質,否則,將引起稅、企之間不必要的爭議,也給主管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發揮提供了空間,不利於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遵從度的提升。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

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上海

近日,上海市 *** 辦公廳公開了9月份制定完成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下稱《監管辦法》),該監管辦法提高了上海市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准入門檻,和8月份銀監會等四部委公布的「網貸新規」(《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精神一致,強調小額分散。
《監管辦法》中稱,為貫徹落實市委、市 *** 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已於10月1日開始實施。
2008年的銀監會23號文中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則不低於100萬元。此次上海發布的地方《監管辦法》中對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等方面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上海市新發布的《監管辦法》中規定,試點期間,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主要為眾創空間內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可適當降低至人民幣1億元)。
《監管辦法》同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必須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一次足額繳納,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入股。並且支持規范經營、運行良好且需要補充資本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
一家位於浦東新區的上海小額貸款公司高管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監管辦法》規定的新設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2億元,以及對經營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稍高於現存上海小額貸款公司平均規模,提高了行業的准入門檻,有利於行業規范化,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
《監管辦法》稱,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為企業法人,注冊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實力雄厚,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監管方法》中還提出,對由大型互聯網服務企業發起設立、主要開展網上小額貸款業務,以及由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集團)發起設立、引入小額信貸先進技術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持股比例、企業名稱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支持,但應相應提高對其貸款「小額、分散」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申請成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和從業經驗。
根據央行9月30日發布的數據,2016年三季度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截至2016年9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741家,貸款余額9293億元,貸款余額平均為1.06億元;上海市共有122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195.8億元,平均為1.60億元,高於全國水平。
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 *** 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試點要求
按照市委、市 *** 統一部署,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結合區域經濟規模、特色及市場需求,科學合理規劃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數量、布局結構,著力營造公平競爭、風險可控的市場環境。
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堅持「積極試點、有序推進,建章立制、嚴格准入,明確職責、規范運行,監管有力、防範風險」的原則,切實為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二、准入資格與運營要求
(一)准入資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為企業法人,注冊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實力雄厚,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必須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一次足額繳納,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入股。試點期間,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主要為眾創空間內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可適當降低至人民幣1億元)。支持規范經營、運行良好且需要補充資本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
小額貸款公司應具有合理的股權結構。單個主要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並持股不超過80%,與主要發起人無關聯關系的一般發起人不少於兩個,單個股東持股不得低於1%。主要發起人股權三年內不得轉讓、質押,其他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質押。
對由大型互聯網服務企業發起設立、主要開展網上小額貸款業務,以及由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集團)發起設立、引入小額信貸先進技術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持股比例、企業名稱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支持,但應相應提高對其貸款「小額、分散」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申請成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和從業經驗。
(二)運營要求
1.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融入資金余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50%。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按本市相關規定創新融資方式,擴大可貸資金規模。
2.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為發放貸款及相關的咨詢活動,原則上在本市范圍內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所在區的「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發放貸款。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3.風險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後檢查,防範信貸風險。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完善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制度,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全面反映企業業務和財務活動。同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必要時向社會公開披露。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區縣 *** ,並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符合要求的業務信息系統,並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區主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將其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切實遵守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數據報送和查詢相關規定。
三、工作機制與批准程序
(一)工作機制
完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推進小組(下稱「市推進小組」),由市 *** 分管領導擔任負責人,成員單位包括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監局、市工商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 *** 法制辦、市商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地稅局。
市推進小組的主要職能,一是統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二是審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區;三是協調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四是指導區縣 *** 及相關部門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市金融辦為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除承擔市推進小組日常工作外,其主要職能為,一是負責受理區試點申請;二是負責復審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等事項;三是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年度分類評價;四是督促區縣 *** 及相關部門做好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開展試點的區縣 *** 的主要職能,一是負責篩選本轄區的試點對象,預審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二是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其服務「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情況進行測評;三是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二)批准程序
1.區試點申請及批准
有試點意向的區縣 *** 向市金融辦遞交試點申請書。試點申請書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背景情況介紹。包括區域經濟金融及「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情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試點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試點組織領導,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報初審、日常監管、服務測評、風險處置的具體部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基本情況;其他發起人及股東的基本情況;試點步驟與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3)風險處置承諾。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定期檢查,負責處置小額貸款公司違規、違法經營產生的不穩定因素,承諾承擔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市金融辦審核區試點申請書後,報市推進小組審定。經市推進小組審定試點的區縣 *** ,應對本地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進行篩選,並報市推進小組。
2.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及批准
經試點區縣 *** 篩選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應向所在地區縣 *** 遞交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包括:
(1)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書。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形式、擬定名稱、擬注冊資本、擬注冊地、業務范圍等。
(2)公司設立方案。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步驟和時間安排;注冊資本、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出資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監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擬任高管人員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等。
(3)股東基本情況。主要發起人按照規定提供詳細情況及有關資料。企業法人投資人須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滿足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自然人投資人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入股資金來源證明,並滿足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其他社會組織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4)責任承諾書。股東承諾自願出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上報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自覺遵守國家、本辦法和本市相關規定,遵守公司章程。
(5)法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及關聯情況,公司設立情況,以及是否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6)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7)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營業場所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10) *** 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在預審後提供。
區縣 *** 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遞交的申請材料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
試點區縣 *** 將通過預審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和預審意見上報市推進小組。市推進小組徵求有關成員單位意見後,由市金融辦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同意與否的決定。
3.工商登記
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憑市金融辦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此外,還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上海銀監局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報送相關資料。
4.變更等事項
小額貸款公司在本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變更、終止等事項,參照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四、監督管理與問題處理
(一)監督管理
除市推進小組、市推進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試點區縣 *** 分別履行有關職能外,區縣 *** 應明確具體職能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產質量、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關聯交易以及是否符合本辦法要求、公司章程等方面情況實施持續、動態監管,牽頭進行現場檢查;定期接收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並及時向市推進小組報告;每季度向市推進小組報告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等基本情況;每年度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業績、內部控制、合規經營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提交市推進小組。
(二)風險處置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
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由所在地的區縣 *** 責令改正;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批准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
2.未經批准變更的;
3.資金來源、運用違反相關規定的;
4.拒絕或阻礙主管部門檢查監督的;
5.不按照本辦法規定上報有關情況的;
6. *** 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扶持措施
試點區縣 *** 和市 *** 有關部門可對小額貸款公司制定相應扶持措施。
市金融辦會同上海銀監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等組織開展對試點區縣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宣傳和試點培訓。
對合規經營、信用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由市推進小組優先向銀行業監管部門推薦,按照有關規定,將其改造為村鎮銀行。
六、其他
(一)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據《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印發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行為,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內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出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並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經營活動和監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青海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州(地、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審工作和日常監管、風險處置。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及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州(地、市)、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行業表述應當標明「小額貸款」的字樣,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稱應當符合我省工商企業注冊的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任何公司名稱中不得標注「小額貸款」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河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規定

利率不定,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北京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

申請貸款建議通過正規渠道:例如農行,網捷貸定義是指農業銀行現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動審批、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申請條件(一)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我行電子銀行客戶,且持有我行頒發的安全認證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寶客戶) 4.信用狀況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網捷貸」貸款額度,不存在未結清的「網捷貸」貸款余額。 6.收入穩定,具有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7.貸款用途合理、明確
申請網捷貸貸款額度為3000元—30萬元;貸款額度有效期為30天,借款人需在額度有效期內使用貸款,貸款額度不可循環申請、審批、放款幾分鍾以內就可以完成

E. 如何做好小額信貸風控

1、風控不能顧頭不顧尾,也不能重貸後而輕貸前,流程讓風控「思維清晰」。
2、需要將風險防控落實在每個環節,貸前嚴格審核,最大程度避免欺詐風險;
貸中有效監控,對還款狀態進行實時監測跟蹤,避免貸後風險;貸後跟蹤管理,通過及時提醒還款、專業催收及相關法律手段應對逾期。
3、風險信息網信息完整,內容真實查詢簡便,實時查詢企業的工商變更、經營異常、開庭公告、裁判文書、失信信息、網貸逾期信息,環保執法信息,股權出質、動產抵押、股權凍結等信息,幫助用戶及時掌握企業異常情況。

F. 2018財政政策主要措施_財政支持小貸公司的政策措施

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日益凸顯,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小微企業的良性發展。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各級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財政支持小貸公司的政策措施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財政支持小貸公司的政策措施

以政策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近年來,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日益凸顯,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小微企業的良性發展。為閉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各級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無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但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轎滾李發展尚處在初級階段,還需要政府給予更多政策方面的支持。

一、建議適當降低小額貸款公司的稅賦。建議參考執行農村合作銀行“三農”貸款稅收優惠政策,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小貸公司涉農貸款免徵營業稅,涉農貸款利息收入計算應稅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二、建議適當放寬小貸公司融資渠道,提高小貸公司從銀行融資的比例。根據近幾年小貸公司實際運營情況分析,由於不能吸收存款,從銀行融資的比例又較低,小貸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在極低的杠桿率下運行,資本回報率不高,致使放款利率處於較高水平,既制約了自身的發展,又增加了中小微及“三農”客戶的資金成本。在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缺乏的問題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前面。建議將小貸公司的融資渠道適當備衡放寬,可參照浙江省的做法;將經營管理好的小貸公司經評級授信,從銀行融資的比例上限提高到資本金的100%。

三、建議對小貸公司適當進行財政補貼。小貸公司作為微型金融機構,不能像農商行、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享受“小企業貸款配套風險補償”和“農業貸款配套風險補償” 等優惠政策,社會效益較高,財務效益較低,經營風險遠高於其他金融機構。建議各級政府對小貸公司給予適當風險補償,可參照擔保公司風險補償標准。

四、建議加快小貸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的步伐。建議加快具備條件的小貸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的步伐,給予小貸公司在轉成村鎮銀行後一定的話語權,保留簡靈便捷的運作模式,更好地為“三農“和中小微企業服務。

五、建議放寬小貸公司股東持股比例。隨著小貸公司的快速發展,小貸公司股東面臨瞬息萬變的金融環境,如何保持高度協調統一,做出快速、准確決策,對小貸公司健康發展至關重要。放寬股東比例有利於小貸公司提高股東質量,優化股權資源配置,形成核心競爭力。建議放寬小貸公司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為轉制銀行做好准備。

六、建議放寬外資入股。利用外資為“三農”、中小微企業服務,分擔金融風險是值得探討的命題。實際上,2011年,外資投資的小額貸款公司在大連、重慶、武漢、沈陽等地相繼成立。建議允許外資投資小貸公司,在解決小貸公司融資難的同時,分擔風險,活躍地方經濟。

常州財政支持小貸公司跨越式發展

常州財政部門落實5222萬元扶持資金,促進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取得跨越式發展。一是資本規模加速增長。新批准武進銀豐、新北宏源、天寧九龍等15家小貸公司,新增注冊資本44.38億元。原有13家公司中有7家繼續加大投資,增加註冊資本16.16億元。到2011年底,我市批准開業的農村小貸公司達28家,比年初增長116%。注冊資本達98.76億元,增加註冊資本60.54億元,比年初增長158.40%。二是融資數量快速增加。積極向金融機構融資,全年通過金融機構融資19.49億元;積極向公司股東融資3.25億元,兩項共計融資22.74億元,有效滿足了“三農”、中小企業、個人創業的貸款需求。三是貸款規模不斷擴大。不斷拓展業務,擴大貸款規模,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達130.17億元,比年初增加81.96億元,增長170%。四是信貸導向更加合理。28家小貸公司全年涉農貸款余額達125.91億元,佔全部貸款余額的96.73%。涉農貸款客戶4560個,佔全部客戶的98.40%。在小貸公司4634個貸款客戶中,有1992個客戶無銀行貸款,佔全部客戶的42.98%。

財政部試行小貸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

財政部網站3日消息,從2012年起,在天津、遼寧、山東、貴州等4省(市)開展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

財政部稱,為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規范健康發展,加大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力度,財政部下發“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有關事項通知”。通知指出,申請獎勵資金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內控制度,經營運作良好,且各項指標符合有關監管部門要求。

G. 循化縣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

循化縣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如下:
1、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點:信貸環境不理想。騙的資本,面對信用社小額信貸該出手時就出手,而且是越多越好,但是他們卻不考慮個人的還貸能力,以至於到還貸之時,就開始東奔西跑,四處躲債。農戶信用意識淡薄只是造成這一現象的一方面原因,國家法律缺失也使得這一現象更加惡化。如國家對債權人保護不足、對債務人約束欠缺等等,從而造成欠款戶的賴債心理,更加劇了社會上還貸還息信用意識淡薄。
2、貸款管理水平低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經營主體,其無論是在硬體設施,還是員工素質以及管理水平上都處於較低層次,因此,並不能有效地進行持續的小額信貸業務從而造成了貸款管理難到位。一是欠缺一套合理、有效的評定方法,從而無法對農戶的個人信譽、還款記錄、生產經營活動等內容進行合理評定。而當前的方法由於它的主觀性、隨意性較大,對農戶檔案的填寫較為粗糙,並不能有效地應對各種壞賬。准備。
3、缺乏有效風險分擔機制。款的發放與還款,影響了收益的取得,這就需要農信社建立良好的風險補償機制。對於當前的農信社來說,恰恰是需要改進的地方。由於農業投入效益低下,同時面對各種自然因素、市場因素的影響。
4、解決的對策:優化農村信用環境偏低,農民對小額信貸的具體業務、貸款要求、償還水平等認識不清,此外,對於農民一些錯誤的認識和諸如跟風借款等錯誤的做法,農信社的信貸人員既要耐心的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還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的宣傳作用,如利用電視、報刊等,讓農民了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的初衷以及各種利害關系,只有他們積極配合農村信用社的工作,才能實現互利共贏的局面。21世紀的中國是一個法制化的國家,我們需要跟進時代步伐,加強法制化建設。對於加強農村經濟金融建設的立法工作,應該盡快出台相關保護農村合作金融的法律法規。例如針對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狀況,出台的《合作金融法》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實施,加大司法、執法力度,加大了對失信行為的懲罰,提高了欠貸者的違約成本,進而為農村信用社的生存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信用環境。
5、加強農村信用社自身建設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各級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就存在著用一隻腳走路的情況,即他們實踐經驗豐富,但理論基礎不扎實。因此,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的理論。基礎知識學習,用更好的理論指導他們的實踐,讓他們學會用兩只腳走路。同時,應該建立必要的激勵機制,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由於不同層次的農業生產有不同的需求,我們需要建立以需求為主導的小額信貸服務,真正從農戶出發,加強業務創新,拓展小額信貸的品種。
6、加強農村信用社自身建設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各級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就存在著用一隻腳走路的情況,即他們實踐經驗豐富,但理論基礎不扎實。因此,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的理論。基礎知識學習,用更好的理論指導他們的實踐,讓他們學會用兩只腳走路。同時,應該建立必要的激勵機制,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由於不同層次的農業生產有不同的需求,我們需要建立以需求為主導的小額信貸服務,真正從農戶出發,加強業務創新,拓展小額信貸的品種。

H.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行為,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內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出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並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經營活動和監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青海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州(地、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審工作和日常監管、風險處置。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及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州(地、市)、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行業表述應當標明「小額貸款」的字樣,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稱應當符合我省工商企業注冊的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任何公司名稱中不得標注「小額貸款」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I. 小額貸款風險有哪些應如何防範

防範小額貸款的風險的辦法:在受理貸款申請後,由貸款人履行盡職調查的職責,對貸款申請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由貸款人對借款人的貸款風險進行評價;以及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等。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八條
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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