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擔保公司在貸款中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公司的擔保范豎畝圍有:一、融資擔保公司經營范圍為:(一)貸款擔保。(二)票據承兌擔保。(三)貿易融資擔保。(四)項目融資擔保。(五)信用證擔保。(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一)訴訟保全擔保。(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三)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財產保全擔保、租賃合同擔保、其他合同擔保。(四)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核瞎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余氏森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㈡ 以公司名義貸款,法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
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義借款的,公司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個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償。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應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若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且法人代表是公司股東之一,則需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債務責任;若只是單純的法人代表,則可能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不過主要以貸款合同上標注的擔保措施為準的。若貸款合同上註明是公司擔保,申請的企業貸通常是以公司資產進行還款,要是公司破產了,就清算公司財產來還款。而要是由法人代表對貸款進行擔保,那麼公司還不上,法人代表就得用自己的財產還款,可能還會追訴法人代表的家庭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㈢ 公司信用貸款股東擔保人責任承擔多少
首先要區分擔保人是連帶保證人還是一般保證人,如果是連帶保證人,那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如果是一般保證人,在保證期限內,在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貸款的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償還責任。股東為公司債務擔保需要承擔的責任:
1、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2、出資不到位的法律責任
3、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
5、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
6、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清算。
7、股東怠於履行義務,致無法進行清算。
8、公褲頌空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
9、提供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注銷。
10、股東在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清償債務。
一、擔保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二、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1.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資比例是多少,一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這里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指的是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就會追加到股東的個人資產,用於清償企業的債務。擔保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2.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人應承擔債務的償還,個人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3.但如果該公司為合夥性質,則個人股東胡瞎也需要承擔債務。實踐中會有一些股東為公司貸款作擔保,這種情況下也需要承擔責任。
4.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很多的公司來說,他們公司如果出現一些債務方面的危機的話櫻物,公司內部的股東是需要承擔起一定的責任的,這時候就涉及到一個擔保責任,擔保責任相對於直接的責任人員來說的話,可能承擔的責任是比較低的,但是一旦債務人無法還款,仍然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三、擔保注意事項
1、保證方式: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限: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限(沒有約定的)為六個月,有約定以約定為期限。
3、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以及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㈣ 公司擔保貸款法人要負什麼責任
公司向銀行貸款,法人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寬橘游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伍此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慎銷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㈤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承擔還款責任,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責任,也即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簡單來說,就是債務人沒有在履行期屆滿時履行時,債權人就可以選擇向債務人或者連帶保證人追訴。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這里說的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借貸擔保,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責任和連伍橋帶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還巧逗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返還借款的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時要看幾點:第一、債務人有錢還,債務人就有義務還錢,連帶人保證人還錢的,可以找債務人追償;第二、債務人沒有錢還,保證人有錢,那麼由保證人還錢,可以找債務人追償;第三、債務人和保證人都沒有錢的,按照沒有錢的方式處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費、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再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腔寬猛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㈥ 貸款擔保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法》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擔保人肯定是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的,如果當貸款人不還款時,擔保人就承擔還款義務,但可以追償,另外,如果產生了擔保的信用問題時,肯定會有影響的。
如果到時候他還不了貸款,擔保人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承擔還款責任。
他拿了一張郵政儲蓄的證明 你在上面寫了願意為他做擔保 也蓋了單位的章 工資證明也給他了。這只是貸款擔保的前提條件,你還未在銀行貸款合同擔保人處簽字,這是擔保貸款的必經手續,所以他說的話是真的,還未貸到款。
貸款擔保人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關聯資料:關聯案吵沖例共185部升枯殲司法解釋共1部地方法規共1部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關聯資料:關聯案例共45部司法解釋共3部行業規范共4部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 *** 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關聯資料:關聯案例共59部部委規章共1部地方法規共2部行業規范共4部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關聯資料:關聯案例共16部部委規章共1部行業規范共3部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關聯資料:關聯案例共32部行業規范共4部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關聯資料:關聯案例共3部部委規章共1部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貸款償還義務的情況下,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即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敗掘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當然是代為償還貸款啦,不然要這擔保人做啥用,目的就是在貸款人不還或沒有能力還貸時,由擔保人負責還錢.
你好,擔保人是有擔保期限的,首先根據你們的約定,沒有明確約定擔保方式,則視為連帶保證;其次,你們沒有約定擔保期限,則保證期間為6個月;最後,如果對方在保證期間內沒有向保證人主張過保證責任,則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過保證責任,則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為2年。
作為擔保人,你有責任還款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稽核貸款人資質;
5、稽核通過、成功放款。
一個人的擔保無效,不影響其他擔保的效力,其他擔保人仍應按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㈦ 金融公司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法律分析:金融公司貸款擔保人的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㈧ 公司擔保貸款法定代表人要負責任嗎
公司擔保貸款,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1、公司擔保貸款的,公司以法人財產承擔擔保責任,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應由公司對外承皮旅擔法律責任。
2、但是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需對公司予以賠償。
3、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如與公司財產發生混同,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風險提示:作為貸款的擔保人,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代償風險
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代為償還。也就是說即使不是你借的錢,作為擔保人你也有還錢的義務。
2、信用風險
作為擔保人這筆貸款記錄同樣會記錄到個人徵信中,當借款人貸款出現逾亂行期,擔保人的徵信也會收到牽連。
3、貸款風險
擔保人如果去銀行貸款,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都會收到影響,因為銀行認定存在擔保貸款的嘩握嘩負債,即使放款也不會有貸款利率優惠,這樣一來增加了自己的貸款成本。
㈨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分為連帶保證責任和一般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對主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一般保證人,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以保證范圍為限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