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抵押物的是否構成貸款詐騙
法律分析:在善意取得擔保且擔保真實有效的情況下,行為人取行貸款不存在貸款詐騙問題。如果借款人與擔保人惡意串通,在擔保人資不抵債或一物多抵或一物多押的情況下仍提供擔保,使借款人騙取貸款的目的得逞的,則構成貸款詐騙共犯。如果擔保人被騙而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最終導致金融機構的貸款被騙,假如金融機構放貸時沒有瑕疵,擔保人則要按照民事法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即行為人不能因侵害結果的轉嫁而逃脫貸款詐騙罪的罪責。因為行為人上述行為侵害的客體仍是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以及金融機構的信貸信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② 有真實抵押物是否構成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 構成包括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使用虛假的經濟 合同詐騙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為支持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 出口合同 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所謂證明文件是指擔保函、存款證明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所需要的文件。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州禪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冊族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③ 我被騙房子去抵押貸款,怎樣處理
沒有你本人的親自簽名和身份證,銀行是根本不可能接受抵押的。因為辦理抵押前銀行會到房管局查檔,不是本人產權的話辦不了抵押。
是抵押給什麼貸款公司嗎?這樣的話房管局不會有你房產抵押的登記,從法律意義上這種抵押是無效的。
補充:沒抓到就不會結案了。但是你還有那個「鑒定結論」可以利用。這個裁定比較莫名其妙,是什麼裁定?已經起訴過了嗎?裁定書中有沒有認定抵押合同無效?如果無效就應該歸還房產證,「放在銀行」是什麼意思?抵押合同繼續有效?這樣的裁定等於沒有裁定!
建議你咨詢下律師,個人認為是可以起訴的,你的重點是放在合同是否有效,因為假冒簽字已經可以證實,所以合同應該判無效,銀行也沒有理由扣你的房產證。至於是誰假冒、為什麼假冒、騙貸的錢怎麼追回,才是結案後才能搞清的。應該與你無關。個人看法~
還是問問律師吧,比較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