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銀行告知是擔保人,我現在貸款也貸不了,該怎麼辦,對方是誰我也不知道
一,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對於你這種情況,先和銀行溝通給誰做的貸款擔保,再聯系對方或者由銀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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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有個朋友貸款寫我做擔保人,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收到一條簡訊才知道的。我該怎麼處理
朋友貸款,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把你寫成了擔保人。
這樣的擔保形式應該是不成立的。
需要注意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朋友盜用。
如果被盜用了,就要報警解決。
❸ 本人不知情被貸款做擔保人
法律分析:擔保人是債權債務中除債權人和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替債務人做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可以代其償還的保證人。從這里角度來理解,我們應當知道,作為擔保人,不能只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須徵得擔保人的同意,擔保人自願承擔擔保責任,那麼該擔保行為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就可以簽訂擔保合同,那麼很明顯擔保人的權益就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是未知情況下成為了貸款擔保人,那麼該份擔保對未知的擔保人是不發生作用的,擔保人也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❹ 如果有人銀行貸款冒充我做擔保人簽字需要我負責嗎
1、冒充本人簽訂字而簽訂的擔保協議,本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擔保協議內容,如非本人簽字或者未經本人授權而簽訂擔保協議的,該擔保協議對本人無效,本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❺ 2004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在農村信用社貸款被做為擔保人我應該怎麼辦
與信用社協商,不要求你承擔擔保責任就行了。
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報警或者向法院起訴。
處理過程中注意保留和收集證據,以備後用。
如果案件已經法院判決,則要看判決內容是否要求你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審理中是怎樣給你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有無違反程序的情況。
必要時可以委託律師代理申請再審,要求撤銷對你不利的判決。
建議先找當地的律師詳細咨詢一下,可以多找幾家律所咨詢,然後根據情況結合律師的建議予以處理。
❻ 當擔保人對自己貸款有影響嗎
幫別人擔保貸款會影響自己貸款的,但是所擔保貸款還款情況正常的話,只要擔保人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灶團返理個人貸款的。如果所擔保的貸款債務人不按時還款,那麼銀行就會對你進行催債,而且你自己將會背負一定的債務。
並且申請人如果沒有及時還款,很可能給自己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對自己貸款的申請會有影響,幫別人擔保,貸款平台會擔心你的信貸風險過高,所以銀行給與你的貸款額度也會有一定的減少。
(6)未經本人同意擔保人去貸款擴展閱讀:
具體影響:
一、替人做擔保可能會申請不下來貸款。
擔保人的責職就是在隱飢貸款人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代其還款用的。即使貸款人沒有無力還款的情況發生,自己在申請個人貸款、房車、汽車貸款、企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時候也是有可能因為替他人做擔保拔高了自己的信貸風險導致貸款申請不下來的。
二、替人做擔保申請貸款時額度可能會受影響。
一般大家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是要通過你的個人資質來判斷可以發放多少貸款額度給你的。也就說你本身因為個人資質而產生的信貸風險是存在的,但如果你只是承擔自己一個人的信貸風險,可能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這個時候替人做擔保的你還替別人承擔了一部分的信貸風險,那麼貸款平台是會很擔心你的信貸風險過高的。那這個時候你能拿到的貸款額度可能就會比預期的要低上很多了。
三、替人擔保個人徵信可能會受影響。
擔保人替別人做貸款擔保,對方如約還款還好。但是,就怕這些人根本不把還款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他們讓自己的個人徵信產生污點的同時,也會讓擔保人的個人徵信產生污點。而如果對方成了黑戶,你也是極有可能會被貸款平台拉入「黑名單」中的。
做擔保人肯定會影響自己辦理貸款,如果已經做了擔保人,在辦理貸款時銀行會給出比較低的貸款額度。在銀行來看,用戶成為擔保人後就擁有了負債,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或頃款責任,如果自己還有貸款就會有比較大的還款壓力。
在個人有貸款打算時千萬不要成為擔保人,除非自己的收入足夠多。在辦理貸款時銀行會要求借款人提交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還有就是工作證明,貸款申請書等,在提交以後銀行會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就可以拿到借款了。
用戶在辦理借款時要注意自己未來幾年的收入,一般在個人收入比較多時才能辦理借款。如果個人收入不是很多,這時可以減少貸款的額度或者放棄貸款,這樣就可以避免後期逾期還款的情況。
在辦理貸款時用戶可以選擇不同的期數進行償還,在選擇還款期數時一般要考慮自己的收入。在貸款辦理後用戶可以提前還款,在提前還款時可以節省利息的支出。需要注意的是,還款逾期時會影響個人徵信。
影響。成為貸款擔保人後,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有這筆貸款的記錄,毫無疑問會增加你的個人負債。
以後你自己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可能會以個人負債過高而拒絕發放貸款,或者降低你的貸款審批額度。
(6)未經本人同意擔保人去貸款擴展閱讀:
如果債務承擔中的債務有第三人擔保,債務承擔無疑會對擔保人造成影響。關於債務承擔對物上保證人擔保責任的影響,原因在於,如果是並存的債務承擔,對於提供擔保的第三人而言,實際上是多了一個債務人可以對債權人進行清償,擔保人承擔債務清償責任的可能性減小了,擔保人對於此種債務承擔也不必要施加是否同意之於預。只有當債務承擔方式為免責的債務承擔時,擔保人出於對新債務人清償能力的懷疑,為了避免潛在的不利影響,才需要對債務承擔進行干預,未經其同意,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只有這樣,對擔保人而言才是公平的。
全部債務的免責債務承擔,指的是債務人在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將全部債務轉讓給新債務人,並且完全退出債務關系,不再對債權人承擔任何清償責任,轉而由新債務人承擔原有全部債務。在此情形下,雖然債務人發生了變化,但是該債務並未消滅,對債權人的債權亦無影響。作為擔保主債權的擔保物權,也不因債務人的變化而自動消失,而是繼續存在。其原因在於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主債權存在,擔保物權也隨之存在。如果擔保人為債務人,債務承擔不影響其提供的擔保繼續作為債權的擔保。
但對於擔保物權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情況,如果默認其提供的擔保繼續作為債權的擔保,則對第三人是不公平的。原因在於,第三人以自身財產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常常是基於其與債務人之間的合同關系或者人格因素。而新的債務承擔人則可能不具備清償能力,也不具備擔保人所要求的信任關系,如果默認擔保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則增加了擔保人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債務人與債權人串通騙取第三人擔保的情況。規定,如果債務人在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將全部債務轉讓給新債務人,而未經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此時擔保物權消滅。
部分債務的免責債務承擔,指的是債務人在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將部分債務轉讓給新債務人,轉讓的部分債務由新債務人承擔,未轉讓的部分依然由原債務人承擔,此時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成立按份之債的關系。與全部債務的免責債務承擔相比,部分債務的免責債務承擔只是在債務承擔的量上有區別。因此,對於原債務人未轉移部分的債務,擔保人仍承擔該部分債務的擔保責任,對於原債務人已轉移的部分債務,如果未經擔保人的書面同意,則擔保人免除對這部分債務的擔保責任,這也是「相應的擔保責任」的含義所在。
❼ 貸款債務轉讓 未經擔保人同意 擔保人應如何承擔責任
一、民法典的未經擔保人同意轉移債務的法律後果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