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買房子貸款能貸嗎
離婚了買房子的話也是可段高以辦理貸款的,前提條件是申請人必須得滿足相應的貸款條件才行,法律規定只要是滿足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那麼都是可以去貸款買房的。一般想要貸款買房的話,需要滿足下列這些條件:
①申請貸款人需要有非常穩定且合法的收入才行,所以一般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自己的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因為只有這樣申請人才有能力去償付自己的本息。
②申請人需要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在辦理抵押貸款的時候,其實就是要把自己的財產抵押給銀行。正常情況下,如果是辦理房貸的話,那可以把自己拿櫻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但需要注意的一消燃叢點是,未來如果貸款已經全部結清,需要去辦理解押手續的。
③申請人的徵信記錄不可以出現問題,通常是需要列印一份徵信報告交給銀行審核的。
② 離婚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