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擔保人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1、借款擔保人訴訟時效為三年。
2、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㈡ 借款擔保人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法律分析: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也是有區別的。 對於借款人來說,債權人可以在2年之內 (有規定的時間其算點,這里不詳述)向其主張,超過3年沒有主張,債權人則喪失勝訴權,即是說他向法院起訴,法院不會支持他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㈢ 銀行起訴擔保人的時效
法律分析:擔保人起訴債務人的時效是多久 追償權是有時效的,一般時效為2年。 擔保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要求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第四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期歸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銀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予以處分。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信用貸款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㈣ 我擔保貸款到期後,貸款人沒有按時償還,銀行超過多久起訴擔保人才負連帶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銀行在貸款到期三年內起訴你,你都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到期3年後銀行沒有起訴,超過訴訟時效,你就不用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