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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重組原擔保是否有效

發布時間:2023-07-23 02:53:20

『壹』 重組代款擔保人能辦么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能。根據《國家債權法》可知,貸款重組後抵押擔保還有效,貸款重組後只要主債權還有效的,抵押擔保有效,只要擔保人抵押的財產夠承擔擔保責任就行。

『貳』 擔保的貸款到期轉貸已更換新擔保人原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不需要承擔責任了
你所謂的轉貸應該是還了上一筆貸款然後重新做合同把錢再貸出來
如果是這種方法的話
那原擔保人的責任已經隨著上一筆貸款的結清結束了
現在的貸款由新擔保人承擔責任

『叄』 擔保具有法律效力嗎

個人擔保合同如果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且是在雙方充分理解合同內容的情況下,自願簽署個人擔保合同的,則該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依法設立的擔保協議有法律效力。擔保合同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主債權債務合同有效的,擔保合同就有效。保證人為借款提供的貸款擔保為不可撤銷的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也就是指貸款合同內規定的貸款本息和由貸款合同引起的相關費用。保證人還必須承擔由貸款合同引發的所有連帶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1、主體違法。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保證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定的其它情況。2、客體違法。抵押財產是法律禁止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是贓物或遺失物。3、內容違法。如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扣擔保的無效。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連帶擔保中,擔保人和債務人沒有清償順序,債權人可以向兩人中任意一人要錢。但一般擔保中,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先要,榨乾之後才能向擔保人要錢。擔保無效的情形有:1、債權人將債權轉移,擔保人不同意則解除擔保。2、債權人和債務人就擔保金額擴大未經擔保人同意,擔保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肆』 貸款重組後需通知原擔保人嗎

如果原來的貸款已經經過了貸款重組,肯定需要通知原擔保人,畢竟擔保人有擔保的義務,如果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也有還款的義務,既然貸款已經重組了,應該通知原擔保人讓他知道。

擔保人還款,需要注意事項。

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伍』 給朋友銀行貸款做擔保人一年,到期還清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又重新用我的資料擔保貸款,這個擔保有效嗎

銀行貸款一般是不用擔保的,除非他本人徵信有問題,還清之後,是需要重新擔保的,每個銀行政策不同,不過大部分還是有效的,廣州這邊是這樣的

『陸』 貸款公司做的擔保人有效嗎

有效,對外保證中的保證人可以是中資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法人。公司作為一種法人,在一般情況下,是可以作擔保人的,但是需要經公司的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需要在保證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柒』 債務重組後原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債務重組以後,原擔保人是否還有擔保責任,應當依據重組協議的規定為准,一般情況下,應當依據重組以後的債務數額承擔擔保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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