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擔保人怎麼辦
一、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擔保人怎麼辦
1、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擔保人可以通過如下方法解決:
(1)擔保人是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不能隨意否認擔保。如不願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若是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的後果是什麼
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將會產生以下後果:
1、貸款罰息,銀行借款逾期後,罰息、違約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計算,還款人和擔保人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聯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還款,那麼就會找到擔保人來還款,每天都會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
3、影響徵信,貸款逾期後,借款人和擔保人徵信都會受到影響,後期想要再到銀行辦貸款會增加難度;
4、被起訴,被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房產、車產拍賣。
B. 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
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
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現在生活中很多人在經濟緊張的情況下,都會可能考慮通過網路的方式來辦理貸款,而我們在面對暴利催收理智應對。以下分析擔保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
一、作為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作為債務擔保人,如果暫時沒有償還能力的,那麼可以在執行過程中和債權人達成和解,請求允許延期或者分期清償債務。但是如果債務擔保人永久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那麼債務人只能自己清償。債務人存在拒絕申報或隱匿、轉移名下可供執行財產行為的,那會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責任。
二、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法院會收房子嗎
如果這房子是擔保人唯一住房就不會收走,只能收走其他資產,如汽車、存款等
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這里說的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如果有部分還款能力,要部分還款,否則,即是對判決的拒不執行,法院可以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
連帶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時要看幾點:
(一)債務人有錢還,債務人就有義務還錢,連帶人保證人還錢的,可以找債務人追償;
(二)債務人沒有錢還,保證人有錢,那麼由保證人還錢,可以找債務人追償;
(三)債務人和保證人都沒有錢的,按照沒有錢的方式處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費、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再執行。
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後,承擔的是連帶保證之債,本質也是債務人的,基本上按照債務人的程序進行處理。你作為保證人,建議讓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處理,一般不動產什麼的都是財產,所以你要是房子車子什麼的很多,建議還是讓債務人主動去調解,不成的盡可能執行債務人,畢竟這也是其本來的義務,實在不行要執行你的財產時,要記得讓債務人寫好欠條之類的。
三、借款人逃跑擔保人無力償還會有什麼後果
借款人逃跑擔保人無力償還,如果到了執行階段,人民法院可能會中止執行。擔保人在借款人逃跑的情形下,理應承擔擔保責任,償還債務。擔保人具備還款能力時,人民法院可以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一、網貸無力償還處理方式
(一)如果對方已經將錢轉給你的賬戶上,你們之間的借款合同是有效成立的,你與對方的合同是在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那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都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二)如果個人不是在借款時就有詐騙的故意、即一開始就不打算還款的話,那麼你是不構成從事犯罪的,只是民事糾紛,是不會坐牢的;
(三)雖然你們之間的合同有效,但是若本金、利息等約定超過了法律支持的部分,你是可以不用返還的:
1、本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規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
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比如欠條雖然寫的10000,但當時對方實際給付的只有5000,根據法律的規定,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也就是說,你實際只借了5000,可以以相關轉款記錄為證,你也只需要還對方5000本金,利息以該本金為基礎計算;
2.利息:《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於你未支付部分,法律支持的利息只有24%;對於你已經支付的部分,你支付36%內的利息,對方可以不予返還,但是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你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你可以按照以上分析計算自己的本金和利息,多出的部分可以不予償還;
(四)若你不償還合法部分的法律後果:
1.對方若起訴,你如不依法應訴的,法院會依法缺席判決。對方獲得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
2.對方還可能要求你支付逾期利息。
二、網貸逾期了暫時還不上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貸逾期暫時還不上的,借款人與出借人可以協商展期或者分期償還欠款,如果不按展期或者分期約定還款的,債權人可申請強制執行。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網貸無力償還有什麼後果
(一)貸款機構會依法向貸款人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
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二)貸款人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如果貸款行不消除記錄,可能今後在所有的銀行都貸不到款了,徵信被列出黑名單,可能會限制出行,不讓坐飛機和出國,以後有可能連火車票都買不到。
(三)如果借款時有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實信息,貸款機構可能會告騙貸,如果騙貸屬實,有可能會因為詐騙罪獲刑。
一、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二、擔保責任的承擔
保證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這兩種方式的不同在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債務具有補充性,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債務不具有補充性,而具有賠償性,保證人亦無先訴抗辯權。即使主債務人有履行能力,債權人要求主債務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人也不得拒絕履行保證義務。因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因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保證人以何種方式承擔保證責任,一般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承擔何種保證責任,這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一直採取推定為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以保證債權的順利實現。而《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上述是推定連帶責任保證的規定。這樣的法律規定,實際是加大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要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來處理: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
2、連帶保證: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並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擔保人對債權人承擔全部的債務。
C. 借款擔保人替人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一,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借款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二,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怎麼辦?
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但是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的,只能等對方有償還能力的時候向其索。
三,借貸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四、擔保責任的承擔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要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來處理: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
2、連帶保證: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並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擔保人對債權人承擔全部的債務。
D. 銀行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了擔保人會怎樣
會有以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畝侍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拓展資料: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攜棚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協商,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被稱為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屬於債的移轉范疇。根據不同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不同類型。以債務承擔量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全部債務的債務承擔和部分債務的債務承擔。以債務人就其所移轉的債務是否還須負責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因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債務的承擔,當事人均可自由約定原債務人就移轉的債務是否仍承擔責任,如不承擔,則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如承擔,則為並存的債務承擔。
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第三人之所以為債權人提供擔保,通常是基於其對債務人人際關系、償債能力的評估與預期。債務人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由其他人承擔,將改變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前提條件與心理預期,增加第三人償債的風險。為保護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據本條之規定,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之行為將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產生何種影響,直接取決於債權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當借款人到期無法正常還款,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以及以後工作和生活如果情節較嚴重的話,可能會讓擔保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1. 擔保人的擔保方式。
通常擔保人的保證方式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時候,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則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的話,那麼債務人在主觀規定的債務履行期沒有及時償還款項履行債務責任,那麼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就是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的保證責任,簡單的來說就是,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銀行就可以要求擔保人進行還款。
如若是出現借款人實在無力償還貸款被所貸款的銀行起訴而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的責任的話,那麼擔保人的徵信也會受到影響,甚至也會被連帶起辯耐則訴。
2.不要輕易當保擔保人。
我們不要輕易的去當擔保人,如果實在有必要充當擔保人的話。我們需要考察被擔保人的信譽,被擔保人的心越高,那麼我們擔保的風險就越小。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一般保證所承擔的責任較小所以我們為其擔保的風險就相對要小一些。
拓展資料: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銀行貸款到期之後無法償還對擔保人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就具有連帶的還款責任,逾期以後銀行會計算大量的罰息,這會增加貸款人與擔保人的還款壓力,其次也會對擔保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擔保人也會接到催收電話。
貸款人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履行貸款合同,那麼債權人是有權利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的,貸款逾期同樣會對擔保人造成影響,為了避免這些情況出現,申請了貸款還是要想辦法及時還上。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貸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國家有小額無息貸款專案,我打算貸款,但是行政單位公務員作為擔保人,我們單位的書記願意為我擔保,可是所貸款項需要平分。因為這個貸款需要有營業執照,我打算用我家裡親戚的執照,因為在貸款部門我可以找到人,營業執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兩年之後她不給我錢,我就會還不上貸款。我想知道當我還不上的時候,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為他沒給我錢導致我還不上貸款,貸款部門是不是要先追究我們家親戚開的店為第一責任人?
貸款人欠銀行錢不還,擔保人會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那就只能找擔保人了。若你也不想還的話,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銀行貸款不還貸款人和擔保人會怎麼樣
如果貸款人不還或者找不到,擔保人應負責歸還所擔保的款額。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做擔保一般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責任保證,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此外還要看是否在保證期內,如果在保證期間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過了保證期間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在保證期內貸款人跑了,那麼擔保人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但是要承擔多少責任還參照貸款合同或是經過協商決定。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麼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貸款人被擔保人騙了,貸了銀行的款,擔保人不還怎麼辦
這個問題就不對,錢不是擔保人來還,那個借的錢,就由那個還,借款人不還了,銀行才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你貸款別人給你做擔保,完了還要給你承擔債務,太搞了吧
貸款人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你當初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一般保證則銀行必須證明你朋友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才能要求你們代償;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銀行可直接要求你們代償其擔保的額度(這個額度就是保證合同中規定的擔保額度),你們代為賠償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再來要求你朋友償還債務。還要看當初簽的擔保細節,有沒有規定每人保多少,眾多擔保人中有誰做主擔保,誰做再擔保,代償的順序是不一樣的,有的話按規定,沒有的話就是平攤了,當然也得有償還能力,如果沒有償還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攤,同時還款是有利息的,要一並算上。。另外擔保人只還剩餘部分欠款,且在合約規定的擔保額度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