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1、擔保人是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不能隨意否認擔保。如不願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這也是銀行減小貸款風險的行為。若是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那麼將會產生以下後果:
1、貸款罰息,銀行借款逾期後,罰息、違約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計算,還款人和擔保人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聯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還款,那麼就會找到擔保人來還款,每天都會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
3、影響徵信,貸款逾期後,借款人和擔保人徵信都會受到影響,後期想要再到銀行辦貸款會增加難度。
4、被起訴,被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房產、車產拍賣。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② 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我怎麼辦
一、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怎麼辦
1、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視情況而定:
(1)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2)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給別人借錢不還怎麼辦
借錢給別人不還的方法具體如下:
1、搜集借錢相關的所有憑據資料,包括:借條、通話單、短息記錄、第三人見證情況、影像資料等,進入訴訟程序;
2、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償還,通過法律武器的來追債;
3、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4、用債務人的擔保或抵押財產來解決債務,抵押追債是債權人藉以催追債務的萬全之策;
5、在發生借貸關系時,事先設置擔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債務,是追債應該採用的安全防範措施。
③ 我個人給別人民間借貸擔保,借款人還不起了,這個錢需要我還嗎
這個錢肯定是需要你還的。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的時候,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也就是說應當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在生活之中,我們千萬不要隨意的去給別人擔保,如果你擔保的人借錢太多不能及時償還,那麼這些貸款都將由你來負責。
民間借款擔保的情況在生活中非常的常見,而且也需要擔保人相應的抵押物,很多人都是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的,如果借款人及時償還不起,那麼擔保人的房子就會被借貸人進行拍賣,當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時候,債權人是可以要求擔保人為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我們一定要明確擔保這個概念,所以在幫別人擔保借款的時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④ 民間借貸擔保人沒錢還怎麼辦
須看擔保合同進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銀行可以請求擔保衫穗人履行償還責任,擔保人償還債務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遇到這樣情況沒有辦法,擔保人只能自認倒霉了,須承擔法律後果。 \x0d\x0a \x0d\x0a保證最常見的分類是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x0d\x0a一般保證:先有主債務人履行其債務,只有在對其財產強制執悔純行而無效果時或前卜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主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無果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是一種補充性的保證。\x0d\x0a連帶責任保證: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主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⑤ 幫朋友擔保民間借款,朋友跑了,我沒有能力償還法院會怎麼判
貸款人跑了,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放貸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如果屬於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吵耐或者罰金。
沒有償還能力不是免除償還義務的理由,人民法院仍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決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借款人及擔保人將背負終身債務,銀行可以核銷,但是帳消案存,等有財產再恢復執行。
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借款人還款,擔保人負連帶責任。有無履行能力是執行階段的事情,與怎麼判決無關。
她丈夫的債槐指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妻子償還;
法院判決沒有能力償還的,需要自己找親戚朋友或者是直系親屬想辦法。
保證人就是為別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責任,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說債務到期後,若債務人不能還債,才輪升明春到你(保證人)替他還債,並且你也只還債務人不能還的那一部分,債權人不先起訴債務人是不能向您要錢的;連帶責任保證是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直接來找你(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你還了錢後可以向債務人追索你替他還的部分。
注意:
1、合同中必須約定好是一般保證 還是 連帶保證,如果沒約定 或 約定不明,《擔保法》上推定為連帶保證,於你(保證人)很不利。
2、你也可以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即為多少額度的債務承擔保證)、保證期間(保多少時間,建議盡量從短)
您好,看是否在擔保期限內,如果債權人起訴的,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對於因債務糾紛而被債權人作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雖然當事人沒有償還能力,但人民法院不能因此而對當事人限制人身自由。但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仍然不能履行判決的,人民法院可以對當事人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高利貸屬於違法,故擔保人只償還本金及法律規定范圍內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貸多辦法索取債務時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議當事人考慮此種借款方式。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未寫還款日前,對方可以隨時要求還款;雖然時但至是超過銀行銀行同期利息4倍以外部分不受保護,以內部分要償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即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擔保人還款。
⑥ 民間借貸擔保人也沒能力還款,擔保人有套房子如果起訴擔保人會是什麼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前襲枯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慧洞,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 *** 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禪猜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
保證合同和保證方式
1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2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3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
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回答此問題之前,首先要先分清保證人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一、若保證人是一般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6條的規定: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對一般保證人來說,原告若僅起訴保證人的,因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所以原告的債權利益無法得到實現。
二、若保證人是連帶責任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6條的規定: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並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
根據以上法條可以斷出:在連帶責任保證案中,原告可以僅起訴連帶保證人。
如果擔保人承擔的連帶擔保責任,則應當對這筆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償還之後再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這樣的情況債務人只能是向擔保人追償。債權人理所當然會第一個找債務人,債務人無力還款,那樣債權人才會找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可以將借款人和擔保人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擔保人和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
陽光易貸網貸我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這要分情況,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情況。連帶責任保證可不追加債務人,如果是一般保證,在債務人沒有進行先行償還的情況下是不能追加保證人為被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並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
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只起訴擔保人(保證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則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債務人(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暫未有涉及住房公積金的條款。
答:敗訴後,銀行會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被告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依法查封 房產、車輛、銀行賬戶、證券賬戶等資產。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布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卧、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院執行部門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 *** 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 *** 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 *** 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失信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擔保人有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沒有還請貸款,如果貸款人有能力還款,那銀行會直接找貸款人,如果貸款沒有能力還款,那銀行會找擔保人還款。在雙方都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銀行會查貸款人名下是否有房產,車,儲蓄等,如果有,銀行會直接將此物拍賣或凍結。將房產拍賣後的錢,銀行會扣下貸款人欠銀行的錢,剩餘的還給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沒有這些抵押物,那就會查擔保人名下是否有房產,車,儲蓄等,如果有,銀行會直接將此物拍賣或凍結。將房產拍賣後的錢,銀行會扣下貸款人欠銀行的錢,剩餘的還給貸款人。如果雙方都沒有抵押物,那銀行就會起訴,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如何還銀行的欠款。
我國法律規定債務人沒有刑事責任。對債務人的衣食住所不能抵債,不能因為還錢把債務人凍死餓死和蹲大街去。所以債務人連同其擔保人的房子不能扺債。除非有兩套以上的房子可以強制執行一套房子
⑦ 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
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
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現在生活中很多人在經濟緊張的情況下,都會可能考慮通過網路的方式來辦理貸款,而我們在面對暴利催收理智應對。以下分析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
一、作為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作為債務擔保人,如果暫時沒有償還能力的,那麼可以在執行過程中和債權人達成和解,請求允許延期或者分期清償債務。但是如果債務擔保人永久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那麼債務人只能自己清償。債務人存在拒絕申報或隱匿、轉移名下可供執行財產行為的,那會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責任。
二、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法院會收房子嗎
如果這房子是擔保人唯一住房就不會收走,只能收走其他資產,如汽車、存款等
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這里說的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如果有部分還款能力,要部分還款,否則,即是對判決的拒不執行,法院可以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
連帶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時要看幾點:
(一)債務人有錢還,債務人就有義務還錢,連帶人保證人還錢的,可以找債務人追償;
(二)債務人沒有錢還,保證人有錢,那麼由保證人還錢,可以找債務人追償;
(三)債務人和保證人都沒有錢的,按照沒有錢的方式處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費、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再執行。
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後,承擔的是連帶保證之債,本質也是債務人的,基本上按照債務人的程序進行處理。你作為保證人,建議讓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處理,一般不動產什麼的都是財產,所以你要是房子車子什麼的很多,建議還是讓債務人主動去調解,不成的盡可能執行債務人,畢竟這也是其本來的義務,實在不行要執行你的財產時,要記得讓債務人寫好欠條之類的。
三、借款人逃跑擔保人無力償還會有什麼後果
借款人逃跑擔保人無力償還,如果到了執行階段,人民法院可能會中止執行。擔保人在借款人逃跑的情形下,理應承擔擔保責任,償還債務。擔保人具備還款能力時,人民法院可以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一、網貸無力償還處理方式
(一)如果對方已經將錢轉給你的賬戶上,你們之間的借款合同是有效成立的,你與對方的合同是在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那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都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二)如果個人不是在借款時就有詐騙的故意、即一開始就不打算還款的話,那麼你是不構成從事犯罪的,只是民事糾紛,是不會坐牢的;
(三)雖然你們之間的合同有效,但是若本金、利息等約定超過了法律支持的部分,你是可以不用返還的:
1、本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規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
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比如欠條雖然寫的10000,但當時對方實際給付的只有5000,根據法律的規定,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也就是說,你實際只借了5000,可以以相關轉款記錄為證,你也只需要還對方5000本金,利息以該本金為基礎計算;
2.利息:《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於你未支付部分,法律支持的利息只有24%;對於你已經支付的部分,你支付36%內的利息,對方可以不予返還,但是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你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你可以按照以上分析計算自己的本金和利息,多出的部分可以不予償還;
(四)若你不償還合法部分的法律後果:
1.對方若起訴,你如不依法應訴的,法院會依法缺席判決。對方獲得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
2.對方還可能要求你支付逾期利息。
二、網貸逾期了暫時還不上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貸逾期暫時還不上的,借款人與出借人可以協商展期或者分期償還欠款,如果不按展期或者分期約定還款的,債權人可申請強制執行。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網貸無力償還有什麼後果
(一)貸款機構會依法向貸款人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
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二)貸款人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如果貸款行不消除記錄,可能今後在所有的銀行都貸不到款了,徵信被列出黑名單,可能會限制出行,不讓坐飛機和出國,以後有可能連火車票都買不到。
(三)如果借款時有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實信息,貸款機構可能會告騙貸,如果騙貸屬實,有可能會因為詐騙罪獲刑。
一、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二、擔保責任的承擔
保證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這兩種方式的不同在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債務具有補充性,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債務不具有補充性,而具有賠償性,保證人亦無先訴抗辯權。即使主債務人有履行能力,債權人要求主債務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人也不得拒絕履行保證義務。因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因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保證人以何種方式承擔保證責任,一般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承擔何種保證責任,這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一直採取推定為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以保證債權的順利實現。而《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上述是推定連帶責任保證的規定。這樣的法律規定,實際是加大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要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來處理: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
2、連帶保證: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並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擔保人對債權人承擔全部的債務。
⑧ 民間借貸擔保人無力償還會坐牢嗎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擔保人無力償,不會坐牢。民間借貸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坐牢屬於刑事處罰,民間借貸不用承受刑事處罰。民間借貸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訴,還可以在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