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車擔保人要不要在場的簡單介紹
⑵ 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問題一:自己有貸款可以給別人做擔保嗎 可以擔保,但建議你出了自己的親人外不要隨便給任何人做擔保。
問題二:有擔保人可以貸款多少 30分 個人擔保作用不大。要是你信用好的話銀行也要看你有沒有還款的能力,或者你可以拿你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出來借給你朋友,叫他幫你還貸款。我勸你最好還是不要,因為萬一他跑了,剩下的債務都要你自己還
問題三:借款人可以同時做擔保人嗎? 不可以
問題四:做銀行貸款擔保人期間,我還可以貸款嗎 樓主,是可以的,只要你的條件符合或是抵押物足值,都是可以申請貸款,會有符合你的貸款機構的。如果你是在廣西南寧的話,我也許能幫到你!!!
問題五:做了擔保人以後自己還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是沒有這塊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擔保人的信息也會體現在自己的信用報告中,而申請貸款時,毫無疑問的是貸款機構會查看個人的信用報告。也就是說,若擔保人所擔保的貸款出現了逾期,那麼,自己的信用記錄也會受到影響,申請貸款恐怕就比較困難了。
不過,若被擔保的一方貸款是正常還款的,或者只是輕微的逾期,那麼,擔保人再申請貸款還是有可能經過的。當然,自身貸款的必要條件還是要滿足的,比如說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穩定的收入。
另外,作為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擔保人需要代為償還貸款。擔保人在申請貸款時,貸款額度可能會受到負債的影響,貸款額度通常不會很高,但最終額度還是要結合擔保人的還款能力來綜慧襪合評定。
所以為他人做擔保也需要慎重考慮,一定要對借款人足夠了解,並憨保對方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否則,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擔保人就要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問題六:本人已經有銀行貸款,還能再做別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么? 可以
只要你之前的貸款沒有產生不良的逾期還款記錄,那麼你還可以再做有擔保人或有抵押的貸款
問題七:貸款的時候,一個人最多可以給幾個人做擔保人啊? 不是給幾個人擔保的問題
關鍵得看擔保人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
比如擔保人的授信額度為10萬元,那麼他就可以擔保總共10萬的貸款,可以給一個人擔保10萬,可以給兩個人分別擔保5萬,可以給5個人分別擔保2萬,只要擔保總額不超過10萬即可。
當然你為人擔保了貸款,你的授信余額就減少了,比如你自己貸了5萬的款,你就只能為別人擔保5萬元了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實際操作中,銀行可能會根據你的信用情況允許你超前悶激額擔保或者減少你的擔保額
問題八:做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他以別人名義貸款,准確來說,這屬於違規操作,他有房子做抵押,他是產權人嗎?擔保就是指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時,你就是責任人,他還不了,你就得替他還,如果他有獨立的房產,直接以房產作為抵押,以本人名義貸款,那風險倒不是好大,
想你這情況罩旅,個人建議不要坐擔保,因為以第三方名義貸款,又拿直接房產做抵押,我飢見過這樣的,也辦不了,
問題九: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做擔保人,只要銀行調查當債務人無力還款後你有這個能力還上,那麼銀行就會同意你做擔保人。還有,如果不是非常必要,盡量別做擔保人,如果你要做,先明白擔保人的義務和責任。免得最後吃啞巴虧,更甚者鬧得如仇人一樣分外眼紅。
問題十:做貸款人的擔保人有 風險嗎 擔保人有風險,如果您的朋友沒錢還,您要是不還的話會使您的信用度在銀行變穿很低,而且銀行都是聯網的,對於您今後例如貸款買房,貸款買車或者辦理簽證等等,都有一定影響,不過10W還好,不算很多
⑶ 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也是可以給別人做擔保的,因為能否做保證是由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來決定的,不是自己有貸款就做不了擔保人的。只要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通過了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的審核,即使該保證人有貸款,也是具備替別人擔保的資格的。
拓展資料:
擔保人: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擔保人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顫顫沖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
【未經擔保人同意轉移債務的法律後果】第三人提供擔保洞凳,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及其順位的處分】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三十五條
【質權的放棄】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出質,質權人放棄該質權的,其他擔保人在質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茄殲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⑷ 法院執行先執行貸款人還是擔保人
法律分析:法院一般會先執行貸款人,在貸款人實在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情況下,會去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