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吉林市眾信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條件
吉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對象為年齡在
60周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備一定勞動技能,並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吉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的就業困難人員。
包括: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進城務工和返鄉創業或就地就近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等(以下簡稱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及符合吉林小額擔保貸款條件人員合夥經營辦企業、組織起來就業和吸納規定比例的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一)持有《吉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的人員。具體辦理《吉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和《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的人員范圍、標准和程序等相關要求按照《吉林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人辦(2011)8早)和古林省回復評論
❷ 長春市信用社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怎麼辦
一、在長春市辦理「信用社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一般情況需提供:長春市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小額擔保貸款個人申請表或婦聯組織推薦小額擔保貸款項目初審表(僅失業婦女提供)(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要本人二寸照片。) 3.一般情況需提供:長春市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要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蓋章。) 4.一般情況需提供:長春市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個人承諾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無。) 5.一般情況需提供: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無。) 6.一般情況需提供:創業項目計劃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無。) 7.一般情況需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或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8.一般情況需提供:用於項目經營的資金投入不低於貸款本金百分三十的證明(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無。)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西營城街道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西營城街道辦事處西營城村 網點電話:136305401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德街道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寬城區米沙子鎮尚德華園德遠街556號 網點電話:0431-811868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❸ 吉林省工信廳網站 申請萬民創業小額貸款貼息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各市(州)工信局、財政局,梅河口市經濟局、財政局,公主嶺市經濟局、財政局,各縣(市)經濟局(中小局)、財政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萬民創業小額貸款貼息資金的使用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貼息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對萬民創業活動的支持力度,按照《吉林省萬民
創業小額貸款貼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吉工信辦聯〔2014〕27號)要求,現就徵集我省萬民創業小額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名錄工作通知如下。
一、徵集條件
(一)經辦銀行必須在省級財政貼息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名單內(具體范圍見附件1),具有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能力和服務意願,要設有專門的小企業專營部門和小
微企業經營團隊,已開發出針對服務萬民創業小額貸款項目的金融產品,上一年度單筆貸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貸款累放額不低於1個億。
(二)擔保機構必須已取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經營擔保業務1年以上(含1年),無不良信用記錄。上年度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凈資產的3倍以上,且代
償率低於3%,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3%。最近月度銀行對賬單余額不低於注冊資本的80%。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范,在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年度專項審
計或專項檢查過程中不存在重大問題,按時向行業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二、申報材料
(一)經辦銀行申報材料
1、加蓋經辦銀行公章的、中小微型企業貸款專營機構或專營團隊承辦萬民創業小額貸款業務的請示;
2、針對萬民創業小額貸款項目的金融產品介紹;
3、上一年度發放的,單筆金額在100萬以下的貸款累放明細表(見附件2)。
(二)擔保機構申報材料
1、擔保機構承辦萬民創業小額貸款業務的申請表(見附件3);
2、基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簽字樣本、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信用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復印件及密碼、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財務報表(最近一年審計報告、最近月度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真實性承諾);
4、最近月度銀行余額對賬單原件;
5、法定代表人個人徵信報告;
6、自2011年1月1日起發生的、超過當時注冊資本金5%以上的代償項目情況說明表(見附件4);
7、上一年度擔保發放的,單筆金額在100萬以下的貸款累放明細表(見附件2);
8、董事會(股東會)決議。
三、徵集時間
2014年9月12日-2014年9月22日。
四、徵集申報流程
(一)符合徵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通知要求組織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分別上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二)符合徵集要求的擔保機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一式兩份,分別將申報材料上報至所在地工信局(經濟局)、財政局,擔保機構所在地工信局(經濟局)和
財政局聯合對擔保機構上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出具推薦意見;項目所在地工信局(經濟局)、財政局分別將申報材料上報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調組織,做好申報工作。各市(州)、縣(市)工信局(經濟局)、財政局要加大協調組織力度,及時組織符合徵集條件、具有經辦意願的擔保機構上報申報材料。
(二)要保證質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徵集條件和申報材料認真做好上報工作,各市(州)、縣(市)工信局(經濟局)和財政局要嚴格按照徵集條件,嚴格把關,保證所徵集擔保機構的質量。
(三)市(州)、縣(市)工信局(經濟局)和財政局以聯合行文方式上報徵集的擔保名錄,申報材料要有電子文檔。
聯系方式:
省工信廳融資服務處:張婧電話:0431-88906153
省財政廳企業處:王彥春電話:0431-88550570
溫化冰電話:0431-88550570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吉林省省級財政貼息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名單
2.2013年度貸款累放明細表
3.吉林省萬民創業小額貸款業務經辦擔保機構資格申請表
4.重要代償項目情況說明表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吉林省財政廳
2014年9月12日
❹ 小額擔保貸款實務指南的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貸款操作實務
第一章 小額擔保貸款基礎知識
一、小額擔保貸款的概念和特徵
二、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的對象范圍
三、小額擔保貸款的用途及還款方式
四、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期限、利率
五、小額貸款擔保基金
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七、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和反擔保
八、小額擔保貸款業務流程
九、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部門職責分工
十、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經辦機構職責
十一、小額擔保貸款風險管理
十二、小額擔保貸款統計
第二章 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和受理
一、接受咨詢
二、業務受理
三、初審
四、注意事項
第三章 貸前調查
一、貸前調查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二、貸前調查的內容和方法
三、個人和小企業貸款貸前調查的要點
四、綜合分析和出具調查報告
五、貸前調查工作要點及注意事項
第四章 擔保與反擔保
一、擔保業務流程
二、擔保申請的受理與核查
三、擔保項目初審和實地調查
四、落實反擔保措施
五、實地核查
六、擔保建議
七、擔保項目評審與決策
八、擔保機構承諾擔保
九、擔保與反擔保工作要點及注意事項
第五章 貸款發放
一、貸款審批
二、簽訂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
三、貸款發放
四、貸款發放後管理
五、貸款發放注意事項
第六章 貸後管理
一、貸後跟蹤管理
二、到期貸款的回收管理
三、逾期貸款的管理
四、呆壞賬的認定、核銷
五、貸後管理注意事項
第七章 財政貼息資金管理
一、財政貼息資金的使用
二、財政貼息比例和額度
三、貼息資金的預算管理
四、貼息貸款的申請和審核
五、貼息資金的審核和撥付
六、獎補資金的審核和撥付
七、統計報告制度
八、監督管理和責任
九、財政貼息資金管理注意事項
第八章 信用社區
一、信用社區的創建標准
二、信用社區創建的程序
三、信用社區工作職責分工
四、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
五、信用社區信用調查
六、信用社區的考核和獎勵
七、信用社區的撤銷
八、信用社區的貸後管理
第九章 貸款檔案管理
一、貸款檔案的概念
二、貸款檔案管理的原則
三、貸款檔案的歸檔
四、貸款檔案的基本內容
五、貸款檔案的日常管理
六、貸款檔案管理注意事項
第十章 制度建設
一、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平台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制度
二、擔保機構工作制度
三、目標考核和績效激勵制度
第二部分 政策文件
國家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2002]394號)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銀發[2003]134號)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04]51號)
財政部《關於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工作財政支持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財金[2004]66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報送百家社區就業重點聯系城市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勞社培就司函[2004]96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再就業優惠證和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樣式〉的通知》(勞社廳函[2005]474號)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銀發[2006]5號)
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銀監發[2006]69號)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銀監發[2007]53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對重點聯系城市小額擔保貸款推動創業促就業工作進展情況調度的通知》(勞社培就司函[2007]17號)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銀發[2008]238號)
財政部《關於積極發揮財政貼息資金支持作用切實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財金[2008]77號)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08]100號)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范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貼息比例的通知》(財金[2009]41號)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關於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財金[2009]72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調度的通知》(人社廳函[2009]271號)
地方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財政廳、金融辦《關於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內勞社辦字[2009]113號)
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的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長銀發[2009]93號)(215)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滬人社就發[2009]14號)(221)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9]35號)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通知(合銀發[2008]286號)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人事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積極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福銀[2009]21號)
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通知》(南銀發[2008]212號)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通知(濟銀發[2008]205號)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鄭銀發[2008]230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湖南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等9個文件的通知(湘政辦發[2009]34號)
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西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南寧銀發[2009]64號)
重慶市就業再就業領導辦公室 《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辦法》(渝再就業辦字[2008]16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發[2008]92號)
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雲南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關於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辦法 推動創業促進就業的通知》(雲勞社辦[2008]322號)
第三部分 業務文本樣例
江西省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標准化操作範本
濮陽市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第四部分 地方經驗
吉林省小額擔保貸款「5×3」工作模式
河南省建立機制 完善政策 促進小額擔保貸款良性循環
江西省完善五大體系 發揮小額貸款扶持創業帶動就業作用
❺ 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貸款怎麼辦理
1、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貸款辦理具體流程需要咨詢學校就業指導處,每個學校會和指定合作銀行形成創業貸款相關政策;各家銀行的流程不盡相同;
2、大學生創業貸款的辦理要求很高,一般來說大學生大多數難以達到要求。
❻ 吉林省創業政策 個人貸款上限調整為10萬元
吉林省創業政策 個人貸款上限調整為10萬元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意見》(吉政發〔2015〕28號),該實施《意見》提出個體創業者的貸款額度上限統一調整為10萬元,對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15萬元。省人社廳負責人就《實施意見》相關問題接受了城市晚報記者的采訪。
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
由失業一年以上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
省人社廳的負責人介紹,為了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意見》制定了多項具體措施,歸納起來,鼓勵創業的政策可概括為八個方面:一是降低創業准入門檻,主要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二是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台,支持創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發展,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經營場所和綜合性創業服務。三是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支持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多層次資本市場、新型金融機構和融資機構發展;四是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個人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部分由財政貼息;五是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六是調動科研人員創業積極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對經同意離崗創業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七是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對勞動者創辦社會組織、從事網路創業的,給予創業扶持政策;八是打造大眾創業良好環境。依託公共就業服務平台,載入和強化創業服務功能。強化創業培訓,將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創業培訓機構和實訓基地建設。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主題系列活動。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活動,對國家和省級創業型城市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
簡化住所登記手續
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此次《實施意見》的政策措施較實,含金量較高,在很多方面都實現了政策措施創新。例如在降低創業准入門檻方面,簡化住所登記手續,允許“一照多址”、 “一址多照”,允許符合條件的住宅改為商用,使住所資源利用最大化。另外,在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台方面。利用省級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園、創業市場、電商(微商)創業孵化基地給予補助。同時,在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方面。一是對股權投資企業按對實體經濟新增投資情況給予一定獎勵。二是依託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中心,鼓勵銀行、擔保、典當、融資租賃等機構開發符合商貿服務行業特點的融資產品。
在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方面。一是個體創業者的貸款額度上限統一調整為10萬元,對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15萬元,對吸納符合條件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貸款額度上限為400萬元。二是創新反擔保模式,降低反擔保門檻,允許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為基地(園區)內創業實體提供擔保。
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
高校畢業生可享受1年社保補貼
今年吉林省高校畢業生再創歷史新高,就業形勢更加嚴峻,《實施意見》對促進大學生就業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舉措。
據省人社廳的'負責人介紹,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事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採取以下措施:第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基層單位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第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開展就業見習,讓高校畢業生更多地了解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享受1年社保補貼。第三,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補助,為規模較大並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的創業園區和高等院校大學生創業提供支持。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從開業便利、資金支持、能力提升等方面,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更加有效地扶持。第四,提供專門就業服務,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綜合運用各項服務手段,幫助他們在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准備活動中。第五,加大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實施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幫扶計劃,通過開展“一對一”就業幫扶,幫助他們實現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對象范圍擴展到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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