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三個擔保人責任劃分
可以只執行一個擔保人,也可執行多個擔保人。每個擔保人都對總額負責,可以要求一個擔保人全部還清,也可以由幾個擔保人自行分配還錢數額。主動權在債權人手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⑵ 3個人擔保怎麼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的擔保人,要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作為一般保證責任保證人的,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作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的,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3、以特定財產(房產等)設定抵押提供擔保的,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信用社可以申請法院拍賣、變賣該財產,以財產變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⑶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貸款在現在的社會中已屢見不鮮,貸款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比如:農村信用社貸款。那麼,農村信用社貸款時需要擔保人嗎?據了解,一般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是需要擔保人的。那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呢?
一、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資格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與借貸本案無牽連;
6、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⑷ 銀行擔保貸款第一第二第三擔保人各有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如果貸款人真的出現未能還款時,第一擔保人先被銀行以執行貸款人還款行為的人!如第一擔保無法履行就以第二擔保人為執行人,以此類推,如都未能執行的話銀行也只能再作其他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