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房屋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有哪些
購買房子需要擔保人嗎?這要分情況來說,如果是購買商品房的話,基本上就不需要擔保人,因為房地產商就承包了擔保人的角色。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擔保人並不是隨便哪個人都可以做的,需要有良好的借貸信用。房屋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有哪些?
購 買房 子需要擔保人嗎?這要分情況來說,如果是購買商品房的話,基本上就不需要擔保人,因為 房地產 商就承包了擔保人的角色。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擔保人並不是隨便哪個人都可以做的,需要有良好的借貸信用。 房屋貸款 擔保人注意事項有哪些?不要輕易答應別人做擔保人,因為擔保人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擔保人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周歲到65周歲之間;
2、具有良好的信用,沒有過貸款記錄;
3、具有代替借款人還款的意願,如果借款人無法按時足額還款,擔保人願意代替他還款;
4、具有穩定的收入,並且能夠提供資產 收入證明 ,確保具有代替借款人還款的能力。
哪些人不能做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互相為對方擔保,因為夫妻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經濟體,共同對負債具有還貸責任,而擔保人必須是第三人;
2、外地人是無法為本地人擔保的,外地人 戶籍 不在當地,可以隨時離開,銀行需要向擔保人追要貸款時,可能難以聯繫到擔保人,給自己帶來很大風險;
3、被診斷為具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可以作為擔保人的,他們無法對自己做出的事情進行判斷,也就不可能承擔還款責任;
4、具有詐騙前科的人是不可以作為擔保人的,這樣的人不履行擔保義務的概率非常大。
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 工資流水 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房屋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有哪些?
1、建議應在擔保合同上寫明,只有當債權人通過訴訟,確實無法收回貸款的情況下,你才履行擔保責任。這樣會限度的保障你擔保人的權利。比如說債務人只要有套房沒有被拍賣,你都可以拒絕履行擔保責任。
2、貸款擔保是指按合同約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種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法律措施,當債務到期未受清償時,債權人依法行使擔保權以清償債權的法律行為。貸款擔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響對貸款質量的判斷。
特別是借款人還款來源無法滿足還款需求時,貸款擔保往往從次要還款來源變成直接、現實的還款來源。近年來,隨著信用社貸款風險防範意識的進一步加強,貸款內控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擔保貸款在貸款構成中佔有的比重越來越高,成為信用社防範貸款的一種最主要手段。
3、對於保障信用社債權的實現, 信貸 資產的安全,有效提高信貸資產質量,防範和降低信貸風險起到了重要作用。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有的信用社在辦理保證、抵押、質押等形式的擔保貸款有關手續時,貸款擔保知識欠缺,存在違規擔保,無效擔保,使信用社貸款擔保流於形式,存在潛在信貸風險,極易產生新的不良貸款損失。
房屋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有哪些以及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你們應該知道了!雖然說有了擔保人之後,辦理房屋貸款要容易很多,但是想要找到合適的擔保人就不是那麼容易得了。另外,找到合適的擔保人後,一定要按期還貸,否則會給擔保人帶來不小的麻煩,說不定還會影響到兩人的交情。
⑵ 自己有貸款可以給別人做擔保嗎
可以,具體業務還需要具體分析,每一筆貸款業務都不一樣,具體能不能擔保還需要看你的資料,給人擔保有風險,須謹慎。
⑶ 給人做貸款擔保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有: 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沒有不良債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⑷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以下證件: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該項債務是主法律關系,擔保是從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
物保,即擔保物權,它以物的交換價值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現代大陸法系國家的擔保物權制度繼受於羅馬法的物的擔保制度,包括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三類。其中,抵押權的客體包括三類,分別是動產、不動產和不動產用益物權。質押權的客體包括兩類,即動產和權利。留置權的客體只有一類,即動產。
人保,即保證,它以人的信用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其設立屬於意定,需要保證人和債權人訂立書面的保證合同且無需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金錢擔保即定金,它以特定的貨幣作擔保,其設立亦屬於意定,需要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的定金合同且需要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⑸ 給別人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在成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另一方面,還要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再者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