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內蒙古: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都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聯合內蒙古財政廳、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出台《內蒙古自治區創業擔保 貸款 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在目前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基礎上調整擴大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明確將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在目前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基礎上調整擴大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牧民工、網路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對上述群體中的婦女,應納入重點對象范圍。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 車貸 款以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應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將現行適用於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調整為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各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和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微企業創業擔保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㈡ 內蒙古赤峰市大學生創業又什麼政策支持
內蒙古對大學生創業政策,適用於內蒙古各市、旗縣
http://www.yn.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7-07/31/content_10723634.htm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
銀發〔2006〕5 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長效機制,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的管理辦法
(一)擴大貸款對象范圍。持有勞動銀知弊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享受城市居民鋒族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持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以及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登記證明的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如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均可根據《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銀發〔2002〕394號),向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二)完善財政貼息管理。對持《再就業優惠證》及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對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登記證明的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承擔2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微利項目的范圍,並於2006年2月10日前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三)探索貸款管理模式創新。在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探索完善小額擔保貸款的管理模式,研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經辦銀行的新模式。
二、進一步發揮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帶動個人就業的倍增效應,推進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
(一)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猛閉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該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其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財政貼息、經辦銀行的手續費補助、呆壞賬損失補助等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二)推行創業培訓與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的工作模式。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積極開發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等適合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項目。對參加創業培訓、完成創業計劃書並經過專家論證通過的人員,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可進一步降低反擔保門檻。對經創業培訓後獲得小額擔保貸款的人員,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了解其經營狀況,提供咨詢服務,幫助解決出現的問題。
三、加快信用社區建設,利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為小額擔保貸款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信用社區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已實現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社區各種台賬齊全、數據准確並建立個人信用檔案;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熟知政策並能開展咨詢服務工作;社區與借款人簽訂《借款承諾書》;社區建立跟蹤服務卡,並能積極參與欠款追索工作;社區單獨或聯合開展創業培訓並有一定成效;社區內已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具體信用社區的標准確定及認定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制訂。
(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信用社區貸款考核獎勵試點。將試點信用社區當年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即當年實際到期貸款回收額/當年應到期貸款總額×100%)作為考核依據,對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的信用社區,可按社區內當年實際發放貸款金額或當年實際回收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予以補貼和獎勵,用於經辦銀行的手續費補貼和信用社區的工作獎勵。信用社區考核獎勵具體辦法和補貼、獎勵資金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確定。
四、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對自願到西部地區及縣級以下的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自籌資金不足時,也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微利項目的,貸款利息由財政承擔50%(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承擔25%),展期不貼息。
五、小額擔保貸款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有關財政貼息資金的管理辦法按財政部、人民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經下發的有關文件執行。省級財政部門應在上一年年底前做出貼息資金預算並報財政部。財政部在每年年初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預撥貼息資金,各城市財政部門按季向省級財政部門申請貼息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應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貼息審核辦法,以保證貼息資金及時劃撥到位。
六、相關金融機構應建立區別於其他商業性貸款考核制度的小額擔保貸款單獨考核制度。在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經辦銀行的小額擔保貸款質量考評情況可不納入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經辦銀行和信貸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七、除上述內容外,《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國家經貿委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2002〕394號)、《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銀發〔2003〕134號)及《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推動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04〕51號)的規定繼續執行。
八、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監督管理,切實做好政策解釋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充分發揮地方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細則,積極探索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的新模式。對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
為支持大學生基層就業、創業,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日前出台了扶持中小企業、設立創業基金等政策。
內蒙古明確提出,對於當年接收大學生比例佔全部職工數的15%、簽訂5年以上用工合同,並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優先提供信貸資金等相關服務,並優先享受貼息、補助、擔保等優惠政策。同時,從2006年起,自治區財政預算每年列出專項資金,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對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社會保險及其他方面給予適當補貼。
㈢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有哪些
㈣ 創業擔保貸款怎麼辦理
前往當地的就業服務局小額擔保貸款中心,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向小額擔保貸款中心提交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個人徵信報告等材料,並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提交所有材料後等待小額擔保貸款中心派遣專人入戶調查。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材料:貸款申請書、就業失業登記證或農民顫虧工返鄉創業證明、本人身份證和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場地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個人徵信報告、近六個月的銀行卡流水、近三個月的進、銷貨合同單據等。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材料:貸款申請書、法定代表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場地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企業無拖欠職工工資承諾書、企業基本情況簡介、最近兩個月的工資表、企業及法人家庭資產證明等。
貸款人需要前往街道辦事處開具相關證明,之後前往當地的就業服務局審查,然後經過銀行審核後,辦理擔保貸款。
銀行審核的時候會入戶調查,當銀行審核通過的時候,銀行會放款。銀行放款後,就業服務局會撥付貼息。
個人創業貸款怎麼申請 很多人都有創業夢,但大部分有創業想法的人都面臨著創業資金缺乏的問題。啟動資金不足阻攔了不少人的創業之路,為了解決創業資金不足的問題,很多銀行或貸款機構推出了個人創業貸款項目。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個人創業貸款怎麼申請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辦理條件 辦理個人創業貸款,首先貸款用途需要符合創業貸款的規定,必須是用於創業所需,資金用於生產經營,辦理個人創業貸款,通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年齡范圍在18-50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需要有穩定的住所,和生產經營場所; 3、辦理創業貸款時,如果目前處於創業籌備中,需要提供創業相關證明,如果已經開業,那麼借款人需陸閉要持有工商部分核發的公司營業執照、行業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資料; 4、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並且創業的`項目要有市場競爭力,或者具有發展潛力,借款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用於擔保的抵押物需要符合銀行要求,擔保人也要具備良好的個人信用; 6、滿足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只有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借款人才可以向銀行提出個人創業貸款申請,填寫個人創業貸款申請表,並提供銀行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銀行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後會進行綜合審批,審核通過後,銀行與借款人簽約並發放貸款資金。 二、個人創業貸款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提交申請資料以及填寫相關申請表 2.獲取推薦機構組織或有關人員申請項目論證和支持。 3.身份確認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並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章 4.銀行受理相關貸款申請和認證,並進行審核。 5.辦理貸款受理銀行獲得貸款擔保意見後,即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要求,辦理貸款人的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 ;
1.先搜索進入本省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如圖所示
2.找到就業失業的窗口打開如圖所示
3.把網頁拉到下面找到創業貸款如圖所示
4.這里有貸款的詳細信息,扶持對象
1、省內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刑滿釋放人員
5、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
6、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7、返鄉創業農民工
8、網路商戶
9、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各類自主創業人員
5.扶持時間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3、小微企業和經人社部門認定的促進就業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的,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6.個人創業貸款
1、貧困地區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全額貼息。
2、對其他地區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第一年全額貼息,第二年貼息2/3,第三年貼息1/3.
二、合夥創業貸款
按符合條件的合夥人數人均10萬元的額度,參照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進行貼息。
三、小微企業貸款
額度在200萬元以內的,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促進就業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在200萬元以內的,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給予全額貼息。
7.個人創業貸款
1、申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
2、婚姻證明及配偶的身份證及茄悉神戶口本復印件(未婚人員無需出具);
3、營業執照(相關部門核准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或種、養殖業承包合同;企業營業執照也可以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4、9類創業人員的身份認定材料之一;
5、反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工資收入證明;或抵、質押物復印件(銀行承擔全部風險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貸款申請
創業者持申報材料到創業項目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提出申請。網上申請的,按網上流程辦理。
2、審核調查
當地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核實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並指派專人(兩人以上)與經辦金融機構一起對申請個人(小微企業)的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調查。。
3、銀行放款
經辦銀行根據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意見,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發放貸款。
8.點擊政策咨詢,可以看到不同城市的貸款中心聯系電話如圖所示
(4)內蒙古創業擔保貸款用途審計擴展閱讀:
創業貸款的重要意義:
維護社會穩定:為貧困百姓提供金融扶持,可使貧困人口看到希望,創業貸款既是確保社會穩定的一劑良方,又是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
促進經濟發展:創業貸款是百姓脫貧致富的金融杠桿。發放創業貸款不僅可以充分運用和發揮好金融的杠桿作用,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幫助百姓脫貧致富,而且還可以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
深化金融改革:創業貸款符合國情,是催化金融觀念變革、加速民族復興的推動力,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獨特金融產品。
擴大對外開放:中國是貧困人口大國,創業貸款的開辦將在信貸扶貧活動中扮演重要角色。
㈤ 創業擔保貸款今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貸款條件(一)創業者個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申請人須為男57歲、女52歲年齡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貸款扶持對象包括以下10類人員:①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③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④刑滿釋放人員;⑤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歸國學生);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返鄉創業農民工;⑧網路商戶;⑨脫貧勞動力;⑩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以上人員在提出貸款申請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含編內編外人員)、國有企業就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除外),且不屬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二是在提交借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無其他貸款。3.貸款申請人銀行誠信記錄良好。4.從事合法經營,具備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收入來源合法可靠,具備清償貸款的能力。5.有工商部門核准並通過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協議。6.二次申請貸款的人員還要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次申請創業項目的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三年以上,並且帶動就業人員達3人以上。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七條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2]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一)借款人基本情況;(二)借款人收入情況;(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