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擔保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兩種:第一、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第二、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已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❷ 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借款人不還錢,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根據不同保證類型承擔責任的方式和條件並不相同。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該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❸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
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3)借貸款的人不還錢讓擔保人還怎麼辦擴展閱讀: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
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
—般原因有:
(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
(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
(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❹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貸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國家有小額無息貸款專案,我打算貸款,但是行政單位公務員作為擔保人,我們單位的書記願意為我擔保,可是所貸款項需要平分。因為這個貸款需要有營業執照,我打算用我家裡親戚的執照,因為在貸款部門我含搏可以找到人,營業執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兩年之後她不給我錢,我就會還不上貸款。我想知道當我還不上的時候,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為他沒給我錢導致我還不上貸款,貸款部門是不是要先追究我們家親戚開的店為第一責任人?
貸款人欠銀行錢不還,擔保人會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那就只能找擔保人了。若你也不想還的話,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銀行貸款不還貸款人和擔保人會怎麼樣
如果貸款人不還或者找不到,擔保人應負責歸還所擔保的款額。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談茄祥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做擔保一般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責任保證,為銀行貸款納此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此外還要看是否在保證期內,如果在保證期間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過了保證期間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在保證期內貸款人跑了,那麼擔保人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但是要承擔多少責任還參照貸款合同或是經過協商決定。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麼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貸款人被擔保人騙了,貸了銀行的款,擔保人不還怎麼辦
這個問題就不對,錢不是擔保人來還,那個借的錢,就由那個還,借款人不還了,銀行才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你貸款別人給你做擔保,完了還要給你承擔債務,太搞了吧
貸款人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你當初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一般保證則銀行必須證明你朋友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才能要求你們代償;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銀行可直接要求你們代償其擔保的額度(這個額度就是保證合同中規定的擔保額度),你們代為賠償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再來要求你朋友償還債務。還要看當初簽的擔保細節,有沒有規定每人保多少,眾多擔保人中有誰做主擔保,誰做再擔保,代償的順序是不一樣的,有的話按規定,沒有的話就是平攤了,當然也得有償還能力,如果沒有償還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攤,同時還款是有利息的,要一並算上。。另外擔保人只還剩餘部分欠款,且在合約規定的擔保額度之內。
❺ 貸款人(有房)不還錢,擔保人該怎麼辦
銀行會追究。擔保人(保證人)在債務人到期不歸還欠款的情況下,即應當承擔還款責任,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能力還款,是否實際履行還款。具體承擔責任的方式按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虧毀同:
1、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租余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5)借貸款的人不還錢讓擔保人還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產生抵押擔保合同糾紛時,
1、擔保人按照擔保合同對債權人履行保證責任,之後,擔保人取得了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而這個因履行擔保合同後提起追償權訴訟,應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就是說,擔保人追償被擔保人(債務人)的訴訟不應該按照被告所在地來確定管轄,而應該按照擔保合同的主合同來弊空滾確定管轄。
2、債權人依據主合同和擔保合同,同時向債務人和擔保人提出訴訟的話,應該按照主合同來確定管轄;如果債權人僅僅根據擔保合同,向連帶責任擔保人一方提出訴訟的話,應該由擔保人住所地管轄
❻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沒有約定視為連帶保證,即在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選擇債務人或者擔保人任意或共同來主張債權。如果是一般保證,則必須要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