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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小額貸款發放存在的問題

發布時間:2023-07-23 18:53:42

Ⅰ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哪些問題

信用社貸款
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Ⅱ 小額農戶貸款風險有哪些

國家近年來對農業越來越重視,而農戶貸款也受到越來越多的扶持。不過農戶貸款歷來就比較難申請成功,因為小額農戶貸款還是有一定風險的。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戶要獲得小額貸款的難度還是相當大的,阻礙農戶貸款的風險因素都有哪些,下面來具體介紹:
小額農戶貸款存在的風險
貸款管理風險
由於農戶小額貸款前期集中大量推進,而客戶經理數量十分有限,部分村鎮比較偏僻,加之交通、環境等因素的制約,在業務營銷和管理過程中,貸款調查和貸後管理實施困難,造成部分貸款貸前調查不詳,部分客戶經理貸後管理不細,不能和借款人及時溝通。
貸款集中風險
對於農戶小額貸款,農行的營銷策略是整村推進,批量運作。這樣做的結果是區域相同,產業相近,貸款集中,受產行業政策變化、市場需求、價格波動、種植業自然災害、養殖業疫情、上下遊客戶需求與供應等影響較大。一旦某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一損俱損,出現大面積貸款集中風險。
農戶准入風險
由於農戶對象分散、面廣量大、規模大小不一、經營不穩定、信息不對稱,給客戶經理調查帶來難度,加大了農戶准入風險。多戶聯保,在實際操作中,客戶經理往往依賴村幹部,村幹部的「一言堂」就成為農戶准入的首選條件。
農戶貸款擔保風險
農戶小額貸款授信調查、發放過程,普遍存在抵押品不足、有效擔保難找的問題。雖然擔保方式有很多種,但從基層行調研來看,在實際業務辦理當中採用抵、質押品的農戶基本沒有,住宅、農機具抵押市場還不成熟。由於大部分有貸款需求的農戶與公司之間,沒有緊密的經濟利益關系和穩定的生產關系,該種方式落實相對較難。聯保小組成員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同質化嚴重,如遇自然災害等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容易形成貸款風險隱患。
客戶經理責任意識風險
客戶經理發放農戶小額貸款的責任意識不強,主要表現兩個方面:一是客戶經理單純為完成指標任務,主觀在貸款調查、貸後管理等環節不細致。二是受體制機制的影響,縣支行普遍人員緊缺,員工老齡化現象特別嚴重,現有的客戶經理年齡普遍偏大,素質偏低,客觀上導致辦貸效率低下,不適應量大面寬的農戶小額貸款工作量要求。
基於農戶貸款的以上這些風險因素,農戶想要獲得小額貸款需要更有力的擔保及條件,相關機構及經理人的評選標准也會更加嚴格,加強農戶貸款的風險防控工作,建立有效的農戶貸款風險屏障,降低農戶貸款的難度,是很有必要的。

Ⅲ [欠發達地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上的一個創新產品,具有金額小、面向「源盯三農」、無抵押擔保三個特性。它的推廣是國家增強信貸支農服務功能的一項重要舉措。從實踐來看,小額農貸推廣初見成效,農民「貸款難」等問題得到了有效緩解,帶動了農村大市場,同時也調整了農村信用社經營方向,實現了農村信用社績效雙贏。但是,我們在基層調研時發現,目前邊牧地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受益面窄、利率偏高,難以體現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中支持「三農三牧」的宗旨。究竟在邊牧地區如何有效使用農戶小額信貸,更好地發揮其作用,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的進程,從而有效提升農牧戶小額信貸的使用效能,是需要研究的。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信用戶的評定工作和小額信貸的推廣工作力度不夠。由於農村信用環境差,信用社職工對此項工作的開展認識不到位,認為風險大;個別農戶對小額信用貸款存在理解和認識上的誤差,將之與無償的扶貧救濟混淆起來,導致此項工作開展緩慢。以蘇尼特右旗為例,由於連年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加上農牧業基礎薄弱,產業結構單一,社會信用環境差,信用社貸款沒有安全保障,普遍出現「懼貸」心理。截至2010年末,轄內實有農戶總數8151戶,經過農戶資信評估,評定「信用戶」6821戶,占農戶總數83.68%;轄內有貸款需求的農戶6241戶,符合貸款條件發放貸款卡的農戶5595戶,實際取得貸款農戶3798戶,農戶貸款滿足率60.86%,較同期下降20.14%。旗聯社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最高額核定在30000元,目前農村信用社實行的小額農戶貸款一般5000-10000元以內,信用社出於對自身經營效益的考慮,不積極主張擴大信用戶及信用貸款額度。
(二)風險意識淡薄。一些信用社對建立農戶家庭收支賬目和經濟活動檔案工作不太重視,評定小組對農戶從事經營活動、收入狀況等了解不夠,加之受人情、關系和其它一些因素影響,致使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盲目性和隨意性。此外,由於該貸款涉及農戶面廣,且地域分散、金額小、筆數多,信用社人力有限,其貸後管理工作難以到位。
(三)社會信用環境欠佳,信用社又缺乏農戶小額貸款保障機制,存在貸款風險,使得虧損信用社無法推廣小額農貸。一些貧困地區由於存在「起訴不受理,受理不開庭,開庭不宣判,宣判不執行,執行不徹底」的現象,使依法收貸不能起到應有的威懾作用。相反,有錢不還的「賴債戶」產生的負面影響使部分想還貸的農戶也持觀望態度,造成信用社資金難以活化,使小額農貸的投放資金相對短缺。因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以農戶的信譽為保障,有別於抵押擔保貸款,而小額農貸投向基本上是集中在農牧業傳統產業上,生產受自然條件等非人為因素影響導致的效益上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小額農貸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灶粗(四)缺少政策扶持。小額農貸推廣涉及千家萬戶,成功率低,投入成本較高,而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所承擔政策性信貸沒有相應的彌補途徑,特別是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優惠政策扶持,影響了小額農貸的有效推廣。
(五)部分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質量較低,農業再投入資金不足,每年主要靠人民銀行的支農再貸款投放農牧業貸款。再貸款屬專項資金,所以用再貸款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只能是滿足農牧業生產的基本需要,不能用於生活等消費類貸款需要,存在小額貸款用途單一的問題。同時,由於資金短缺,小額信用貸款一般是春隱裂鎮季一次發放,無法實現「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六)授信額度低。由於受社會信用及地方經濟的限制,信用社將信用戶的貸款額度限制在5000元以內,這樣的額度不但滿足不了信用農戶的基本需求,而且因其他農戶通過聯保貸款方式也可獲得相同數量的資金,所以不利於信用戶的評定及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
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的對策建議
首先,邊牧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應進一步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范圍,提高覆蓋面。在繼續支持一家一戶農牧民發展的同時,拓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農村牧區經濟合作組織的支持力度,切實增強其對「三農三牧」經濟的滲透帶動作用。對凡從事符合國家農牧業政策及當地經濟發展目標的農牧業生產經營活動都應加以支持。
其次,農村信用社應擴大農戶小額信貸的受益面,合理確定額度和期限。在貸款發放額度上進行區別對待,適當提高限制額度,使農戶小額信貸適應邊牧地區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需要。在貸款期限上,應盡快改變以往套用的「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傳統作法,根據邊牧地區農村牧區生產經營活動,確定貸款期限,使貸款期限與農牧業生產經營周期盡可能保持一致。
再次,要科學核算,合理確定利率。邊牧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在貸款利率的制定上,加強財務成本、經營利潤核算,從培育更多的客戶的原則出發,適當讓利於農牧民。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其一,要建立小額信貸風險監督補償機制,降低貸款風險。適時建立農牧戶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在嚴格審貸操作,堅持貸款到戶,加強貸款用途管理和貸後跟蹤檢查,嚴格控制貸款風險的同時,建議一是由地方政府、農村信用社共同出資建立農戶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解決小額信貸因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投入成本高而由「財務獨立能力較弱」形成「財務不能自負」的風險補償問題;二是由地方政府、農村信用社和農牧民共同出資建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擔保基金,以解決農戶小額信貸風險的補償問題。切實完善農村牧區保險體系,適當彌補因自然災害影響造成的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其二,建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財政優惠政策機制。一是減免農牧業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稅和所得稅;二是地方財政對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達到一定比例的農村信用社給予財政補貼,以調動農村信用社開展這項工作的積極性;三是地方財政適當拿出一定扶貧資金,保障低收入農牧戶的生產、生活開支,從而提高低收入農牧戶小額信貸還貸利息率。其三,建立農戶小額信貸市場風險補償機制。借鑒國際、國內經驗,在貸款發放過程中,農村信用社應會同科技部門對邊牧地區的農牧民進行相關產業知識培訓。因為農牧民是市場中弱勢群體,他們對迅速變化著的市場反應不夠靈敏,對很多適用的技術不夠了解,通過培訓可以幫助農牧民提高適應市場能力,從而有效提升農牧戶小額信貸的使用效能。
(作者單位:蘇尼特右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Ⅳ 中國的農村小額信貸問題現在狀況,未來前景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的前景,也是小額貸款公司的總經理及打算開辦小額公司的人士思考最多的問題。小額貸款公司的客戶以「三農」和中小企業為主,貸款期限多數在半年以下,最短為幾天,這就與大型金融機構的「貸款周期長」、「手續繁瑣」、「貸款條件要求高」等形成鮮明對比。同時為與銀行差異化競爭,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方式除銀行慣用的抵押貸款外,更多採用的是銀行慎用的保證、質押、聯保等更為靈活的方式,這對缺乏抵押物的農戶、個體戶和小企業來說,更簡單、方便。同時還不斷創新,適時推出獨特的融資產品,小額貸款公司的前景自然不錯。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小額貸款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前瞻》顯示:小額貸款公司作為金融市場的有益補充,對中小企業和需要燃眉資金致富的農民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尤其是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在解決困難企業和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解決了其存在的一些問題後,相信小額貸款公司的前景會更加美好的。

Ⅳ 農村金融存在著哪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大部分的人對待金融並不是特別的了解,也不願意參加到這些活動當中,都願意以從前為主,不願意進行風險的投資,不願意讓資金流動。

Ⅵ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Ⅶ 小額貸款存在哪些風險該如何規避風險呢

一、個人小額貸款存在哪些貸款風險?
1、個人徵信系統不健全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與個人信用風險,也即個人收入的波動幅度和道德品質修養水平,其中個人信用狀況還與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密切相關。
2、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潛在風險增大國內商業銀行雖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但整體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難以跳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怪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
3、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
二、該如何合理規避貸款風險呢?
1、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3、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三、結論
雖說小額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大家需要清楚的是,不論是貸款或是投資,都有面臨雞飛蛋打的後果。而隨著監管的日漸完善,小額貸款也不像人們固有思想般差勁,很多貸款公司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都有著良好的職業操守,經受著市場的檢驗。唯一要告誡大家的是,貸款一點要選擇正規的機構辦理,並且辦理貸款前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

Ⅷ 農村小額信貸問題 農村小額信貸

農村小額信貸巨大的功效,農民對小額信貸高度的認同,其意義的重大是有目共睹。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農村小額信貸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農村小額信貸問題
隨著中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農村的金融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在這一過程中,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業務獲得了較大的發展空間,但也存在著許多的問題,比如,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相對較高的風險,違規放貸問題的存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和推進小額貸款業務的發展,農村信用社需要加大內控制度的建設,這樣才能發現潛在的風險,政府和其他機構需要構建農業風險轉移機制推進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建立一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也是重要的,這樣能夠有效率的選擇客戶。 關鍵詞:小額信貸;風險轉移機制;內控體系;信用評級體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時期,但在實踐中出現了許多的問題,本文就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的現實困境進行了梳理,並對其形成的原因進行了簡要的分析,希望對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幫助。一、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概況(一)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定義。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以農戶自然人為貸款對象,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是農信社信貸的一種創新產品,農戶小額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方法,加上客戶一證通、信用一證通等服務手段的創新,簡化了農戶的貸款手續,有利於拓展農村信貸市場,而且農戶小額貸款是針對農戶放款且額度較小,本身具有分散風險的特點。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實踐。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試點的初期階段(1994年初至1996年10月),這一階段的小額信貸實驗項目主要以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為模版,探索通過小額信貸途徑解決信貸扶貧資金脫離貧困戶的問題。二是試點的擴展階段(1996年10月至2000年初),1998年中國共產黨第15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肯定小額信貸是扶貧資金到戶的有效做法;1999年中央扶貧開發工作大會再次強調小額信貸的扶貧作用;1999年7月人民銀行頒布了《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小額信貸開始推廣到廣大農村信用社。三是全面試行並推廣階段(2000年至今),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先後發文以指導和規范農戶小額信貸,其中2001年12月印發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要求信用社“大力推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方便農戶借貸”等;2002年4月,人民銀行再次發文,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和改進支農服務工作”,這次文件的頒布,不僅從法律上正式承認了農村信用社開展小額信貸的合鎮豎燃法性,而且表明了小額信貸今後發展的重心在農村信用社。二、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存在的現實問題(一)部分農村信用社對小額貸款業務認識不足。一方面,由於對小額信貸的思想認識不夠或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不少農村信用社熱衷於發放大額貸款,以從中得到實惠,而發放小額信貸牽涉到千家萬戶,不僅工作量大,而且獲利較少,因此,對其表現冷淡;另一方面,部分信用社工作簡單化,片面強調簡化貸款手續而放鬆貸款審核發放程序,使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難以持久。 (二)客戶風險較大。小額信用貸款主要用於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加工,在農業地區小額農戶信用貸款主要用於種植、養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目前,農業存在靠天吃飯的狀況,農民是典型的弱勢群體,極易遭受且無法抵禦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突然打擊,一旦面臨嚴重的自然災害,他們往往束手無策,繼而形成經濟損失,而這些損失將不可避免地轉由農村信用社來承擔。 (三)貸款農戶信用狀況評估不實,存在違規放貸現象。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以農戶資信等級評定為依據的。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涉及御虛千家萬戶,而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少,在評定農戶信用等級過程中,不是嚴格按照規定操作。再者,由於有的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專業水準偏低,評估工作中“人情”的成分較大,加之缺乏相應的監督制度,使得一些信譽不好的農戶加入到信用戶的行列,使信用貸款的信用基礎“先天不良”。

纖前(四)部分小額信貸違規使用。由於當前縣域扶農資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一些中小企業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為了獲得資金千方百計打小額貸款的主意。小額農貸程序簡單,手續便利,設防較差,部分人員把小額農貸當成融資渠道,發動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到信用社辦理小額農貸,然後再向農戶支付利差,把“小額農貸”變成“***”。 (五)貸後管理風險較大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初探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初探。小額農貸主要以農戶為主,農民主要以傳統耕種為主,貸款需求本身甚少,但有些人把小額農貸當成政府救濟,不管自身是否實際需要,看別人借自己也借,別人不還自己也不還。當前,農村人口流動性大,遷徙頻繁,有些農戶把信用社資金當賭注,勝則榮,敗則躲,有的舉家外出,常年不回,使有些小額農貸訴訟時效難保。起訴又要講求訴訟成本,許多起訴僅是為保時效,根本無財產可執行,有財產也難以結案。 (六)小額信貸展期比重過大。一是期限制定不合理。部分農業項目所需貸款的周期長,如林果、養殖、加工業生產周期長達3—5年,而信用社一般將貸款期限定為一年或更短,這種情況使農戶確實沒有能力及時還清貸款,不得已而倒約換據。二是信用社催收力度不夠。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涉及面廣,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少,對貸款的清收不及時,常常予以展期。三、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的原因分析(一)農村金融資源稀少是小額貸款違規使用的內在原因。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了集約化經營,其分支機構從縣域內鄉鎮相繼撤出。農村信用社因自身實力限制,在籌措資金方面明顯劣於國有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市場佔有份額不斷下降,資金嚴重短缺,政府的農業產業化貸款、民營企業貸款、穩定貸款等等都向信用社伸手,形成一農難支三農的嚴峻局面。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不嚴導致貸前評估不實和貸後管理不嚴。農村信用社雖然建立了相關的貸款管理方面的制度,但部分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農信社主任擔任貸款審查小組組長,形成了主任一人說了算的局面。部分聯社每年組織的信貸大檢查不到位,只注重對貸款手續的審查,而不注重到農戶進行逐一核對,使違規問題長期隱藏。 (三)農村農業風險轉移機制不健全導致信用社主觀動力不足。作為農業大國,中國每年約有13億公頃農作物受災,但災害損失目前仍然主要依靠兩種方式進行災害救助,即由民政部門實施的政府農業災害救濟以及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商業方式推進的農業保險。從實際情況看,這種補償性質的災害救濟,受到國家財力限制補償不足也不適應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對農業保險的要求。雖然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1982年就開始承辦農業保險業務,但由於缺乏相應政府補貼等政策支持,加之農業保險的高賠付率,提供的農業保險業務極度萎縮。2002年,中國農業保險收入僅占農業增加值比重的0.043%,這些因素導致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導致農村信用社主觀上發放小額貸款的動力不足。四、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發展建議。(一)增強農戶信用評級科學性和透明度。成立由政府部門、鄉村幹部、農村信用社等多方參與的信用等級評定機構,制定可行的實施程序、評定標准。按農戶的信用狀況、經營能力、家庭狀況等評定多個農戶信用等級標准。在資信等級評定過程中,杜絕各種違章貸款、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行為的發生。針對評定的農戶信用等級,制定不同的信用貸款限額和優惠政策,滿足農戶的貸款需求。要扶持和推動信用農戶、信用企業健康成長,使他們認識到誠信是無形資產,效益靠信譽實現,要像經營其他資產一樣致力於培植自己的信用,並使其保值增值。同時,要依法嚴懲失信行為,提高失信成本,在全社會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罰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內控制度落實的督查力度。農村信用社要落實信貸人員對貸款的發放、管理和收回的責任目標,確保農戶小額信貸既要有足夠的信貸總量和授蓋面,又要有較高的質量和回收率。要建立完善的貸後監督機制,加強貸後跟蹤檢查,對貸款資金的投向、效果及時記錄。對出借、轉讓信用證的貸款戶要立即收回信用證,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的要取消貸款資格。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農村信用社縣聯社稽核部門的作用,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通報和經濟處罰制度。

(三)推行客戶經理考核制,控制貸後風險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初探論文。一是明確目標,嚴格考核,獎懲掛鉤。客戶經理應負責對正常貸款的管理和新貸款的營銷,具體做到按月或按季收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換據比例不得超過50%等指標加以控制,以此督促到期貸款的償還。建立信用社貸款管理機制要對貸款損失率、貸款到期收回率、收息率進行考核,個人報酬與其掛鉤,如造成資金損失,沒收其風險金。二是嚴把信貸投放關和道德風險關。要在投放初期就嚴格貸款程序,為使到期貸款按時償還,不被長期佔用,要大力推行抵押、質押貸款,盡可能減少擔保和信用放款。 (四)完善風險轉移機制,提高信用社放貸的主觀能動性

由於農業自然災害發生頻率高,范圍廣,造成損失大。同時,農業經營是在廣闊的地域上進行,農業(特別是農作物)保險的費用大,損失率高,費率也高,而農業保險的消費者又是低收入,保險意識淡薄,經濟承受能力較弱的農民。因此,農業保險的商業化難度大,必須依靠政府介入,可以考慮籌建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將商業性保險機構同政策性保險業務分開,這樣雖然有利於提高政策性保險業務的針對性和廣泛性,有利於農業保險作用的發揮,但業務的單一會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可選擇通過給予稅收優惠和利用保險市場准入資源,鼓勵現有多種保險機構開辦農業保險,並對參加種養業保險的農戶直接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走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相結合的路子。 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對三農問題的解決有著重大的實踐意義,盡快地推進一系列的改革不僅有利於三農問題的解決,而且在當前世界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對提振農村市場擴大內需也有著重要的意義。參考文獻: [1]周雲.怎樣防範小額農貸的潛在風險[J].銀行家,2005,(3):68 [2]熊學萍.我國農村小額信資的實線與相買問題探討[J].湖北社會科學,2005,(3):77. [3]楊宇焰.構建農村小額貸款金融制度初探[J].西南金融,2005,(6):23. [4]李建成.影響農村信用社貸款償還的因素分析[J].農村金融,2005,(2).
農村小額信貸貸款模式
農戶小額貸款最頭疼的還是擔保問題。目前,農行富陽支行提供了4種可操作模式。

第一種是“公司+農戶”。由公司法人為緊密合作的農戶貸款提供保證,如公司定向收購農戶農產品、農戶向公司購貨並銷售的情況。昨天上午,與杭州華辰超市有限公司、百合醫葯等有緊密合作關系的80多家直營店、加盟店,就由兩家企業擔保貸到了款。

“擔保公司+農戶”是第二種模式。由擔保公司為農戶提供保證擔保,主要適用於農業龍頭公司、經濟合作社等,在他們推薦或承諾基礎上,經擔保公司認可,為此類農戶群體提供擔保。

第三種是農戶之間互相擔保、責任連帶。一般3人及以上農戶組成一個小組,一戶借款,其它成員聯合保證,在貸款違約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華江說,這種方式適用於經該行認定的專業合作社,及今年該行確定的信用村范圍內的社員或村民。

農行富陽市支行還推出了房地產抵押、林權質押,以及自然人保證等靈活方式來解決擔保問題。所謂自然人保證,即保證人要求是政府公務員、金融保險、教師、律師、電力、煙草等具有穩定收入的正式在職人員或個私企業主。
農村小額信貸貸款發放
(一)已被評為信用戶的農戶持本人身份證和《農戶貸款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填寫《農戶借款 申請書 》。

(二) 信貸內勤人員認真審核《農戶借款申請書》、《農戶貸款證》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與《農戶經濟檔案》進行核實。

(三)信貸內勤人員核實無誤後,辦理借款手續,與借款人簽訂《農村信用社農戶信用借款合同》,交給信用社會計主管審核無誤後,發放貸款。

(四)信貸內勤人員同時登記《農戶貸款證》和《農戶經濟檔案》。

(五)借款人必須在《農戶借款申請書》、《農村信用社農戶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據》上簽字並加按手印。

Ⅸ 扶貧貸款的扶貧貸款存在的問題

(一)扶貧貸款與商業化經營兩種屬性的矛盾
扶貧貸款是政治任務與經濟工作的結合載體,它是國家為了促進和保持國內經濟的區域均衡發展,支持貧困地區改善基礎設施和發展本地優勢產業而實施的一項扶貧發展計劃。說它是一項經濟工作是因為它有別於其他的財政無償撥款和無償投人,實行以借貸有償和付息對價的原則,是一種信貸行為和經濟杠桿,具有政策傾向性、優惠扶持性的特點。而商業性經營是以經濟利益為出發點,獲取商業回報為目的,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遵循的最基本的經濟規律。當前扶貧貸款在農業銀行的商業化運作過程中,欲使熊掌與魚翅二者得兼,必然顧此失彼,從而導致扶貧貸款的商業化運作矛盾迭出。
(二)承貨主體能力弱化與信貨主體控制風險的剛性約束的矛盾
扶貧貸款承貸主體的選擇是扶貧貸款投放的重要「門檻」,加強對扶貧貸款准人條件的嚴格要求,主要是為了防範貸款項目的風險。作為政府部門更希望貸款投向於生產困難的企業和急需解決貧困的農戶。而作為貸款主體的銀行首先選擇貸款有償還能力的企業和個人。根據農銀發[1998]99號《中國農業銀行扶貧貸款管理辦法》規定:以種養、林果業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和扶貧經濟實體項目,項目資本金不低於總投資的20%。而在我州當前相當一部分企業虧損嚴重,自有資金嚴重不足,這無疑使大部分企業被拒之扶貧貸款門外。企業如此,對於貧困地區的個人來說,確實過於貧困沒有償貸能力,也使信貸主體對其失去信心,從而使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的需求與信貸主體對承貸主體的選擇矛盾加劇。
(三)三農的低效性與貨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農業本身的自然特點就具有較大的風險,更何況貧困地區農業對自然的高程度依賴及農民對現有農業技術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農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均難以達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農產品的產量取得豐收,由於農產品價格低,農產品增產不增收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就決定了當前貧困地區三農的低效性。同時,在貧困地區依託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企業由於產品深加工能力差,產品科技含量低,產品市場銷路不夠看好,使得這一部分企業效益難以提高。
扶貧貸款的發放不僅要保證貸款本金收回來,而且要能夠得到利息收人,這是貸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業和個人的貸款項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貸款追求高效目標產生矛盾,同樣使貸款主體對承貸主體失去信心。
(四)扶貧貨款風險的多重性與貨款責任終身追究的矛盾
扶貧貸款的風險主要來源於貸款項目風險、承貸主體的信用風險和貸款的財務風險。其一,由於扶貧貸款本身扶持的承貸主體個人及法人經濟實際狀況,無法為貸款提供擔保,使扶貧貸款缺乏風險保障。其二,由於貧困地區農業銀行大多是貸差行,扶貧貸款所需資金絕大多數是靠向上級行借資金,資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貸款利率倒掛,形成扶貧貸款發放越多,銀行虧損越大。其三,扶貧貸款貼息補貼難以到位,從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農業銀行扶貧貸款累計虧損13922萬元,其中,因貼息政策變化應補未補利差2130萬元,應補未到位873萬元。由於利率倒掛和利差補貼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貧貸款的風險。扶貧貸款風險的客觀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這種風險補償機制的極不完備,貸款風險責任讓人難以接受。

Ⅹ 農戶小額貸款的貸款風險

由於農信社內部自身還未有效的建立貸款風險防範體系,加上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質和道德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已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如持續下去將大大影響農信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基於此原因,本人在這里談談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形成原因及解決辦法的幾點拙見:
一、農戶小額貸款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
1、客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首先,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基於農戶信用發放的貸款,貸款本身從借款人方面就潛在著「信用風險」,而一個人誠信度的高低與其道德修養是密切相關的,而道德標準是一個無形的東西不能對其准確的實行量化,所以信貸員要准確的把握成千上萬農戶的誠信度就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的工作;其次,農戶貸款的用途主要是用於種植、養殖業的投入以及消費性貸款,而種養業又是弱質產業,農民又是弱勢群體,農業受自然和市場的影響較大,存在著較大的自然及市場風險。一旦出現自然災害導致農業減產、農產品銷售受阻,將直接導致農民減產、減收,還貸能力減弱。這些風險都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一旦出現,農戶貸款就難以清收或難以到期歸還,這就將導致農業的自然及市場風險將直接轉化為貸款風險。
2、貸前調查流於形式。
信用社信貸人員人力相對薄弱,有的網點甚至主任兼信貸員,而轄內農戶成百上千,要對每戶農戶都做到詳盡、細致的了解工作量可想而知,在短時間內很難完成。因此,面對農戶經濟檔案的建立(年審);信用等級的評定,這些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相對集中的專項工作,一些信貸員就不得不求助於村、組幹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轄內農戶的內勤人員。由於村、組幹部的介入以及內勤人員的參與,往往夾雜著個人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人情因素、有的甚至憑空猜想,這就造成了信用等級評定標准不統一,給貸款額度核定帶來了不準確性,不能准確的按農戶的實際收入情況與資信狀況評定其信用等級、核定其貸款額度。
3、貸款審查存在漏洞。
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憑證發放、隨用隨貸、額度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其發放大多由臨櫃人員辦理,在辦理貸款時嚴格堅持「兩證」、「三見面」的原則,而臨櫃人員對其貸款用途的真實性是無法加以嚴格的考查的,這就造成實際上有些農戶亂報貸款用途,而貸款後轉借他人,形成頂名貸款;另一些借款人貸款根本沒用於其正常的家庭生產、生活等,而是用於個人的不正常消費支出(比如賭博等),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以至出現家庭糾紛,最終形成貸款風險。
4、貸後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
貸後檢查是貸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環節,為降低貸款風險,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信用社應加強貸後檢查工作。但「重發放,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貸員腦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記。一方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廣、額度小、分布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而信用社信貸工作人員力量相對薄弱,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貸員有「重企業,輕農戶」的思想意識,認為貸後管理只適應於大額貸款,對小額農貸不適用。有的信貸員甚至認為農戶貸款金額小,形成貸款風險每戶不過幾千元或萬余元。由於這些錯誤的觀點再加上農民工外出的日益增多,所以有些農戶貸款後外出務工(有的甚至舉家外出),多年不歸,下落不明,這是造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的一大重要原因。
5,信貸人員素質低下,形成道德風險。
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從建檔、評級、授信、發證、到最後放款都是人為操作的,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員相對不足,所以有些信貸人員利用人手不足、審查不嚴、操作上不規范等漏洞,搞人情貸款,自批自用貸款,假冒貸款,有的甚至給客戶出主意化整為零,一戶多證或一戶多貸,形成實質上的「壘大戶」,最終誘發貸款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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