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房產貸款流程圖
業務人員進行房產抵押借款業務咨詢時,應明確告知客戶抵押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長六個月,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辦理展期。
完整的客戶資料包括客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籍本);婚姻證明文件(結婚證、離婚證);配偶身份證;房產權屬證明文件(房產證、法院判決書)並向國土局檔案中心查檔證實;客戶工作單位;詳細地址;聯系地址;聯系方式;家庭成員;收入狀況等。
主要在於確定房產有無結構性問題,如漏水、滲水、歪斜、不周正等;環境問題,如生活便利性、環境質量等;使用情況,如有無人員居住、什麼人居住、水電煤氣情況等;依據三級市場成交價格評估現樓市值。以上調查是為避免絕當後難以變現的風險。
了解客戶從事的行業、現金流及資金周轉等財務狀況,了解客戶貸款用途以及還款能力、還款計劃並評價其可行性等,綜合以上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房產相關合同的制定參考了多方面的資料和多年實踐的經驗,對於公司貸款行為具有比較完整的保障,業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各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和相關條款執行。
《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的抵押人、借款人和《委託書》的委託人均為同一客戶,《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有效期為6個月,綜合費按月收取,《委託書》有效期為《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有效期後兩年。
《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和《委託書》分別在不同的公證處公證,依據現行《深圳市土地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內公民的《抵押借款合同》/《典當合同》無須公證,境外身份客戶簽訂《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必須公證。
房產抵押登記,是對公司貸款行為最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實施貸款行為的基礎,必須嚴格地以最快的速度辦理完成。
提供文件:《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
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房產證》(原件)
《抵押登記申請表》
向業務受理窗口遞交文件並領取《收文回執》。房產抵押登記登記辦理完成,憑《收文回執》、身份證領取《房產證》。
抵押登記完成,由登記機關領取《房產證》原件,業務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客戶資料和房產資料,確保以上工作完成無誤,並由相關經辦人員及主管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具《當票》(借款憑證)並發放貸款。
按照雙方的約定以現金或者轉賬等方式發放貸款。同時收取首月的綜合費。
2. 房屋抵押手續及流程
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以及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參考鏈接:房地產抵押登記-網路
3.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後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並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於經營、或者用於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准,登記後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
(3)增加貸款抵押人流程圖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4. 民間房屋抵押貸款的詳細流程。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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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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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地產抵押貸款業務流程圖
了解客戶需求,制定貸款方案,選擇銀行,准備審批需要的資料,銀行核實信息簽申請表。出評估報告,上報審批,授信批准,去房管局辦理抵押手續,抵押完畢領取他項權證,銀行放款。 我的才精確,嘿嘿···
6. 貸款增加抵押人,要去開戶行辦理還是分行
聯網營業廳都可以辦理
7. 銀行辦理抵押貸款詳細流程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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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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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婚後,到銀行增加抵押貸款人,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般就是常規證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抵押物權證,個人收入證明,流水,徵信報告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