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讓我去做擔保人,銀行放貸員打電話說朋友無力還款不關我事,是真的嗎
銀行放貸員純粹就是騙你呢!擔保有幾種方式:抵押、質押、保證、定金、留置。
抵押大家都知道,就是別人貸款的時候,你用你的財產比如房子、車子等對別人的貸款行為進行抵押擔保,抵押擔保應辦理抵押登記。一旦別人還不了款,銀行就把你的抵押物進行拍賣抵債。
由此可見,擔保人的連帶還款責任是有法律依據的。放貸員之所以這樣講,純粹是為了促成這筆交易而拿獎金。對此,我們要有清晰的辨別能力,並做出理性的選擇。
Ⅱ 貸款可以不用擔保人嗎做到這些就不需要!
現在信息發達,查詢各種資料都很方便,大家對擔保的責任了解得越多,越不願意當擔保人,畢竟借款人逾期,自己的徵信會受影響,必要時自己還要償還他人的借款,風險太高。那貸款可以不用擔保人嗎?一起來了解下吧。Ⅲ 銀行貸款逾期後還款了,擔保人徵信會有問題嗎
沒有影響,只有起訴並且進入執行程序後才會影響擔保人徵信。
Ⅳ 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可以和銀行協商不要影響擔保人嗎
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可以和銀行協商不要影響擔保人。銀行貸款保證人是指保證人與知碧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償還貸款時,保證人按約定履行還款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償還一般銀行貸款時,首先要看用戶在原擔保中所做的擔保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
一、貸款擔保人
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核猛塵,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二、貸款擔保人規避風險
如何規避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用戶熟人進行了解。保證人對貸款人的保證承擔連帶責任,即貸款人不支付款項的,保證人有義務為貸款人償還。為了方便,銀行肯定是要錢的,而不是為了錢去拍賣貸款人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將向擔保人索賠。擔保人可以貸款人仍有償還能力為由向法院提起抗辯權。然而,辯護權是否成立需要法院裁決。同時,如果銀行不接受抗辯,擔保人仍將還錢。
綜上所述,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改禪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如果對被擔保人的信譽不了解,就不要為其擔保。
Ⅳ 貸款人詐騙還執行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若貸款人詐騙和擔保人無關,擔保人應承擔擔保責任。若貸款人詐騙和擔保人有關,也要分清擔保人是否存在過錯:擔保人不存在過錯,根據合同的主從關系,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Ⅵ 做擔保人影響到自己貸款不
做擔保人肯定影響你自己貸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財產和收入分析,自己貸的額度是100萬,但是如果為別人擔保50萬,你就最多隻能貸50萬了。因為在銀行看來,你為別人的擔保也是負債。
如果貸款人能按時歡就沒問題,如果不還你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你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你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你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拓展資料:
擔保人資格要求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Ⅶ 車貸擔保人和貸款人私底下簽訂合同按手印說貸款人不還款無擔保人無關,這類的合同有效嗎
銀行還是可以找到你的。 以為銀行再上面合同就已經定義貸款擔保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銀行只要證明這是你們私下的合同,銀行不知情也就可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合同無效。也就是說實際擔保人還是你。 你們之間掩耳盜鈴。甚至銀行還可以起訴你欺詐。 沒有公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