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
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1)借款人第三方擔保有貸款怎麼辦擴展閱讀: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
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
—般原因有:
(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
(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
(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貳』 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銀行起訴借款人和抵押人法院會怎麼判決
法律分析:在辦理貸款時有沒有辦理他項權利證書,如果已經抵押給銀行,那銀行就有處理抵押物的權利,第三人不具備擁有房產的權利,如果第三人申請法院查封了該房產,銀行也是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叄』 如果替別人做貸款擔保自己貸款時有影響嗎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空哪梁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斗運,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拓展資料】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定義: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是否有影響,需要根據借款人後期的還款情況來確定。因為借款人在進行貸款的時候,如果沒有相應的抵押物或者資質不足,銀行為了防止借款人出現斷供的情況,那麼,就可能要求借款人增加擔保人,而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是存在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沒有能力還款的話,需要擔保人來償還。因此,對於擔保人來說,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在還款的過程中,如果借款人還款能力較強,能夠按時的還款,沒有出現逾期或者斷供的情況。那麼,此時擔保人只是在銀行中掛了一個名字而已。但是,借款人在還款的過程中,出現了資金緊張,造成長時間不還款。那麼,這種情況就相當於擔保人背了「黑鍋」。由於連帶責任的存在,因此,這個欠款需要擔保人幫忙償還,此時反悔也已經無效。所以說,給他人做擔保之前,一定要慎重的考慮。
當然,成為擔保人後,只要借款人不出問題,對個人是沒有多大問題的。但是,如果擔保人在這個期間進行貸款的話,也可能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銀行出於風險的考慮,可能會拒絕擔保人的貸款申請。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因此,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擔保人可以在借款人將貸款還清,自己消除擔保人的身份之後,再申請貸款。如果在貸款的過程中,擔保人能夠提供強有力的財力證明,那麼申請貸款成功的概率也是非常大的。
注意:為借款人做擔保的時候,務必要清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綜合各個方面考慮後,再確定是否要做擔保人,以免後期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針對借款人,既然人家相信你,給你做了擔保人,就不要讓別人替你背黑鍋
會有影響。
金華市民唐先生向本報反映,最近他想向銀行申請一筆貸款,可跑了好幾家銀行,最後貸款都沒有申請成功或者額度很小,理由都是說他徵信評分不高。
個人徵信報告是在申請貸款時非常重要的資料,能幫助銀行全面了解客戶及其家庭的總體負債情況,客觀評價客戶的還款能力。
業內人士分析發現,唐先生曾為他人做過擔保貸款,數額比較大,在徵信報告上也有顯示,已列為關注,這很可能成為銀行放貸時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3)借款人第三方擔保有貸款怎麼辦擴展閱讀:
徵信維護方法:
1、貸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變更重要信息時,需要及時的更新銀行信息。就拿信用卡來說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住址和手機號碼等發生變動,去銀行修改地址和手機號碼,才會可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而且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簡訊,確保賬戶安全。
2、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資金不足以歸還全部賬單金額,又不想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麼就可以及時聯系銀行選擇歸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辦理分期還款。
3、有一部分人認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個人不良記錄。其實呢信用記錄是伴隨持卡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單純的銷卡並不能消除不良記錄。
4、這個時候就應該繼續保持卡片的長期良性使用,才能通過未來的良好信用交易還個人信用記錄以「清白」。當然《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為5年,超過5年將被刪除,不過這是在還清貸款的前提下。
『肆』 甲、乙、丙三人為丁做擔保,丁病故而貸款未償還,剩下的人該怎麼辦
多人為同一筆貸款保證,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按份額保證,即甲乙丙三方在60萬以內約定各自承擔的擔保額度;還有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在沒有約定擔保份額的情況下,甲乙丙三方均對這60萬承擔保證責任。
剩下的人該怎麼辦?
逾期不還,銀行也會起訴,一旦起訴,甲、乙、丙不還的話,也是會成為失信人。後期的生活,工作都會受到影響。同時,刻意不還,法院還是強制執行,凍結銀行卡和相關資產來償還本筆貸款的!那時候就得不償失了!最後,還是建議不要輕易為別人做擔保!簽了擔保就是要負責任的!無論是現實生活中,還是電影電視都有很多相關案例,大家應該都有見識過,結果都是很被動的!
『伍』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貸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國家有小額無息貸款專案,我打算貸款,但是行政單位公務員作為擔保人,我們單位的書記願意為我擔保,可是所貸款項需要平分。因為這個貸款需要有營業執照,我打算用我家裡親戚的執照,因為在貸款部門我含搏可以找到人,營業執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兩年之後她不給我錢,我就會還不上貸款。我想知道當我還不上的時候,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為他沒給我錢導致我還不上貸款,貸款部門是不是要先追究我們家親戚開的店為第一責任人?
貸款人欠銀行錢不還,擔保人會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那就只能找擔保人了。若你也不想還的話,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銀行貸款不還貸款人和擔保人會怎麼樣
如果貸款人不還或者找不到,擔保人應負責歸還所擔保的款額。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談茄祥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做擔保一般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責任保證,為銀行貸款納此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此外還要看是否在保證期內,如果在保證期間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過了保證期間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在保證期內貸款人跑了,那麼擔保人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但是要承擔多少責任還參照貸款合同或是經過協商決定。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麼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貸款人被擔保人騙了,貸了銀行的款,擔保人不還怎麼辦
這個問題就不對,錢不是擔保人來還,那個借的錢,就由那個還,借款人不還了,銀行才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你貸款別人給你做擔保,完了還要給你承擔債務,太搞了吧
貸款人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你當初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一般保證則銀行必須證明你朋友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才能要求你們代償;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銀行可直接要求你們代償其擔保的額度(這個額度就是保證合同中規定的擔保額度),你們代為賠償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再來要求你朋友償還債務。還要看當初簽的擔保細節,有沒有規定每人保多少,眾多擔保人中有誰做主擔保,誰做再擔保,代償的順序是不一樣的,有的話按規定,沒有的話就是平攤了,當然也得有償還能力,如果沒有償還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攤,同時還款是有利息的,要一並算上。。另外擔保人只還剩餘部分欠款,且在合約規定的擔保額度之內。
『陸』 借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有以下兩種辦法
1、在擔保中註明借款人不能償還並承擔擔保的,為一般擔保,法律要求一般擔保。借款人不能依法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的,可以執行擔保人的資產;
2、如果擔保人不寫上述所有內容,則為連帶擔保。債務人可以向借款人或擔保人主張還錢。 在借款人不承擔還債的情況下,貸款擔保人才需要擔負相應的還款義務,因此擔保人不需要提早承擔保障義務。
以上就是借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相關內容。
共同借款人指的是在申請貸款時,與第一貸款人一同申請貸款的人,在住房貸款中比較常見,經常出現夫婦一同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其中一方便是共同借款人。中國的法律有相應規定 ,共同借款人的年紀需要在 30 歲到 60 歲中間,包含 30 歲和 60 歲,而且是一個具有 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在申請貸款時,共同借款人的戶籍需要在貸款的所在城市。共同借款人是不會上央行徵信的。盡管在貸款時,共同借款人需要與第一貸款人一起提供銀行流水、信用卡賬單,可是共同借款人所提供的信用卡賬單只是給銀行作為一個審核材料,在還貸時,銀行方會將共同借款人與第一貸款人密切聯系起來,而且共同借款人一樣具備還貸款的責任,假如這一貸款發生了貸款逾期,也只有第一貸款人會上個人徵信系統,共同借款人是不會上央行徵信的。本文主要寫的是借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柒』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貸款可以擔保嗎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給他人貸款做擔保人的,所擔保的額度也視同負債。
1、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
2、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3、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