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幫別人擔保貸款不還怎麼辦
1、如果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話,擔保人是有可能需要代為還清全部債務的,因為這是擔保人的責任。一旦遇到這種情況,為了自身利益,應該通過各種手段督促對方還款。
2、如果對方還不上,債權方要求你代為還款,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主貸人用自己的資產,譬如房產、車子、有價證券等去抵押貸款。
3、如果你幫忙還了貸款的話,事後應該讓對方盡快把欠款還給你,並且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追償。
② 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我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一旦借款人還不起,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個人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根據《民法典》第687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因此幫別人擔保借款,一定要三思再三思。如出現債務人不還借款的情況,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③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怎麼辦
貸款買車買房已經成為年輕人買房的一種方式。因為沒有足夠的錢,很多年輕人會去借錢。一般貸款都需要人擔保,那麼對方不還擔保貸款怎麼辦?下面Hualv.com的小編就給你介紹一下,希望能幫到你。 給人家擔保貸款,對方不還怎麼辦?宴帆 可以通過起訴解決。 1.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債務人借款,你自願提供擔保並簽字,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證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如果你們之間沒有約定,那就是連帶保證; 4.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裂腔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到期,債權人可以在擔保范圍內要求你償還,也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 5.如果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理或者仲裁,債務人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仲裁或訴訟後無法執行,債權人才能讓你承擔擔保責任; 6.如果債務已經清償,晌源雹主債務消滅,那麼擔保合同就是從合同,從合同的擔保關系自然消滅,你不用承擔還款責任。
④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給人擔保貸款被告了應當承擔的責任為:需要根據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在合同中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則屬於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沒有按時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幫人擔保貸款需承擔哪些責任和風險?幫人做擔保,是否僅是舉手之勞?替別人擔保需承擔哪些責任和風險?又有哪些注意事項?申請貸款要擔保是普遍現象銀行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擔保,是否是普遍現象?記者查詢星城多家銀行官網發現,雖然貸款品種不一,銀行的貸款申請條件卻大同小異。以個人經營性貸款為例,中行、浦發、招行帆啟等銀行均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中信銀行的個人經營貸款條件其中一條明確指出,「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財產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保證人擔保」。可見,銀行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證明是普遍現象。一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個人經營性貸款,其所在銀行提供抵押貸、擔保貸、信用貸三種方式。如果缺乏抵押,銀行通常會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擔保公司。機關事業單位員工最受青睞市民曹小姐表示,兩年前她在營盤路一家銀行咨詢貸款時被告知,由於缺乏房產抵押,一年的貸款利率不但高達14.4%,而且需要兩位有穩定工作的人,如來自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移動、電信等單位的正式員工提供擔保。要求體制內的人提供擔保是否普遍呢?建行長沙某網點一位負責貸款業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銀行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通常對擔保人的工作、收入等有所要求。一般而言,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員有穩定的收入,銀行普遍更青睞。銀行會對擔保人提出諸如工作、收入等要求。據業內人士介紹,這是為保證擔保人的代為清償能力,確保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擔保有風險「連坐」沒商量為他人提供擔保,是否有風險?記者就此咨詢了長沙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協會會長袁國興。他表示,擔保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擔保,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大轎並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根據《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對此,袁國興指出,從字面上看,一般擔保比連帶擔保責任和風險較小,但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或者無力履行時,仍有代為履行的義務,「比如借款人財產處置後仍不夠償還債務,擔保人也需承擔債務。因此,只要是擔保就有風險。」為他人借款擔保要三思目前,因擔保出現的糾紛也不少。債務人失蹤,擔保人擔責的案例並不少。外地就曾出現債務人跑路,擔保人存款和工資賬戶被凍結和劃扣的案例。現實生活中經常有人礙於情面,替別人作擔保,如果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義務。所以為別人擔保,須三思而後行。為他人借款擔保需慎重,有公安機關在微博上總結了給人做擔保需注意的三點:一要滾跡考察被擔保人的誠信度和真實度,不要盲目聽信他人引薦、介紹;二是關注借貸資金用途、去向,對其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三是擔保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過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產等生活必備品作抵押。在為別人做擔保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進行擔保,還有考慮對方是否值得你為他擔保,信用怎麼樣,是否有經濟能力進行還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