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人死亡後,銀行貸款怎麼辦
一、死亡人這個借款在銀行肯定有抵押物。比如:
1、質押,借款人以保證金、銀行存單、理財產品或者分紅型保單等質押貸款,這種情況下,銀行會直接處置相關質押物用於歸還貸款本金;
2、抵押,比如借款人以房子、土地使用權等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那麼這種情況下,銀行會拍賣抵押物進行償還貸款;
3、保證,比如張三的借款由李四擔保,那麼張三死亡後,則貸款由李四進行償還。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二、個人貸款申請所需材料
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② 法律上人死了銀行貸款還需要清還嗎
是這樣,自然人死亡了,其遺產一般而言是要償還他生前的債務的。如你所說,他沒有留下任何遺產,當然就沒有必要償還了。即便是留有遺產,如果銀行在2年的多是時間一直沒要,也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也就是說,死者的繼承人可以不用償還銀行貸款。
③ 銀行貸款擔保人死亡後,還承擔擔保責任嗎
第一個問題,可以的,在你家裡清償該款項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以向被擔保人(主債務人)要求追償的;
第二個問題,銀行是可以做的,如果沒有註明是一般保證,銀行也可以就你父親遺產部分主張清償。
第三個問題,是的,你擔保人變更,只要債權人(銀行)同意即可。
第四個問題,不會的,不同的合同,不同的借貸關系,你父親的債務與你沒有任何關聯性,銀行無權中止貸款協議。
對你父親的死,本人表示萬分悲痛!!節哀!!
④ 我為別人擔保了銀行貨款,他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建議擔保人與借款人的家人進行溝通,看看家人是否能夠償還貸款。如果不能的話,可以考慮協商用借款人的遺產來償還貸款。 如果協商無果,銀行首先要起訴的就是擔保人,擔保人還是要做好償還貸款的准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⑤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都死了咋辦
眾所周知,除了信用卡和少數優秀客戶,大部分人向銀行貸款都需要安全措施。最常見的擔保措施是抵押擔保和保證擔保。作為擔保人,如果主貸款人死了,我們會怎麼樣?
現實中,很多銀行業務為了盡可能降低風險,一般會要求各種附加擔保或追加擔保。
比如張三從銀行貸款100萬,以自己的財產抵押,加上李四提供個人擔保;那麼,張三意外死亡,銀行一般會處置第一擔保措施,即抵押物;只有當抵押財產的拍賣價格不足以覆蓋全部敞口時,才會向追加擔保人或追加擔保進行追索(如抵押財產拍賣80萬元,向李四主張差敗豎凱額20萬元)。
所以,貸款人去世後,不必過於擔心。即使天下賬戶資金充足,直接從賬戶扣款的資金也足以償還貸款,不需要處置抵押物(當然這種事件發生的概率極低)。
當然,如纖高果貸款人只擔保這筆貸款,此時的處置會分為兩種情況:
一般擔保:如果你提供一般擔保,那麼責任很輕。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有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才有代為履行的義務,即補充履行;貸款人死亡,顯然不能履行義務,但貸款人一般會留下遺產。正常情況下,債務人的貸款處理完畢後,剩餘余額由一般擔保人承擔。
連帶保證:連帶責任保證中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債務人,債權人可以在保證范圍內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賠償;如果你承擔連帶責任保證,那麼銀行可以直接向你追索。賠償後,你可以清理貸款人的遺產,以彌補你的賠償金額。
另外,還要看這個貸款是多人擔保還是個人擔保。如果是多人擔保,合同有約定擔保比例的,按照約定的擔保比例償還;合同未約定擔保比例的,均分;假設你是這筆生意的唯一擔保人,那麼所有的責任就由你一個人承擔。
對外擔保不是開玩笑,是有法律義務的。一旦簽訂,在貸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你需要承擔責任;現實中,如果不是至親(父母老婆孩子),不要輕易擔保。否則一旦貸款不良,後果會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