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擔保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斗哪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晌汪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宴銷仔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Ⅱ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有哪些個人徵信與公積金貸款的關系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那麼你知道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有哪些嗎?個人徵信會影響公積金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有以下三種:
1. 抵押擔保。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以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已設立抵押的住房不得用於抵押擔保。
2. 質押擔保。借款人可以用國債、銀行存單等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質物。
3. 保證擔保。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認可的法人、自然人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
個人徵信會影響公積金貸款嗎?
個人徵信是會影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機構會對借款人的個人徵信進行查詢,如果借款人的徵信出現以下情況,貸款審批有極大的可能是不會予以通過的。
1. 個人徵信情況存在呆賬、核銷、止付等情況的,信用逾期連續3次(含)以上或累計6次(含)以上。
2.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管理中心納入失信黑名單尚未解除的。
3. 借款人有負債的。個人貸記卡或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發放的消費貸、經營貸等尚在還款中的。
以上就是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以及個人徵信對公積金貸款是否有影響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Ⅲ 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貸款條件
1、職工及所在單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同意公積金中心對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審核標准:
①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中連續24個月的信用記錄,在此期間存在任何一筆貸款或信用卡還款連續拖欠3期(含)或累計拖欠6期(含)的,都將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報告中的准貸記卡連續24個月內,出現1和2標志,未出現3的,原則上不屬於不良信用記錄范圍內。
4、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一定余額;
5、未發生或已全部還清公積金貸款;
6、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房屋產權證作為抵押或祥塌沒者有價證券作為質押;如辦理公積金按揭貸款由已與公積金中心簽訂謹納合作協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擔保);
7、具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且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符合相關規定。其中:購買期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間為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購買二手房的為產權證發放之日起半年內;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商品房為取得房屋產權證3年以內,二手房為取得房屋產權證1年以內,取得房產證時間,以房產管理部門發證的日期為准。
8、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借款人向承辦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2、銀行工作人員銀行收取資料並初步審批,
3、中心工作人員中心審批;
4、銀行工作人員生成合同,辦理抵押,掃描抵押資料;
5、銀行工作人員銀行規模審批;
6、中心工作人員中心規模審批及財務審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衫基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Ⅳ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可選擇
1、保證:(1)保證人應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法定條件並且應該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擔保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3)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辦理完畢保證擔保的有關手續及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與保證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或撤銷等情況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新的擔保的,借款人須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有關手續。
2、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財產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第34條、第37條的規定。抵押財產范圍限於: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3)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4)借款人以其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的,應當以該房屋價值全額作貸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應高於貸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7)抵押登記辦理完成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辦理貸款發放手續。(8)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9)抵押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3、質押:(1)本辦法所稱質押為權利質押。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於質押的權利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出質的權利的范圍限於:①銀行定期存單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簽發的且不自動轉存的銀行存款單。②憑證式國債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代理發行並兌付的國家債券。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其他權利。(3)權利憑證載明的兌現日不得先於貸款到期日。(4)質權設定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移交權利憑證手續。移交的權利憑證為銀行定期存單的,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應當核押。(6)質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4、抵押加保證:(1)抵押加保證的兩種方式:①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指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保證責任解除,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分階段擔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證。抵押加一般保證指在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的擔保,同時保證人對處置抵押物不足清償債權的部分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共同擔保方式。(2)保證與抵押按保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
5、抵押加保險:(1)抵押加保險指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購買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險,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3)採取抵押加保險的,保險合同生效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
第二十六條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房產抵押為主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抵押值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規定比例。組合貸款的抵押權人分別為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
第二十八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借款人對抵押物無權出售、出租、變更或饋贈。
第二十九條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抵押的,抵押期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抵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抵押期間借款人擁有使用權,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完整的責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收執的抵押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遇有統一拆遷規劃時,借款人應事先通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並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前結清貸款或更換抵押物。
第三十二條在借款人結清全部貸款本息之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Ⅳ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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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是專門針對人們買房的一項專用基金,人們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進行買房,今天小編要為大家分享的是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以及公積金房貸時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
1、保證擔保
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或擔保公司為貸款人,並提供連帶責任進行擔保,保證人應與當地的公積金中心簽訂正式保證合同。
2、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借款人可用本人或兆野擁有房產的第三人作為抵押進行擔保。
3、並燃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
可通過借款人或他人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提供連帶的責任擔保。
4、質押擔保
借款人可用國債、銀行存單等有價證券作為質物進行足額的貸款擔保。
二、公積金房貸時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貸款人以及參與貸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共同還款的承諾書。
2、貸款人的婚姻狀況證明,需提供的材料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族蔽喊在單位或當地派出所開具的婚姻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書。
4、貸款人及共同貸款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貸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的購房款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期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的樓盤才行,貸款人可通過銀行按揭辦理貸款手續。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以及公積金房貸時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後也有了相應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齊家網網站,小編將一一為你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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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幾種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必須提供一定擔保方式的,主要有以下幾種:1、「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此擔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住房作為抵押財產,同時在抵押登記前提供第三人連帶責任保證。現在一般是借款人用其打算貸款購買的房屋作為抵押物,所以一般情況下,借款人不用操心沒有房屋作為抵押財產。抵押房屋借款人可以自願購買房屋保險,房屋保險是針對上述抵押房屋所購買的一種保險,當抵押房屋出現火災等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將在保險責任內進行賠償。根據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0年京房資中心計字090號文件,自2000年5月1日起,房屋保險由借款人自願購買。抵押的同時,貸款要求借款人找一家符合要求的單位為其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果借款人採用此種擔保方式,一方面他要找一家願意為其貸款做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單位,而且一般銀行將要求保證單位提供相關材料以供審核,如財務報表、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證書的復印件等,銀行通過審核認為保證單位符合有關法律要求並且對於借款人的貸款有代為償還能力時,將通知借款人持有關合同到保證單位處蓋章簽字。也就是說,借款人不僅要找一家願意為其貸款擔保的單位,而且要經過銀行審核通過並履行相關手續才可以採用此種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單位可以是借款人所在單位,也可以是開發商、專業擔保公司或願意為借款人貸款擔保的其他單位,保證的期限一般從貸款的亂歷發放日到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在保證期限內,如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將由保證單位代借款人償還剩餘貸款的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2、「抵押加保險」也稱「抵押加購房綜合保險」,是指在借款人或第三人為借款人貸款提供房屋抵押的同時,借款人還須購買保險。在這種擔保方式下,抵押物的規定同「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也是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住房抵押。「抵押加保險」時借款人不用找保證單位,但要到指定保險公司購買針對於其貸款的保險。保險包括兩種,一種是房屋保險即財險,一種是壽險,也叫喜洋洋消費借貸者定期壽險及失業特別附約,兩種保險統稱購房綜合保險。這里的房屋保險和「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中的房屋保險一樣,在前面已有所介紹,是自願購買的,所以目前採用「抵押加保險」擔保方式時,借款人必須購買的保險是壽險。壽險是針對被保險人出現失業、死亡、殘疾等保險事故而不能償還貸款所購買的一種保險,在抵押登記之前必須購買。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在保險責任內保險畢陪磨公司將賠付剩餘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的擔保方式有兩種,分別是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和抵押加保險,希望可以幫到需要幫助的朋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手斗)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