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凡是婚後的貸款都需要配偶簽字,除非公證聲明所借貸款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亦不需要夫妻一方承擔還款責任才可以不讓另一方簽字。否則就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簽字。
《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配螞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1)貸款擔保需要夫妻兩人擴展閱讀:
申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
2、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個人信用良好;
3、申請的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4、 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有銀行接受了)
5、一般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B. 做擔保人為什麼還要夫妻
在我國如果想跟銀行或者貸款公司借款,那是要有擔保人,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金額的時候,那擔保人就需要承擔責任,那擔保人必須夫妻到場嗎?幫別人擔保會查配偶的徵信嗎?C. 擔保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擔保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但擔保人本人必須在場簽字。
擔保人在場簽字可以保證擔保合同的真實性,同時貸款擔保人與出借人間成立擔保合同關系,如果擔保人不在擔保合同上簽字或在貸款合同中的擔保人處簽字,則擔保人與出借人間不成立擔保合同關系,不存在擔保責任。
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D. 貸款擔保人必須是夫妻雙方簽字嗎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因為擔保的話,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一方簽字不能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E. 擔保人必須是夫妻雙方嗎
不是。貸款人的貸款用途是使用於夫妻兩之間,所以要求夫妻兩人共同擔保,這樣夫妻兩人就擔任了共同償還貸款的義務。要求夫妻兩人為貸款做擔保,起因是處於貸款人無法或違約償還貸款的適合,夫妻就要對此筆貸款負責。 擔保人 數量還是需要看具體貸款用途。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四條規定,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