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在申請擔保貸款時,借款人有時會被要求提供反擔保措施,才能夠順利獲得貸款。但是「反擔保」,對於貸款新手來說,還真是有點迷糊。反擔保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系。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
反擔保常常應用在擔保公司與借款人之間。一般來說,銀行為了盈利並降低貸款風險,通常會讓個人資質不足的用戶找到擔保公司,並在擔保公司的擔保下,才能批准貸款。銀行這樣做的目的無外乎是將風險轉嫁到擔保公司身上,在借款人拒不還款的時候,擔保公司就必須代替借款人,還錢給銀行。
那擔保公司的損失如何補償?作為擔保公司肯定不會甘願承擔這些損失,所以就會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做擔保,保證擔保公司的利益。如果借款人拒不還款,擔保公司便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查封並變賣抵押物,以彌補的經濟損失。
具備條件:
一、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二、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四、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㈡ 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本擔保是為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合同;反擔保是保證人為保障自身權益,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擔保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知和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困攔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搭尺盯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