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人替貸款還款後怎麼追訴
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需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並且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有權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擔保人之間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或者約定相互追償但是未約定分擔份額的,各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
2.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嗎
法律分析:擔保人是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擔保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經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同意轉讓的債務,擔保人不再承擔責任,債權人、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的。在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債務人不還款的,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3. 擔保人起訴貸款人有用嗎
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在不清楚對方背景或是對對方不夠信賴的情況下,不能夠貿然的去當別人的擔保人,要是貿然的當別人的擔保人,只會影響到自塵大侍己的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仿鍵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派吵任。
4. 貸款逾期不還擔保人可以起訴貸款人嗎
作為擔保人,你首先坦春得把欠銀行的錢還上了,才有權去跟貸款人要錢,這稱為擔保人的追索權。如果你沒有替他還錢,那你是無權去起訴貸款人的。擔保人的追索權是只,擔保合同生效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不能清償債務的,擔保人有權在代表債務人清償債務後向侍脊債務人追償;擔保合同無效時讓談耐,保證人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可以向債務人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連帶擔保中,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向其他擔保人追償的數額超過其份額
5. 擔保人替貸款人還錢後,能不能起訴貸款人
法律分析:可以的。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