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抵押風險有哪些
房產抵押貸款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大額貸款,然而貸款都存在一定的風險,那麼,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有哪些風險呢?② 房子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買房時春含困,購房者還將購買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然後向銀行借款。因此,可以看出,房地產抵押貸款也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但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風險不容低估。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房子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1.違約風險
關於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違約風險,只要包括強制違約和理性違約。強制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強制違約是由於支付能力不足造老明成的。這表明借款人願意償還,但沒有償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的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中,借款人可以通過比較其房屋中的獨特權益和抵押貸款債務的規模來決定是否違約。
2.流動性風險
房地產抵押貸款存在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短期存款和長期貸款難以實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重要原則。目前,流動性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目前中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自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收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年或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屬於長期貸款。
3.經濟周期風險
干預經濟周期的風險是指國民經濟總體水平在周期性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業對經濟周期更為敏感。
4.利率風險
貸款肯定會產生一定的利率,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變化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由其扒念業務的短期存款和長期貸款的資本結構決定。利率的波動無論是升是降都會給銀行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升,住房抵押貸款利率上升,可能會增加借款人的還款壓力。貸款金額越高,貸款期限越長,影響越大,從而增加違約風險。
③ 房屋抵押貸款的風險
法律分析: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1、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銀行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2、租金收入難以獲得。3、抵押物拍賣價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還貸,銀行有權處置抵押房產用來歸還貸款。當銀行拍賣抵押房產時,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承租人具有優先購買權,將可能採取措施故意壓低房產的拍賣價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④ 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1、違約風險: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被迫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導致被迫違約是因為支付能力不足。這說明借款人有還款的意願,但無還款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上借款人可僅通過比較其住房中特有的權益與抵押貸款債務的大小,作出違約與否的決策。
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一條重要原則。現如今流動性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納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卻屬於長期貸款。
3、經濟周期風險: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相比其虛賀缺他產業,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
差辯4、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它是由其業務短存長貸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利率的波動無論是漲還是跌對銀行都會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也隨著上調,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償貸壓力,借款額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長,其影響程度也就越大,從而增加了違約風險。
以上就是關於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拍叢有哪些的內容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用。如果有朋友想要住房抵押貸款的,那一定要了解清楚其中的風險有哪些再做打算。
⑤ 房產抵押貸款有哪些風險
房產抵押 貸款 :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人)以提供房產作為還款的物質保證的抵押貸款。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貸款人還本付息,若不能按照約定還本付息,貸款人可將房產出售,以抵消欠款。
房產抵押貸款: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行稿唯款人)以借款人提供房產作為還款的敬橘物質保證的抵押貸款。借款人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貸款人還本付息,若借款人不能按照約定還本付息,貸款人可將房產出售,以抵消欠款。
同其他商業行為一樣,房產抵押貸款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其風險主要有:
1、評估風險
評估機構在利益的驅使下不惜出具虛假評估報告,故意抬高房產的評估價格,讓借款人能夠申請更多的貸款,或者當貸款人拍賣被抵押的房產時,評估機構故意降低房產的評估價格。
2、租賃權對抗的風險
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貸款人也將難以處置抵押物。
同時,如果借款人在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前,與承租人簽訂了較長期限的租賃協議,並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了租金,或者借款人以明顯低於市價的租金將房產出租,貸款人獲得的租金將不足以用於還貸。
3、登記風險
一是虛假登記,二是「一物多押」的風險。當借款人破產需處置抵押房產時,虛假登記使貸款人權益得不到保護,「一物多押」使抵押的房產處置變現困難。
4、優先受償風險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貸款在有權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後,可以優先受償。但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工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同時,依照《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45條第1款規定,若納稅人欠繳稅款在先,以其財產設定擔保在後,稅收就優先於擔保物權。
5、抵押物的價值風險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價格波動頻檔培繁,房產價值起伏不定,存在較大的價值波動風險。
6、變現風險
抵押房產的處置至少要經過起訴、評估、拍賣等幾個環節,每個環節都耗時、費力,導致抵押房產變現成本大,變現能力降低,變現執行難等諸多變現風險。
7、貸後管理風險
如果信貸員缺乏風險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則容易導致抵押物有被偷賣、損壞及價值降低的風險。
綜上所述,雖然抵押貸款風險小,但不等於沒有風險,作為貸款人切不可缺乏風險防範意識,無論是貸款調查、審查,還是貸後跟蹤檢查等各個環節都要嚴把關,不能放鬆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