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1、需要的,一般農村的小額貸款是需要擔保人的,借貸者需要滿足貸款的要求。
2、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1)對借款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如果對所借金額無法進行償還,審批過程中,信審人員會對所借金額進行重新評估,把風險掌握在可控的范圍內。
(2)具有工商部門辦理的年檢手續,兩類人除外,自然人和無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過高的負債會導致信審員為了規避風險而放棄放款。
3、對於農戶本分的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含65)。
(2)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1)金融機構會向貸款人擔保嗎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人首先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齡不可超過65周歲;借款人擁有能夠償還貸款金額的能力,並且具有償還本息的意願;借款人必須對於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具備,能為自己的所有行為負責;
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於農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標准;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借款人品行良好,沒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況的記錄;
借款人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該賬戶並有一定的存款;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沒有金額巨大的外債;農村信用社其他要求。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償還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本質特徵是貸款,償還性是信貸資金的第一原則。它既不同於一般商業金融的貸款,也有異於國外的一些機構捐助性資金的運作,更不同於財政資金的扶貧補貼。因此,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高收貸率是維持其貸款活動的持續不間斷進行的最根本前提。
2、信用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服務的基本對象是因貧困而缺少抵押物和擔保人但誠信度較高的農戶群體,如果沿襲商業金融的保證制度或採取變相的抵押擔保方式作為貸款風險的控制手段,就不能體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基本特徵,其服務性也就失去意義。
3、投向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主要用於低收入農戶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簡單再生產和小規模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供給,以及他們小額的生活消費資金。
因此,一般的農業生產企業、加工運輸企業、工商貿易企業、鄉鎮企業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供給對象,農村信用社也不應湊零為整對一些已形成規模化和專業化農業生產經營企業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4、方便性: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從申貸到放貸有一套較嚴格的程序和手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要做到"手續簡便",就要真正落實小額貸款證的總額控制、授期有效,隨時存取、櫃台辦理的信貸承諾。
5、自主性:農村信用社不僅是小額信用貸款的經營主體,更是小額貸款風險唯一承擔者,按照決策和風險責任統一的原則,貸款授權的期限、利率、額度應由農村信用社作出最終的決策,其它行政主體不能幹預,也不能在相關政策和制度上設置間接障礙。
6、"三公性":為防範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和防止發放主體"內部人"控制,在對農戶信用等級和貸款風險評估時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由村黨政組織、農戶代表、信用社員工組成的評估小組是符合農村實際而也有利於"三公",把評級"原則、標准、程序、條件"公開,有利於評估監督,有利於把非市場價格的資金合理均衡地配置到農村的低收入群體。
7、量力性:中國各農村信用社的運作環境差異性大,資金供應關系很不均衡,有的地區農村信用社對負債依存度很高,但負債源又不足,資金供求矛盾突出。因此要按照各信用社負債能力和自身的資產規模量力而行,關鍵是要搞好集約經營,提高小額信用貸款的營銷質量。
⑵ 線下貸款為什麼需要擔保人
貸款平台一般分為線上和線下,很多人覺得線下貸款會更快,貸款金額也會更高,其實得看是什麼平台。那麼,線下貸款為什麼需要擔保人?這是一種保障,聯系不上借款人時就會聯系擔保人。
用戶在線下申請貸款,金融機構要求用戶提供擔保人,可能是因為用戶申請的就是擔保貸款,或者申請人的信用資質條件一般,必須增加擔保人才能通過審核。因此,在申請貸款時,金融機構要求用戶提供擔保人,用戶是不得拒絕的,拒絕就會無法通過貸款審核。
或者用戶可以選擇與金融機構協商,比如降低貸款額度、提交額外的財力證明等,這樣有可能不需要提供擔保人就能申請到貸款。
線下貸款沒有簡訊通知,這是因為金融機構不提供簡訊提醒的服務。用戶可以直接致電金融機構的客服熱線,或者通過APP來查詢貸款的狀態,這樣同樣可以知道貸款是否申請成功。而貸款放款成功了,金融機構才會有可能發簡訊通知用戶。
總而言之,貸款是否成功以貸款資金成功到賬為准,貸款資金未到賬之前,都不能算是貸款成功了。
用戶認為線下貸款比較好通過,一方面是因為貸款材料准備的比較充分,另一方面是有貸款專員告知用戶如何辦理貸款,因此整個流程下來是比較順暢的,因此通過率會比較高。而且在申請貸款之前,貸款專員就會評估用戶是否能夠通過審核,已經提交了貸款申請的用戶,大部分都是可以通過審核的。
而初步評估無法通過審核的用戶,貸款專員會推薦用戶申請其他貸款,或者告知用戶本次無法申請貸款。
⑶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不可以為他人做貸款擔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3)金融機構會向貸款人擔保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⑷ 銀行金融機構能否作為擔保人
我國法律沒有對商業銀行能否自願做擔保人做出禁止性規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要該法人具有清償能力就可以做保證人。同時對於金融機構做擔保人附帶了一項要求即:不能被強令作擔保。因此商業銀行只要有法人資格、具備清償債務的能力、出於自願就可以作為保證人。當然,在現實中,我國的商業銀行只有總行具有法人資格,各支行分行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分行和支行只能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超過其授權的保證無效。
保證人的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於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代為清償既包括代為金錢性質的清償,也包括代為履行其他給付。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包括代為履行債務和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兩種,二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
(2)提供保證的合格主體。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凡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保證人。
⑸ 解惑:去金融公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當手裡的資金短缺時,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去申請貸款。對於個人來說,小額貸款、抵押貸款等各類貸款項目都能幫助自己迅速解決燃眉之急。而市面上可以貸款的產品和公司越來越多,申請條件也各不相同,去金融公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