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脫貧戶小額信貸政策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要點:
一、支持對象: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邊緣易致貧戶可按照執行。
二、貸款金額:原則上5萬元(含)以下。
三、貸款期限:3年期(含)以內。
四、貸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貸款利率不超過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貸款利率不超過5年期以上LPR。貸款利率在貸款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五、擔保方式:免擔保免抵押。
六、貼息方式:財政資金對貸款適當貼息。
七、風險補償金機制: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保持現行機制基本穩定。
八、貸款用途:堅持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扒賀行於貸款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不能用於結婚、建房、理財、購置家庭用品等非生產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或其他組織使用。
九、貸款條件:申請貸款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必須通過銀行評級授信、有貸款意願、有必要的勞動生產技能和一定還款能力;必須將貸款資金用於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產業和項目,且有一定市場前景;借款人年齡原則上應在18周歲(含)— 65周歲(含)之間。
十、合理追加貸款:辦理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後,對個別確有需要且具備還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貸款支持,追加貸款後,單戶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不得超過10萬元,5萬元以上部分貸款不予貼息,也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十一、續貸和展期辦理規定: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可續貸或展期1次,脫貧攻堅期內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在過渡期內到期的,也可續貸或展期1次,續貸或展期期間各項政策保持不變,已還清貸款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脫貧人口可多次申請貸款。
十二、實施時間: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在過渡期內將繼續堅持並進一步優化完善,切實滿足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需求,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生產穩定脫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拍洞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春嘩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㈡ 貧困戶貸款政策
貧困戶貸款金額按照各自需求確定(原則上按每人1萬元貸款額度計算),以戶為單位申請,每戶金額控制在5萬元(含)以下,貸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貸款用途確定,貸款期限3年以內。 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的貸款金額及期限由鎮政府按其幫扶帶動的貧困戶戶數和其它情況綜合審查確定,貸款金額原則上不得超出所帶動貧困戶貸款額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通知》進一步強調:「扶貧小額信貸要始終精確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信用良好、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技能素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支持力度。對已經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在脫貧攻堅期內保持扶貧小額信貸支持政策不變,力度不減。」
㈢ 脫貧戶小額信貸政策
法律分析:扶貧小額信貸政策的實施,有效降低了貧困戶的貸款門檻和成本,大大提高了貧困戶獲得貸款的便利性。通過對貧困戶授信,對貧困戶發放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解決了貧困戶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截至2019年底,累計發放扶貧小額信貸6101億元,覆蓋1544萬(次)貧困農戶。貧困農戶發展生產缺乏啟動資金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以湖北省雲陽區為例。在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出台之前,全區90%以上的貧困農戶基本沒有和銀行打過交道。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實施後,全區有勞動能力、有發展機會的貧困戶爭相貸款,出現了主動放貸的可喜局面,貧困農戶貸款覆蓋率由不足0.07%提高到62.04%,實現了貧困村全覆蓋。其次,實現了發展工業和增加收入的雙重效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
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形成的借貸關系,應當認定為無效。
第十一條貸款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
㈣ 扶貧小額貸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體」扶貧小額信貸是對有貸款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貧困戶同意將承貸的扶貧小額貸款委託給實施主體使用並獲得收入的,5萬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內、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發放、財政補貼利息和投保費用、縣級政府建立風險補償金、參加保證保險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㈤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5)銀行對貧困戶小額貸款扶持力度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㈥ 農商銀行如何開展精準扶貧
自扶貧開發攻堅戰打響以來,作為服務「三農」、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主力軍,宣漢農商銀行積極思考,主動作為,堅持精準扶貧總體思路,深入開展「惠農興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創新扶貧模式、助推產業發展,由「輸血式」扶貧向「造血式」扶貧轉變。隨著工作的持續推進,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對此,筆者就縣域農商銀行(農信社)如何持續做好該項工作,確保「扶真貧」、「真扶貧」,助推金融精準扶貧向縱深發展進行思考並提出幾點建議。
一、宣漢農商銀行支持精準扶貧的實踐
宣漢農商銀行立足於自身優勢,著力於農業產業扶貧,創新信貸模式,加強銀政合作,探索扶貧開發新路子,在精準扶貧的道路上大膽實踐,努力作為,成效顯著。
(一)深化銀政合作,優化信貸扶貧
宣漢農商銀行勇擔責任,主動作為,與地方政府簽訂《扶貧小額信貸業務合作框架協議》,《貧困戶住房建設貸款分險協議》,為確保扶貧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由地方財政安排擔保基金及風險補償金。一是縣政府首次注入貸款擔保基金及風險補償金3000萬元並專戶存入,後期將按扶貧貸款發放進度適時補充,用於解決貸款風險問題。二是對貧困戶貸款實行財政貼息。縣政府通過財政資金對貧困戶貸款按不超過5%的利率給予貼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對扶貧小額信貸進行風險補償,在撬動信貸資源的同時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
(二)創新信貸模式,助力開發扶貧
一是創新信貸產品。結合現代農業特點,利用林權抵押、股權質押、最高額循環抵押貸款等方式,創新信貸模式支持新農村建設、鄉村旅遊、生態農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現代農業發展,積極協調企業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實現增收脫貧。二是創新信貸模式。緊扣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發展,積極參與種養殖業優化轉型,以支持龍頭企業為抓手,重點支持「公司+基地+農戶」、「企業+合作社+農戶」等運作模式,發揮輻射示範作用。三是簡化辦貸流程。結合農戶「小額、分散、急需」的資金需求特點,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則,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適當簡化小額農貸審批、發放流程,提高辦貸效率。
(三)加快產業發展,注重智力扶貧
一是積極引入優勢產業。利用宣漢農商銀行與企業建立的良好合作關系,積極引入優勢產業,既「輸血」又「造血」,培育脫貧致富帶頭人,帶動周邊貧困戶創業脫貧。協調引入宣漢縣昌林中葯材合作社,為貧困戶送去葯材、成品種雞,為貧困戶提供種子和技術,同時,以保底價回收葯材,保證貧困戶收益;引入「養牛分成」模式,由養牛大戶為貧困戶提供小牛,待牛長大後,貧困戶按照比例進行分成。二是智力輸入扶貧。扶貧先扶智,我行在開展精準扶貧過程中,注重從源頭做起,以智力輸入為主,以物質幫扶為輔,引入企業定期舉辦培訓班,深入田間地頭,為農戶講解種養殖技術,為貧困戶提供商品銷售信息。
(四)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創業致富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一是積極開辦了青年創業貸款,通過信貸資金幫扶,積極聯系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共發放青年創業小額貸款3825萬元,支持976人創業發展。二是積極開辦了婦女小額財政貼息貸款,加大對婦女創業就業支持力度,共投放貸款11,424萬元支持了3234位婦女朋友就業創業。三是積極投入對口幫扶,為幫扶對象號樓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飲水等基礎設施,共同找思路、謀出路,引入中葯材種植、蜀宣花牛等特色產業,有效為當地群眾創收增收。
(五)踐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務觸角
為讓金融空白鄉鎮及偏遠山區群眾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宣漢農商銀行竭盡全力,強勢履行社會責任,確保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一是加大自助銀行設備布放力度,在涼風、南坪、龍泉、觀山等金融空白鄉鎮布放自助銀行,為方便群眾支取財政補貼資金,載入存摺模塊功能。二是聘請金融聯絡員568名,精準聯繫到村到戶,收集群眾金融服務需求,針對性地開展上門服務。三是利用流動汽車銀行及移動服務終端,開展定時定點服務,抽調專門人員利用節假日赴柳池、漆樹、漆碑等偏遠鄉鎮提供金融服務。四是大力推廣電子銀行服務,拓寬服務空間,截至5月末,個人電子銀行用戶數達27,230戶,企業電子銀行用戶數達276戶,簡訊銀行總量達95,334戶,電話支付終端425台,POS機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準扶貧的制約因素
作為一項光榮而艱巨的政治使命和現實責任,宣漢農商銀行踴躍投入到精準扶貧的具體工作中去,但由於一些天然的、歷史的、現實的問題和困難,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扶貧工作的推進,影響著扶貧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條件惡劣,金融扶貧風險較大。貧困地區多地處偏僻,或高山峻嶺,或峽谷溝壑,可耕地不足從而毀林毀草開荒導致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頻繁,生態環境脆弱,難以保證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這些地區致貧因素多,貧困程度深,扶貧難度大,災年返貧、因病返貧現象較為普遍。
(二)產業結構落後,金融扶貧難度增加。特困地區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缺乏競爭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產業構成以自給自足的傳統農業為主,糧食生產佔主導地位,經濟作物等其他產業比重低,生產成本高,經濟效益低。留守勞動力文化素質偏低,年齡偏大,缺乏科學知識和市場經濟意識,底子薄、基礎差,扶貧工作基本從零開始,難度較大。
(三)農戶認識偏差,金融扶貧持續性降低。部分貧困戶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對扶貧開發和扶貧貸款認識不足,對依靠土地脫貧失去信心,以為精準扶貧只是走過場、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賴政府「輸血」式救濟的老觀念,以為扶貧貸款是國家救濟資金,可以借錢不還,嚴重傷害金融扶貧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
(四)政策配套單一,金融扶貧動力不足。部分地方財政資金設立風險補償金激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扶貧動力,但風險分擔機制較為單一,針對貧困地區的差異化金融監管政策、貨幣信貸傾斜政策、稅收優惠減免政策、財政獎勵補貼政策配套不夠,更缺乏鼓勵先進的激勵政策,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農信社作為地方金融主力軍的扶貧動力。
(五)業態環境限制,金融扶貧有力難使。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較為緩慢,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偏低,合格的貸款主體較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金需求期限長、額度大,同時其生產要素無法有效交易和流轉,要素價格發現功能難以實現,在此背景下創新「四權」抵押貸款仍面臨評估難、流轉難、變現難的現實問題及相應風險。
三、助推金融精準扶貧的對策建議
基於前期金融扶貧的有效經驗,隨著扶貧攻堅由易到難、由點到面,扶貧難度越來越大,任務越來越重,如何實現金融扶貧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的轉變,確保扶在點上、根上,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宣傳引導,樹立群眾對金融扶貧的正確認識
一是逐村召開金融扶貧動員工作會議,向廣大群眾宣講金融扶貧與目的、意義及措施,宣傳扶貧信貸政策規定、優惠條件、操作流程等,讓貧困戶自願貸款發展產業項目,放心使用貸款,到期歸還貸款。二是加快貧困地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以及「貧困地區示範戶」、「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等創建活動,嚴厲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不斷提高貧困地區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三是持續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加大貧困地區金融知識宣傳培訓力度,捐贈科普、農業、創業、管理等文化書籍和光碟,幫助貧困地區群眾提高文化水平,增長金融知識。
(二)因地制宜,堅持發展特色產業
農村貧困的根本原因是在於產業基礎簿弱,未形成產業「氣候」。因此,發展產業是帶動貧困地區、貧困農戶脫貧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議把發展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戶一案」,推動農村產業化發展與金融資源緊密結合、協調發展,形成可持續的產業群體,利用多種模式,形成示範效應,發揮帶頭作用,讓貧困戶看到產業發展的希望,促進貧困戶想創業、敢創業,想貸款、敢貸款,通過產業發展有效帶動貧困戶脫貧致富。
(三)多方聯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精準扶貧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礎建設、產業發展、教育培訓、醫療衛生等內容涉及財政、交通、農業、林業等多部門多條線,扶貧開發項目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對口部門的指導支持,農商行在提供信貸支持的同時仍需牽線搭橋,多方聯動,以農商行金融扶貧為支點,撬動多方扶貧資源的高效運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為扶貧項目服好務、找好路,通過協同作業建立聯動反應的工作機制,針對不同項目形成可操作性強的項目扶持方案,比如針對中草葯種植、果木栽培、畜牧養殖、鄉村旅遊等不同經營類別形成各具特色的聯動扶持方案。
(四)精準滴灌,深化產品服務創新
一是創新農村「四權」等生產要素擔保方式,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域灘塗養殖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積極探索農村「三權」抵押試點,創新「三權」抵質押金融產品。二是根據不同項目不同產業在不同發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務需求,個性化定製金融產品及服務,如目前大力推廣並廣受歡迎的「稅金貸」產品。三是加強銀行、保險、政府間業務合作,形成三者之間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政府、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分散和緩釋三農信貸風險,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五)防範風險,確保扶貧開發健康可持續
農商行作為金融扶貧主體之一,同時作為經營風險的市場主體,其對風險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屬性決定了對扶貧開發的可持續性、微利性有一定內在要求,從而決定了金融扶貧既不是慈善救濟,又不是純粹的商業行為,而是在保持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信貸投放,啟動示範和帶動效應明顯的扶貧項目,支持有一定經濟效益的產業發展,激發貧困人群的內生發展動力,從而實現可持續的脫貧和發展。對風險的防控要求能實現扶貧項目的篩選功能,過濾低效甚至無效的信貸需求,在實現自身業務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保證精準扶貧工程高效可持續推進,最終達成互相促進的雙贏局面。
㈦ 郵儲銀行小額貸款如何助力脫貧
2018年8月2日,第176場銀行業例行新聞發布會在北京召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副行長、三農金融事業部總裁邵智寶以「郵儲銀行小額貸款助力脫貧攻堅」為主題,介紹了該行專注發展小額貸款業務,全力推進金融精準扶貧的舉措和成效。參加本次發布會的,還有郵儲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總監楊波、小企業金融部總經理劉存亮、資產負債部總經理劉宏海等。
郵儲銀行成立以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始終致力於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服務社區,發揮網點網路優勢,助推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郵儲銀行在總行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充分發揮網路、資金和小額貸款專業優勢,堅持「真扶貧、扶真貧」,推動25萬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到扶貧金融服務;堅持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支持家庭農場、專業大戶、龍頭企業、扶貧項目等,帶動319萬戶貧困戶脫貧。
郵儲銀行建立了總行統籌、省行負責、市縣支行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各級行一把手第一責任,推動金融扶貧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截至6月末,累計發放扶貧小額信貸近20萬筆,金額近80億元,結余近19萬筆,金額近75億元,余額較年初增長超過17億元,增幅超29%。累計發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1235億元,服務43萬人次。金融精準扶貧貸款(含已脫貧人口貸款)余額703億元,較年初增長87億元,增幅14%,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為了做好小額扶貧貸款,郵儲銀行在內部政策上給予定向傾斜政策。在體制機制方面,專門建立三農金融事業部,下設扶貧業務部,在22個扶貧工作重點分行成立金融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在資源傾斜方面,對全部金融精準扶貧貸款實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即FTP)五折優惠政策;對全部建檔立卡貧困戶執行基準利率優惠政策;對扶貧領域小微貸款業務給予專項信貸額度支持。在差異化政策方面,金融精準扶貧貸款、扶貧小額信貸不良率,允許高出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2個百分點;出台了差別化授信政策,擬定了金融扶貧盡職免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