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扶貧小額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金融扶貧四大體系三級金融扶貧服務體系、信用評價體系、風險防控體系、產業支撐體系;充分利用市鄉村三級金融扶貧服務網路主陣地,落實金融扶貧小額信貸政策。二、小額扶貧貸款簡介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年利率4.35%)、財政全額貼息。三、申請條件信用良好,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技能素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四、享受政策貸款利率按同期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執行;5萬元以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已經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在脫貧攻堅期內保持扶貧小額信貸支持政策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㈡ 扶貧小額信貸兩免指什麼
1、扶貧小額信貸兩免是指對建檔立卡額貧困戶、參與扶貧產業項目的經營組織發放小額的信用貸款。而兩免則是免抵押、免擔保,扶貧小額信貸的申請用戶,不需要擔保與抵押,就可以申請到一定的小額貸款,這個貸款還享受一定的利率優惠。
2、而申請了扶貧小額信貸後,用戶一定要按時還款,否則逾期記錄上徵信,將會影響到以後申請該類貸款。
3、扶貧小額信貸是專門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獲得發展資金而量身定製的扶貧貸款產品。主要是為貧困戶提供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級建立風險補償金的信用貸款。
4、扶貧小額信貸具有三個特點:一是手續簡便,貧困戶不需要向銀行提供抵押或擔保。二是成本低,基準利率放貸,享受財政貼息。三是期限長,貸款最長期限可達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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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免小額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具體詳情可以咨詢您的貸款銀行,以實際情況為准。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9-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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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人口識別中「兩公示一公告」指的是通過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
【精準扶貧兩公示一公告】
村委會審查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公示、縣區人民政府審定公告。
【貧困戶評選步驟和過程「兩公示一公告」】
1、 召開動員大會、村組會議、群眾大會,向群眾宣傳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文件精神。
2、 根據自己的貧困情況,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
3、 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黨員大會通過公平、公正地投票選舉貧困戶,確定貧困戶初選名單。
4、 確定了初選名單,對初選名單在村級公開欄上和村民活動相當集中的地方進行公示(一公示)。
5、 公示7天之後沒有任何異議,村委會向鄉政府打報告(一公告)。
6、 鄉政府召開黨政聯席會,對名單再次進行審核確認。
7、 將貧困戶擬定名單在鄉政府公開欄上進行公示,並且在村級也要進行公示(二公示)。
(2)扶貧小額貸款公示擴展閱讀:
精準扶貧的背面是粗放扶貧。長期來,由於貧困居民數據來自抽樣調查後的逐級往下分解,扶貧中的低質、低效問題普遍存在,如:貧困居民底數不清,扶貧對象常由基層幹部「推估」(推測估算),扶貧資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貧年年貧」;重點縣捨不得「脫貧摘帽」,數字弄虛作假,擠占浪費國家扶貧資源;人情扶貧、關系扶貧,造成應扶未扶、扶富不扶窮等社會不公,甚至信猜滋生腐敗。
現行的扶貧制度設計存在缺陷,不少扶貧項目粗放「漫灌」,針對性不強,更多的是在「扶農」而不是「扶貧」。以扶貧搬遷工程為例,居住在邊祥坦答遠山區、地質災害隱患區等地的貧困戶,一方水土難養一方人,是扶貧開發最難啃的「硬骨頭」,移民搬遷是較好的出路,但是,因為補助資金少,所以,享受扶貧資金補助搬出來的多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農戶,貧困的特別是最窮的農戶根本搬不起。
綜上所述,原有的扶貧體制機制必須修補和完善。換句話說,就是要解決錢和政策用在誰身上、怎麼用、用得怎麼樣等問題。扶貧必須要有「精準度」,專項扶貧更要瞄準貧困居民,特別是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務必重點用在貧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確的方向上。扶貧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萬不能拿扶貧的錢去搞高標準的新農村建設,做形象工程不能實現扶真貧。貧困區域的發展,主要應使用財政綜合扶貧資金和其他資金。
扶貧對象識別
(1)嚴格執行農民人均純收入標准
扶貧對象識別嚴格執行國家標准,即農民人均純收入以上年度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基本依據,對符合條件的農戶整戶識別。農民人均純收入由年家庭各類收入總和扣除生產經營性支出後,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數計算得出。
(2)統籌考慮「兩不愁三保障」因素
①不愁吃。口糧不愁,主食細糧有保障(包括飲水安全)。
②不愁穿。年有換季衣服,經常有換洗衣服。
③義務教育。農戶家庭中有子女上學負擔較重,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准,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④基本醫療。農戶家庭成員因患大病或長期慢性病,影響家庭成員正常生產生活,需要經常住院治療或長期用葯治療,剛性支出較大,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准,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⑤住房安全。農戶居住用房是C、D級危險房屋的,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對有勞動能力,具有貸款意願,有志於發展增收產業的建檔 立卡貧困戶,按程序通過誠信評價後,可以申請數額 5 萬元以內的貸 款,貸款免擔保、免抵押,政府對貸款利息進行全額補貼。
㈢ 現行扶貧小額信貸的額度為多少萬元以下
貸款利率最低0.75%,承諾不收取任何中介費用。
扶貧小額貸款發放額度:
1、有勞動能力但農戶收入低的單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萬元;
2、簽訂幫扶協議,但能夠支持低收入農戶脫貧的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按每帶動1戶可申請使用5000元,最高貸款不超過5萬元。
㈣ 扶貧小額貸款
扶貧小額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申報條件:生產及經營地位於區內,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技能素質、具備一定還款能力、講信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扶貧產業規劃、扶貧開發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且能帶動當地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效果得到貧困戶認可;
(3)具有較強的扶貧輻射帶動作用,能直接安排貧困農戶子女務工就業,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並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幫扶脫貧協議。
(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項目,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及現代服務業等方面。
(三)貸款額度:建檔立卡貧困戶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擔保方式: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實行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方式,經銀行機構調查認定借款人確實預期風險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應抵押擔保物或擔保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以抵押或保證擔保方式為主。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採用一次性還本或分期還本方式。
(七)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
(八)貸款貼息:對貧困戶、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區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
㈤ 扶貧小額貸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體」扶貧小額信貸是對有貸款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貧困戶同意將承貸的扶貧小額貸款委託給實施主體使用並獲得收入的,5萬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內、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發放、財政補貼利息和投保費用、縣級政府建立風險補償金、參加保證保險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㈥ 國家扶貧創業基金怎麼申請,可以向銀行貸款多少普通農民家庭可以嗎
國家扶貧創業基金在當地政府與農委申請,這個基金是農發行與農行管理的貸款。這種貸款是小額貸款,貸款額度2000-20000元。普通農民家庭只要有國家扶持項目是可以申請的,應該是低息或免息的。您本人可以去當地政府扶貧辦咨詢。
根據山東省創業扶貧擔保貸款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一)對借款人發放的創業扶貧擔保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3萬元,借款人無需提供抵押及反擔保等措施。
對單位或主要負責人發放的創業扶貧擔保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信用評級、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及貧困人口數量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並需提供必要的抵押及反擔保措施。
(二)創業扶貧擔保貸款期限單次不超過2年,對信譽良好、還款及時的,可申請再次貸款,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年。貼息期限最長為2年,超過2年的,只擔保不貼息。
(三)對借款人的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合理確定,原則上在貸款基準利率(合同簽訂之日)上加點不超過3個百分點;對單位的貸款利率,鼓勵經辦銀行執行基準利率,原則上上浮比例不超過20%,最高上浮比例不超過30%。
(6)扶貧小額貸款公示擴展閱讀:
申請使用基金的程序如下:
(一)私募徵集:按照引導基金年度投資計劃,基金運營管理機構以非公開方式徵集擬與引導基金合作的創業投資企業;
(二)申請:申請人向基金運營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方案;
(三)受理: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對申請人資料和方案進行盡職調查,提出盡職調查報告,並提出投資建議;
(四)評審:評審委員會對農業創投機構提出的申請方案和盡職調查報告進行獨立評審,評審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的評審結果作為決策依據;
(五)公示:對評審通過的創業投資企業在指定的媒體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對無問題的,將材料上報理事會;
(六)決策:理事會根據評審委員會通過的評審結果作出決定,並由基金管理機構實施投資方案。
㈦ 2021精準扶貧小額貸款還有嗎
2021精準扶貧小額貸款還有,可以去各個銀行申請。
一、申請扶貧貸款的條件:
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有還款能力,無不良信記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有借貸意願和獨立發展的能力;能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增收脫貧的富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人應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增收脫貧協議,使用貧困農戶貸款額度,充當貸款主體,承擔全部貸款償還責任;貸款人為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證件。除前述第1款至第4款的條件外。
二、扶貧貸款利息補貼結算
扶貧貸款貼息按季度結算。每季度末,《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由農業銀行省級分行(直屬隊伍)匯總上報,經省財政部廳會同省扶貧廳審核後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經農業銀行總行匯總(附省表)後,於下季度第一個月月底前報財政部,經財政部審核後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按照規定認真、及時、如實、准確地做好這項工作。
《農村商業銀行扶貧小額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貸款發放後,縣行定期組織督導檢查小組對轄內已發放的貧困戶貸款進行貸後檢查,重點檢查貸款資金是否真實使用、經營是否正常。第二十六條 建立信貸風險預警制度。各支行要對扶貧貸款進行實時監控,當可能危及信貸安全時,應及時向有權審批人報告,在信貸事實風險形成前,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第二十七條 信貸違約處理。未按信貸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義務,各支行要按合同約定的有關事項計收罰息、停止提供新信用、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信用、依法起訴等措施。
㈧ 小額扶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提供多少萬元以內
第五條 貸款對象
1、農村年滿18-60周歲,遵紀守法的貧困群眾和帶動貧困戶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戶)均可申請小額扶貧貼息貸款。對具備生產經營能力和有勞動致富能力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農村家庭婦女優先考慮。
2、有下列行為者不貸:喪失勞動力和靠救濟為生者不貸;好吃懶做有惡習者不貸;還貸意識差和原有貸款未還清者不貸;不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貸;智力低下、無勞動生產能力者不貸;非常住人口、全家外出打工者不貸;不願意組成聯保小組者不貸;不願意申請者不貸。
第六條 貸款方式
1、在農戶自願的基礎上實行3-7戶聯保貸款。
2、能人(大戶)個人申請貸款。
第七條 貸款及貼息資金來源、額度、利率、貼息標准、期限
1、貸款及貼息資金來源:小額扶貧貸款所需資金由承貸金融機構自籌,貼息資金由特區扶貧辦從上級安排到特區的財政扶貧資金和貼息專項資金中解決。
2、貸款額度:聯保農戶每戶1年內可申請不超過2萬元(含2萬元)的貼息貸款。能人(大戶)每戶1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的貼息貸款,用於此項的貼息資金不得超過全區總額的20%,具體指標不分配到鄉鎮,由特區統一審批。
3、貸款利率:扶貧到戶貸款利率,在貼息期內,由承貸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規定和其他貸款利率定價要求自主決定。
4、小額扶貧到戶貸款的貼息標准:財政貼息按年利率5%計算,使用小額扶貧到戶貸款不到一年的,按實際使用期計算。
5、貼息期限:貼息期限一般為1年,不足1年的據實貼息,生產發展周期較長的最多不超過3年。超過期限的不再享受貼息。
第八條 小額扶貧到戶貸款申請審批流程、貸款發放、貸款回收、貼息結算
1、貸款申請審批主要流程:貧困群眾申請 →村委會意見→鄉鎮扶貧站與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意見→鄉鎮政府意見→特區扶貧辦意見→特區財政局意見→公示→放貸。
2、貸款發放:
⑴承貸金融機構原則上按照《六枝特區小額信貸扶貧備選農戶名冊》發放貸款,對少數有異議的可作進一步調查了解;
⑵各鄉鎮及時將批復名冊在本鄉鎮、村進行公示5天無異議後,申請農戶方可到承貸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⑶貸款時,農戶聯保小組成員必須全部到場,實行"誰申請、誰簽字、誰領款、誰還款"的信用原則,不允許代簽、代領,能人(大戶)必須在與鄉(鎮)扶貧工作站簽訂扶貧貸款責任書後方可辦理貸款。
3、貸款回收:無論是聯保貸款農戶,還是能人(大戶)貸款戶,必須講求誠實守信原則,貸款到期及時還清本息。各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協助承貸金融機構按期收回貸款。聯保小組長必須按規定的還款期限及時督促農戶還款。鄉鎮每季度將貸款回收情況分村進行張榜公布。
4、貼息結算:採取直接補貼給承貸金融機構的方式進行,承貸金融機構每季度將貸款發放和利息產生情況報特區扶貧辦,經特區扶貧辦、財政局會審確認後由財政局據實貼息。
㈨ 小額貸款政策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
㈩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10)扶貧小額貸款公示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