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一)抵押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
(三)抵押人購買的預售房屋;
(四)抵押人擁有所有權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六)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七)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八)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除開上述財產外,土地所有權、耕地、國家機關財產等不允許做貸款的抵押擔保,具體有:
(一)土地所有權及其他依法禁止流通或者轉讓的自然資源或財產;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三)國家機關的財產;
(四)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五)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抵押擔保的公司財產,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並經股東大會決議同意的除外;
(六)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七)經法定程序確認為違法、違章的建築物;
(八)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的財產;
(九)租用或者代管、代銷的財產
(十)已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和未定租賃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已依法公告在國家建設徵用拆遷范圍內的房地產;列為文物保護的古建築、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築物租用或者代管、代銷的財產;
(十一)已經折舊完或者在貸款期內將折舊完的固定資產,淘汰、老化、破損和非通用性機器、設備;
(十二)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貳』 銀行貸款抵押物有哪些
法律分析:銀行能接受的貸款抵押物大致分為兩類,一是有形財產,另外一種是無形財產。有形財產包括房屋、汽車、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等;無形財產包括專利權、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國庫券、提單等)。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銀行認可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叄』 可以作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下列財產可作為住房貸款的抵押物:一、借款人有權自主支配的房產和其他地上定著物;系共同享有住房的,在取得共有人同意證明後,可按借款人所有產權的份額設定抵押;購買現房的,可憑所購房產的產權證書和保險單設定抵押權;購買期房的,可憑購房合同設定抵押權。二、貸款人認可的屬於借款人或擔保人所有的各種有價證券(包括定期存單)及其他財產。下列財產不能作為抵押物:一、 土地所有權 ;二、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三、 不能強制執行 或處理的;四、已經設定抵押的;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督或者採取其他保全措施或強制措施的;六、依法不得抵押或質押的其他財產。相關法規第九條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必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款前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貸款行認為要公證的,借款人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公證及登記費用由借款方負擔。第十一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其 抵押物價值 的確認,可由貸款人或其認可的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並經抵押權人確認。評估費用由借款人負擔。第十二條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借款合同簽訂前到保險公司按指定的險種辦理或由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借款的全部本息;投保期至少要長於借款潮半年;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貸款人權益的限制性條款;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第十三條作為抵押物的房地產,其房產證、保險單據由貨款人保管。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第十七條抵押或質押雙方應證式 簽訂抵押合同 或質押合同,並詳細開列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解除。抵押或質押解除後,貸款人將抵押物或質物歸還借款人。第十八條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在借款人提供抵押或質押擔保基礎上,必須由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不可撤銷的全額有效擔保。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中國工商銀行開戶,一般情況下擔保人應為借款人所在單位;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必須在貸款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肆』 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抵押貸款是常見的借錢方式,許多銀行或者貸款公司都有類似的業務,這種貸款額度高、利息低、門檻低,只要你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就可以很輕松的借到大額貸款。不少人並不清楚哪些是貸款抵押物,下面來盤點一些,你可以參考一下。
常見的貸款抵押物
一、不動產抵押
簡單的來說,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的有經濟價值的物品。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權;
二、動產質押物
質押也是現在常見的貸款方式,以下是常見的動產質押物。
匯票,支票,本票;
債券,存款單;
倉單,提單;
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應收賬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資的其他財產權利;
三、信用抵押
其實純信用貸款無需抵押,這里指的是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是依據你的信譽給予貸款,所以信用和資質就是你的抵押物。
四、擔保
一般是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作為保證人。
具有代位清嘗債務能力的法人;
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
除了抵押物以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具體要求以貸款機構為准。
『伍』 抵押貸需要押什麼東西
貸款一般需要抵押房產或車。
一、通常借款抵押物品有哪些?
每種類型的貸款都有各自不同的抵押物,有些是憑借個人信用,有些是個人資產。
1、不動產抵押: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權;
2、動產質押物:
匯票,支票,本票;
債券,存款單;
倉單,提單;
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應收賬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資的其他財產權利;
3、信用抵押:
其實純信用貸款無需抵押,這里指的是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是依據信譽給予貸款,所以信用神逗和資質就是抵押物。
4、擔保貸款:
具有代位清嘗債務能力的法人;
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
二、辦理抵押貸款流程:
1、客戶提供需抵押貸款車輛或房產的材料;
2、由借款方評估人員對需抵押車輛或房產進行評估;
3、借款方與貸款方協商抵押車輛或房產價值;
4、借款方與貸款方簽訂車輛或房產抵押合同並同時進行公證;
5、借款方與貸款方至車輛管理所或房產管理游族賣局辦理抵押登記並辦理相關證明;
6、貸款方將車輛行駛至借款方所指定的停車場,將所有車鑰匙交銀行保管借款方開出收件清單同時交付抵押款額或是將房產證交於銀行做抵押。
三、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房子有哪些類型?
(1)貸款尚未結清的房產
房產抵押貸款的房產抵押物必需是沒有任何抵押且無貸款的房產。如果房產已經抵押或者此房產還處於按揭狀態當中,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借款人再對此房產進行抵押,銀行是不能辦理的,因為兩家銀行無法同時擁有一處房產的他項權利。
(2)部分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中有兩種情況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一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的已購公房,因為有的購房合同會寫有原單位有優先購買權的條款,銀行無法取得他項權利,所以銀行也無法操作此套房產抵押貸款;另一種是已購公房中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這樣的房產不能夠上市進行交易,也就無法操作該項業務。
(3)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
根據目前國家的政策,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同樣無法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拆遷房一般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4)未取得房產證的小產權房
如果居住人沒有取得小產權房產的房產證,對房產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沒有此套房產的所有權證書,這類房產就不能上市交易,無法辦理抵押手續,更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生活之中辦理貸款的常見抵押物其實是不動產抵押,當然也存在著動產抵押,它還包括一些動產質押物,包括匯票,支票,債券等等都可以用作抵押。辦理不同類型的貸款,他們都是分了自己不同的抵押物,有一些抵押,憑借著個人的信用就可以進行抵押,有一些大額的貸穗虛款必須要用個人資產來進行抵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陸』 銀行貸款抵押物有哪些
銀行能接受的貸款抵押物大致分為兩類,一是有形財產,另外一種是無形財產。有形財產包括房屋、汽車、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等;無形財產包括專利權、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國庫券、提單等)。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銀行認可的。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比較:
抵押貸款與按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佔有為條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買房者)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柒』 抵押貸款都有什麼抵押物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可以設定抵押的財產屬於不動產蠢宏喊,對於動產,一般設定質押擔保方式,物權法另絕拿有規定。
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
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帶野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