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情況不能給別人做擔保人
以下幾種情況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
1、與貸款人為夫妻關系,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如果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
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
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因為擔保人的責任在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有責任義務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
4、退休人員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貸款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B. 幫別人做了小額貸款擔保,現在不想給他擔保了,該怎麼辦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當貸款已還清,擔保人可全身而退。
C. 哪些人不能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每家商業銀行對貸款的擔保人都有各自的要求,但大致會有以下幾點共性的特徵:1、夫妻雙方不能互相擔保,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盡管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當借貸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是有責任義務幫助借貸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都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4、退休人員不能作為擔保人,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禁止抵押的財產范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D. 幫別人貸款人死了擔保人不擔保了怎麼辦
債務人死亡,其債權債務關系還是存在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當然債務人如果有遺產的,可以執行其遺產。
以下是擔保人即保證人責任免除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11-0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 如果替別人做貸款擔保自己貸款時有影響嗎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空哪梁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斗運,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拓展資料】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定義: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是否有影響,需要根據借款人後期的還款情況來確定。因為借款人在進行貸款的時候,如果沒有相應的抵押物或者資質不足,銀行為了防止借款人出現斷供的情況,那麼,就可能要求借款人增加擔保人,而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是存在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沒有能力還款的話,需要擔保人來償還。因此,對於擔保人來說,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在還款的過程中,如果借款人還款能力較強,能夠按時的還款,沒有出現逾期或者斷供的情況。那麼,此時擔保人只是在銀行中掛了一個名字而已。但是,借款人在還款的過程中,出現了資金緊張,造成長時間不還款。那麼,這種情況就相當於擔保人背了「黑鍋」。由於連帶責任的存在,因此,這個欠款需要擔保人幫忙償還,此時反悔也已經無效。所以說,給他人做擔保之前,一定要慎重的考慮。
當然,成為擔保人後,只要借款人不出問題,對個人是沒有多大問題的。但是,如果擔保人在這個期間進行貸款的話,也可能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銀行出於風險的考慮,可能會拒絕擔保人的貸款申請。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因此,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擔保人可以在借款人將貸款還清,自己消除擔保人的身份之後,再申請貸款。如果在貸款的過程中,擔保人能夠提供強有力的財力證明,那麼申請貸款成功的概率也是非常大的。
注意:為借款人做擔保的時候,務必要清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綜合各個方面考慮後,再確定是否要做擔保人,以免後期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針對借款人,既然人家相信你,給你做了擔保人,就不要讓別人替你背黑鍋
會有影響。
金華市民唐先生向本報反映,最近他想向銀行申請一筆貸款,可跑了好幾家銀行,最後貸款都沒有申請成功或者額度很小,理由都是說他徵信評分不高。
個人徵信報告是在申請貸款時非常重要的資料,能幫助銀行全面了解客戶及其家庭的總體負債情況,客觀評價客戶的還款能力。
業內人士分析發現,唐先生曾為他人做過擔保貸款,數額比較大,在徵信報告上也有顯示,已列為關注,這很可能成為銀行放貸時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5)幫人貸款但不當擔保人擴展閱讀:
徵信維護方法:
1、貸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變更重要信息時,需要及時的更新銀行信息。就拿信用卡來說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住址和手機號碼等發生變動,去銀行修改地址和手機號碼,才會可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而且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簡訊,確保賬戶安全。
2、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資金不足以歸還全部賬單金額,又不想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麼就可以及時聯系銀行選擇歸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辦理分期還款。
3、有一部分人認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個人不良記錄。其實呢信用記錄是伴隨持卡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單純的銷卡並不能消除不良記錄。
4、這個時候就應該繼續保持卡片的長期良性使用,才能通過未來的良好信用交易還個人信用記錄以「清白」。當然《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為5年,超過5年將被刪除,不過這是在還清貸款的前提下。
F. 如何拒絕給別人擔保貸款 4個婉拒做擔保的最佳理由
的大學法律老師曾在課堂上教育我們,任何情況下不要給任何做擔保,當時年紀小不懂這些社會規則,現在步入社會也算是明白了老師的一番苦心,給別人擔保貸款,除了賣給別人一個人情之外還真沒什麼好處,那麼如何拒絕給別人擔保貸款呢?我們先來看看給別人擔保貸款有什麼風險?G.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給人擔保貸款被告了應當承擔的責任為:需要根據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在合同中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則屬於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沒有按時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幫人擔保貸款需承擔哪些責任和風險?幫人做擔保,是否僅是舉手之勞?替別人擔保需承擔哪些責任和風險?又有哪些注意事項?申請貸款要擔保是普遍現象銀行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擔保,是否是普遍現象?記者查詢星城多家銀行官網發現,雖然貸款品種不一,銀行的貸款申請條件卻大同小異。以個人經營性貸款為例,中行、浦發、招行帆啟等銀行均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中信銀行的個人經營貸款條件其中一條明確指出,「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財產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保證人擔保」。可見,銀行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證明是普遍現象。一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個人經營性貸款,其所在銀行提供抵押貸、擔保貸、信用貸三種方式。如果缺乏抵押,銀行通常會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擔保公司。機關事業單位員工最受青睞市民曹小姐表示,兩年前她在營盤路一家銀行咨詢貸款時被告知,由於缺乏房產抵押,一年的貸款利率不但高達14.4%,而且需要兩位有穩定工作的人,如來自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移動、電信等單位的正式員工提供擔保。要求體制內的人提供擔保是否普遍呢?建行長沙某網點一位負責貸款業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銀行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通常對擔保人的工作、收入等有所要求。一般而言,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員有穩定的收入,銀行普遍更青睞。銀行會對擔保人提出諸如工作、收入等要求。據業內人士介紹,這是為保證擔保人的代為清償能力,確保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擔保有風險「連坐」沒商量為他人提供擔保,是否有風險?記者就此咨詢了長沙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協會會長袁國興。他表示,擔保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擔保,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大轎並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根據《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對此,袁國興指出,從字面上看,一般擔保比連帶擔保責任和風險較小,但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或者無力履行時,仍有代為履行的義務,「比如借款人財產處置後仍不夠償還債務,擔保人也需承擔債務。因此,只要是擔保就有風險。」為他人借款擔保要三思目前,因擔保出現的糾紛也不少。債務人失蹤,擔保人擔責的案例並不少。外地就曾出現債務人跑路,擔保人存款和工資賬戶被凍結和劃扣的案例。現實生活中經常有人礙於情面,替別人作擔保,如果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義務。所以為別人擔保,須三思而後行。為他人借款擔保需慎重,有公安機關在微博上總結了給人做擔保需注意的三點:一要滾跡考察被擔保人的誠信度和真實度,不要盲目聽信他人引薦、介紹;二是關注借貸資金用途、去向,對其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三是擔保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過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產等生活必備品作抵押。在為別人做擔保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進行擔保,還有考慮對方是否值得你為他擔保,信用怎麼樣,是否有經濟能力進行還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