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公司收取高額服務費,合法嗎
隨著銀行監管措施的不斷變嚴,很多正在貸款的朋友應該都能感受到,申請貸款越來越難,審批也越來越嚴格,加之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變催生出一個灰色地帶:助貸。其實,這些第三方機構促成銀行與借款方達成借款交易,考慮到其中介屬性及在交易促成中所起的作用和所提供的服務,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無可厚非,但如果為了獲取助貸服務費而作假騙貸,事情就沒那麼簡單了。
如果借了一筆小額貸款,在規定期限內沒有還上,那麼平台會附加一份逾期費用或者是違約金。這樣在後面還款的時候不僅需要還上前面的本金利息,還要加上違約金,無疑讓還款壓力更大,得不償失。 雖然小額貸一般借款較少,但如果金額較大的話,可能會被借貸公司起訴,然後可能查封你的資產,這樣你的資金被凍結,對你生活造成的影響可想而知。
B. 貸款公司在貸款中收取高額手續費合法么
肯定不合法的,就是高利貸換個皮,民間借貸利息高於銀行利息的4倍不受保護,他起訴你打官司都沒用的,就是所謂的高利貸,他都怕打官司的,你不還都可以的,不上徵信,最多恐嚇轟炸通訊錄,希望可以幫到你
C. 借款公司收取高額服務費,是合法的嗎
收取高額服務費是不合法的,因此如果在借款時有此項費用,一定不要繼續借款。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難免會因為一些事情導致借款。而現如今除了銀行借款之外,網路借款平台非常多。這些網路借款平台大多數都是小額借款公司創辦,沒有深厚的資本,也沒有任何信譽。往往都是想在借款市場上撈一筆,從而跑路。因此大家一定不能在這些平台上借款,否則會影響到自己的正常生活。而且這些平台收費極高,很有可能用各種理由讓借款者付出更高的利息。
D. 貸款公司在貸款中收取高額手續費合法么
借款公司不能收取高額服務費 像這樣的借款的公司是很害怕打官司的,如果說自己在借款之前,不知道這些東西。但是在借款之後,這些貸款公司卻強制性的要求大家支付高額的服務費,一定要選擇報警處理。有很多的人,只是借了幾千塊錢。而這個服務費比自己借的錢還要多,這也是不可能發生的一件事情。一般除了利息,後續需要支付的費用,就是有一些人導致逾期的情況。像很多的正規這一款平台,如果說借款人逾期的話,也是會有一個逾期的罰款金。
對合同而言肯定是合理合法的,另收費的問題肯定是拿不出檯面的,這裡面有一定的套路,比如銀行給你下款8萬元,但是你不給中介好處費,人家還不給你辦,你自己不通過這種方式還不能辦下來這錢,但是一旦你因為急用錢硬著頭皮讓中介去辦理了,並且簽了合同,就代表你同意了,那麼合同也生效了,就算人家收取你費用,那也是資方下了錢,你自己跟他人的交易,這種問題是與合同無關的,到後期你認為這是砍頭息,高利貸。但人家甲方能拿出合同,有憑有據,你只能還錢,找誰都沒用,所以在簽署任何合同之前一定要問的明明白白才行,千萬別腦袋一熱,過後再後悔就晚了
一,會導致你的個人徵信下降 個人徵信是指依法設立的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對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採集和加工,並根據用戶要求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查詢和評估服務的活動。如果你欠銀行的錢不還,那麼你的信息會被上傳到徵信系統,辦理貸款和信用卡時一般金融機構會去查詢你的個人徵信,如果你的徵信低,在辦理信用卡和貸款時,很容易被拒。小則影響你的信用卡額度授信,大的會讓你無法進行商業貸款或者房貸都會受影響。
二,你的所有資產將會被凍結,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老賴」 法院會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股票,車輛,土地、房產等不動產,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一旦被強制執行,不僅你的存款會被強制劃扣,你之後所有的收入都會被強制凍結,劃扣。甚至你的養老金以及你配偶的財產都會被強制執行。
三,你會因為觸犯法律而被銀行起訴,如果輸了官司,不僅會被罰款,還要面臨牢獄之災
E. 小額貸款服務費合法嗎
小額貸款服務費合法嗎?小額貸款服務費按照法律規定是不合法的,所以不要去小額貸款各平台去貸款。
F. 貸款服務費超過多少算違法
手續費服務費等項目,不光是貸款機構會收取,就算是從銀行貸款,也會有一定的手續費產生,而且國家也是支持民間機構收一些費用的,只要這些項目的收費不超過36%,就算是合法正規的。因此超過36%就算違法。_《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小額貸款公司的收入,也就是貸款的成本主要體現在利率水平上,服務費之類的可以忽略不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國家鼓勵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投資融資、貸款擔保、法律咨詢等服務。中介費是合法的收費項目,只要不超標,法律就支持。民間借貸利息最高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過即為違法。我國法律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