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擔保人就一套房子會被拍賣嗎
法律分析:不會,1、民間借貸擔保人只有一處房產法院不能拍賣。2、只要是家庭唯一自住房,不會被拍賣抵債,會凍結房子產權,可以繼續居住使用,但是不能再辦理抵押、轉讓、更名等等,因為產權已經不屬於擔保人。3、如果房子屬於豪宅的話,有可能會被拍賣掉,買一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房給擔保任,差額拿去抵債。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第四條 訴訟前、訴訟中及仲裁中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進入執行程序後,自動轉為執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並適用本規定第二十九條關於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的規定。
『貳』 擔保人唯一的房子被法院拍賣
擔保人唯一的房子不會被法院拍賣。如果民間借貸提保人有房產,經法院判決後,貸款人申請了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擔保人只有一套用於家庭居住房屋的情況下,執行機關一般不能採取拍賣、變賣等處分措施,但可以查封。
法院拍賣程序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房子產權;
2、委託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價值實悉簡行價格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按照評估報告,決定拍賣保留價;
4、委派拍賣機構對房屋實行睜敏褲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機構動員執行;
5、沒人競拍或是拍賣不成功的,法院能夠在首次拍賣保留價的根基上減少10%至20%,第二次委派拍賣公司實行拍賣;
6、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斷,明確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賣依然失敗的,法院能夠在此基礎上再跌價拍賣拿歲。對房子的拍賣,最多能夠實行三次拍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並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