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房產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看了就知道
結婚買房已經成為了各地的習俗,一般由男方出資購房,其實這就已經屬於婚前財產。新的婚姻法政策出台後,如果夫妻雙方因為不和離婚,房產是歸男方,即使是婚後夫妻雙方一起還貸款,所以婚前房產如果加上兩個人的名字的話,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那麼婚前房產如果要抵押貸款是否應該需要雙方簽名呢?
結婚買房 已經成為了各地的習俗,一般由男方出資購房,其實這就已經屬於婚前財產。新的婚姻法政策出台後,如果夫妻雙方因為不和離婚,房產是歸男方,即使是婚後夫妻雙方一起還貸款,所以婚前房產如果加上兩個人的名字的話,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那麼婚前房產如果要抵押貸款是否應該需要雙方簽名呢?
房子出售或拆遷後新買的房產有兩種情況:
1.如果出售時 房產證 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出售所得的價款也還是他的個人財產,用這筆錢買的 第二套房 子當然也屬於他的個人財產。不過,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買房子時你也有出資,則出售房產所得價款你們雙方按照購買時的出資額進行分配。
2.如果產證上加了你的名字,則屬於共同財產,用出售或拆遷所得價款買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財產了。以下婚前也可以做財產公證,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 購房合同 、交款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裡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佔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佔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
辦理 婚前財產公證 的程序,辦理公證屬於公證處的業務,據了解,各公證處的辦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續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詢 房產公證 具體事項,客觀地講,只能建議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去咨詢。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
在手頭資金周轉不靈的時候,大家都會選擇用 房產抵押 貸款,但是 有一些房子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1、 房齡 太久、面積過小的二手房,銀行對於二手房抵押貸款的條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齡和面積上。一般房齡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許多銀行是不予放貸的。
2、公益用途房屋,根據有關規定,、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公益設施,不論其屬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個人,都不得抵押。
3、未結清貸款的房子,在第一次抵押貸款時,銀行已經擁有了這所房產的他項權利。而法律不允許兩家銀行獲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項權。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拆遷范圍內的房子,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 房地產 不得抵押。
5、違章建築,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6、權屬有爭議的房子,權屬有爭議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7、未滿5年的 經濟適用房 ,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此外,除了以上幾種不可以用作房產抵押貸款的房產之外,還有一種房產在 房屋抵押 貸款上受到一定限制。即以享有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子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 產權 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婚前房產要想抵押貸款,具體還是要看房子是否符合貸款的條件,其次房產證上的署名如果是雙方的,在抵押貸款時則需要雙方共同同意才能生效。
⑵ 丈夫婚前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需要妻子簽字嗎
1、如果該套房子是婚前付清購買的,貸款不需要妻子簽字,因為這個房子和妻子沒有任何關系。
2、如果這個房子雖然是婚前買的,但沒有付清,還有婚後付的,則房子有妻子一部分,所以妻子要簽字的。
⑶ 婚前房產,房本上也只有男方名字,婚後做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怎麼能劃歸個人債務
這要看房子是否是全款,有沒有貸款,如果沒有貸款,只是一個手續而已。
⑷ 婚前房子抵押貸款算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除非貸款機構有證據證明婚前房子抵押的貸款是用於婚後的家庭生活,否則不屬於共同債務。
根據我國法律關於共同債務的相關規定,一般來說個人在婚前由於貸款、借款等產生的債務屬於一方的單獨債務,除非借貸人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所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否則借款人的配偶無責任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⑸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這要看這貸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你不知道這貸款用於什麼也沒有在貸款協議上借款人、擔保人處簽名,那這債務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需要連帶償還。
⑹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1、男方婚前貸款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需視情況而定:
(1)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需要還貸的,若之後追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若僅登記一方名字,婚前買房首付款等,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貸款買房要什麼條件
貸款買房需要的條件如下:
1、購買者年齡在18-60歲之間;
2、職業和收入均穩定且具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
⑺ 丈夫婚前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需要妻子簽字嗎
需要妻子簽字。所問的這句話可以產生兩個不同的理解:一是丈夫婚前用房產向銀行辦了抵押貸款,但這樣的理解與問題的語境不符,因為婚前的房產,婚前的貸款,都是已經辦結了的事,成了過去時,當時未婚時就不存在妻子,到婚後也不可能再由婚後的妻子補簽字的了。二是婚後丈夫用婚前的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這時侯才會產生要不要妻子簽字的這個問題。回答是肯定的,處於在婚狀態的夫妻任何一方,作為家庭成員向銀行貸款,銀行必須由借款人的配偶到場確認是用於家庭支出(包括生產經營)的共同負債,必須由夫妻雙方以家庭共有財產償還。並且銀行考慮如果到期未還的話,銀行需要採取法律途徑來收回貸款,也會涉及到用家庭共有財產來還款的問題,所以丈夫貸款要妻子簽字。至於還有是否因為用房產抵押而由妻子簽字的問題,建議如果銀行從謹慎的角度考慮要求簽的話,簽也無妨,盡管房產不是共有的,但最終還款也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何況妻子既然對貸款都認可了,簽字也不會增加任何成本和風險,早點辦好貸款去發展生產或是搞好經營多賺利潤會更好些。
⑻ 我老公把房子抵押貸款,離婚我可不可以拿回我自己的那一半
要先把房貸還清才可以分割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