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擔保貸款有哪些分類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
1、保證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禁止抵押的財產范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條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
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Ⅱ 簡述貸款擔保的種類
基本分類,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蘆毀留置很少使用)
(一)保證貸款
按《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二)抵押貸款
按陪鉛備《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三)質押貸款
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四)按貸款期限分為
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各種方式的具體規定
(一)保證貸款
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0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1、《民法典》同時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合同應當包括: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激吵的期限;
(3)保證的方式;
(4)保證擔保的范圍;
(5)保證的期間;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為順利取得銀行貸款,企業應該選擇那些實力雄厚、信譽好的法人或公民作為貸款保證人。若銀行等金融機構能作為企業的保證人,則效果更為理想,借款企業取得銀行貸款更為容易。
(二)抵押貸款
當無法獲得銀行信用貸款,或者銀行所提供的信用貸款難以滿足需要時,中小企業可以向銀行提供抵押物以獲得貸款。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當中小企業向銀行提供了抵押物後,銀行向其貸款的風險大大降低,因此銀行往往願意向該企業提供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條,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八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Ⅲ 貸款的種類有什麼
貸款種類
(一)按照貸款期限劃分
中長期貸款——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
中期貸款——貸款期限在1-5年
短期貸款——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
透支——沒有固定期限的貸款
(二)按幣種劃分
本幣貸款
外幣貸款
按照貸款人性質分為:
銀行貸款(自營貸款)
銀團貸款
委託貸款(公積金貸款就是一種典型的委託貸款)
特定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性質劃分
經濟組織貸款
企業單位貸款
事業單位貸款
個人貸款
(四)按照貸款用途劃分
企業(經濟組織)類
固定資產投資貸款
項目融資貸款
一般固定資產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
鋪底流動資金貸款
臨時流動資金周轉貸款
票據貼現
個人類
個人經營類貸款
個人消費類貸款
住房抵押貸款(俗稱按揭)
一手房貸款
二手房貸款
商用房抵押貸款(有些銀行把這類貸款歸入經營類貸款)
一手房貸款
二手房貸款
汽車貸款(含自用車和商用車,有些銀行把商用車貸款歸入經營類貸款)
一手車
二手車
助學貸款
其他消費貸款
裝修貸款
旅遊貸款
耐用消費品貸款
個人質押類貸款
其他
(五)按利率劃分
固定利率貸款
浮動利率貸款
混合利率貸款
(六)按照貸款擔保方式劃分
信用貸款
擔保貸款
保證貸款
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票據貼現
(七)按照貸款資產質量(風險程度)劃分
正常貸款
關注貸款
次級貸款
可疑貸款
損失貸款
(八)按照貸款存續情況劃分
正常貸款
逾期貸款(逾期0-180天)
呆滯貸款(逾期181-360天)
呆賬貸款(逾期361天以上)
(九)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流動資金貸款
固定資金貸款
(十)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正常
關注
次級
可疑
損失
備註: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一)按貸款渠道劃分
傳統貸款(也叫線下貸款,指通過銀行等,在實際生活中提交貸款申請)
網上貸款(也叫在線貸款,指在網上進行貸款提交申請)
編輯本段
貸款材料
一般貸款申請,需要的材料如下: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借款人貸款償還能力證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
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人民幣貸款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Ⅳ 貸款的種類(以保障制度,擔保分式的分類)有哪些謝謝
擔保貸款,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經營社只發放連帶責任的保證貸款。
辦理保證貸款,慶當對保證人的保證資格、資信狀況、償債能力等進行審查,符合保證貸款條件後,簽訂保證合同。
2、抵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辦理抵押貸款,應對抵押物的權屬、有效性和變現能力以及所設定抵押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物的有關登記手續。要根據抵押物評估值的不同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抵押比例。貸款額(含期限內利息)不得高於抵押物評估變現值的70%。
3、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辦理質押貸款,應對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所設定質押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並辦理相關的登記或移交手續。動產質押物貸款額(含期限內利息)不得高於動產質押評估變現值的70%,質押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權利質押貸款額不得高於憑證面值的80%。
Ⅳ 個人貸款按照貸款擔保方式是怎麼分類的
1、個人抵押貸款,是指主要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獲得的貸款;
2、個人質押貸款,是指主要採取質押擔保方式獲得的貸款;
3、個人保證擔保貸款,是指主要採取保證擔保方式獲得的貸款;
4、個人信用貸款,是指借款人未提供任何擔保措施,僅憑個人信用從銀行獲得的貸款。
Ⅵ 擔保貸款的分類有哪幾種
擔仔灶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念陸扮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1、保證貸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 承擔連悉沖帶責任 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