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期限是一年整,擔保人擔保期限是二年,這樣的約定合法嗎
擔保期限分為約定擔保期限和法定擔保期限。
如果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在借條上面約定了具體的擔保期限,那麼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雙方當事人就需要遵守。
如果是法定擔保期限,法定擔保期限分為「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這兩種情況,所以法定期限也不相同。
《擔保法》第25條和26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擔保法解釋》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法定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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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房屋他項證登記的期限與最高額抵押合同擔保期限不一致的問題
問題一:如不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不生效,借款人仍可以發放350萬貸款,但是這是無擔保的貸款,相當於信用貸款。
抵押權基於公示(即登記)生效,抵押合同有效,不等於抵押權生效。
問題二:
兩個日期都有效。只是抵押權的期限以他項權證登記的期限為准。
③ 貸款期限與抵押期限有不同嗎
貸款期限是根據具體您辦理貸款的情況確定的:
採用單筆方式的,貸款期限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含);
②貸款期限加抵押房產房齡原則上不超過40年。
採用循環授信方式的,貸款期限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授信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且授信期限加抵押房產房齡原則上不超過40年;
②授信項下單筆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含)。
④ 最高額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期限為什麼不同
法律分析:這兩個期限不同很正常。最高額抵押合同上的債權期間一般指債權發生期,即受該抵押合同之抵押權覆蓋的跡如源債權的最後發生期限。而貸款合同的債權期間是指單筆貸款的具體起訖日。只要貸款合同的債權起日(應指實際發生的起日)在最高額抵押合同規定的債權期間內(債權發生期),則都受抵押權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橡乎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姿態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⑤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期限和貸款還款期限可以不一致嗎
您好,如果您打算在我行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加抵押房產房齡不超過40年。貸款到期日不得晚於抵押房產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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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銀行貸款合同上寫的年限和房管局登記的抵押貸款年限不一致有影響嗎
一般不會有影響的
⑦ 抵押期限比房貸期限長怎麼回事
抵押期限比房貸期限長2年不要緊的。銀行有2年追溯期,你還清貸款後可以拿銀行證明辦理抵押注銷。
⑧ 借款合同期限與抵押合同期限必須一致嗎
借款期限由雙方約定,法律沒有規定具體期限。但雙方沒有約定的,視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人可以隨時歸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之間一般都約定有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之間應當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即屬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以及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之規定,在借款合同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內償還。此處的合理期限與借款金額有關,借款當時雙方商議的借款目的等有關,但出借方是權利人,只要出借方給予借款方相對合理的期限並通知到對方,對方就應當在此期限內償還,否則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⑨ 貸款擔保合同與擔保承諾書日期不一致擔保合同還有效嗎
在貸款擔保合同上和擔保承諾書上日期高掘鉛不一致,但保合同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日期嚴重不一致的話,那麼是沒有效果的,如果散握只差一兩天的時間戚好,那麼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