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房屋抵押到哪裡辦理
由於一些特殊原因急需用錢的人們大都會選擇用房產做抵押,那麼,辦理房屋抵押到哪裡辦理?我們一起來了解下。2. 貸款買房房產證需要抵押在銀行嗎
貸款買房則察鏈房產證不需要抵押在銀行。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所以,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孫孫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
但無論是銀行還是借款人自己拿著房產證,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已經是在登記部門辦妥了抵押登記手續,所以房產證無論是在誰的手上,都是在押狀態的,未還清貸款前,銀行和登記部門都不會解押的,在押狀態的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的。
如果需要用到房產證的時候,是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並且拿出來的。不過銀沒段行有規定,一般的話,把房產證拿出來最多不能超過兩天的時間,一般當天就要還回銀行去。銀行這樣做是以因為銀行擔心買房的人拿房產證又去做其他的貸款,給銀行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3. 辦抵押貸款房產證是抵押在哪裡的
抵押在銀行,進行房產證抵押貸款後,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交給銀行收押。等抵押貸款全部還完,到銀行辦理解除抵押後,房產證正本會退回給借款人。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買房者)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