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擔保人的風險
做貸款擔保人的風險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貸款人無法償還債務,貸款擔保人有,無條件償還貸款人欠款的風險。如果欠款數額巨大,擔保人也將因此背上巨額債務。貸款擔保人的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會被視為連帶擔保責任。如果債權到期之後,債務人不能履行貸款償還義務,將會連帶擔保人將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貳』 做貸款擔保人承擔的風險有哪些
一、做貸款擔保人承擔的風險有哪些?
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擔保人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保證責任。一般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段拿豎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保證責任中的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已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二、擔保訴訟時效是多久?
擔保期限也就是保證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延長,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期間早於、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保證期間是六個月,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是二年,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它可以理解為一種可約定的除斥期間,在這斷期間內,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過了期間,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
保證中的訴訟時效也就是保證合同訴訟時效,它與一般訴訟時效相同,適用二年的訴訟時效規定,敏鏈起算時間根據保證合同來確定,在訴訟時效內,債權人可以想法院起訴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超出訴訟時效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沒有免除,但是保證人獲得了訴訟時效抗辯,也可以說超出訴訟握大時效後,債務人喪失了勝訴權。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主要是民事責任,雙方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對於擔保的訴訟時效有明確約定的,擔保期限是6個月;如果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存在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保證期限是兩年,從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開始計算。
『叄』 擔保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法律分析:擔陪鉛者保貸款的風險有:1、貸款抵押「優先權相對不優先」的風險;2、貸款抵押審查不力的風險;3、簽約與激神抵押登記的風險;4、貸後抵押管理中的風險;5、抵押權行使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蘆薯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肆』 擔保貸款有什麼風險
法律分析:1、貸款抵押「優先權相對不優先」的風險。2、貸款抵押審查不力的風險。3、簽約與抵押登記的風險。4、貸後抵押管理中的風險。5、抵押權行使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有對抵押物的權屬、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的法律義務,以確保抵押對貸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實有效和充分地發揮。實踐中銀行貸款抵押審查業務操作問題眾多,風險巨大。較突出的問題和風險主要有:一是權屬錯位懸空貸款債權;二是抵押物價值高估直接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權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對貸款風險狀況形成重大影響。
『伍』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以下風險:1、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擔保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可以向擔保人主張相應權利;3、其他風險。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跡櫻輪務人財產依法姿信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頌談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陸』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貸款擔保人的風險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擔保檔羨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穗侍定。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行族拍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