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擔保人如何解除擔保
解除擔保責任的方式有兩種:
由貸款人單方面聲明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2.擔保人與貸款人協商解除擔保合同。
為他人借款提供擔保的,要依法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
如果擔保人簽訂的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㈡ 貸款擔保人可以退出擔保嗎有這幾種辦法!
; 現在不少家庭都面臨著很大的經濟壓力,而貸款能很好的解決這弊困些問題,只要運用得到,能緩解家庭的資金壓力,幫助你度過難關。有很多人自己不符合貸款條件,會選擇找親戚朋友或家人做擔保人,那麼擔保人可以退出擔保嗎?我們來了解一下。
法律常識: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如果擔保貸款已經成功,簽訂了擔保合同,並且款項已經發放到位,那麼生效後就無法變更了,否則朝令夕改還要合同做什麼呢?
如果現在想退出擔保的話,可以嘗試以下幾個辦法:
1、拿出擔保合同,仔細閱讀條款,看有沒有想過的約定,可以取消擔保責任,如果不履行擔保義務,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合同里應該都有寫清楚。
2、擔保貸款還在審核中,並沒有簽合同也沒有放款,那麼趕緊去銀行聯系工作人員,要求拒絕提供擔保,記得要准備錄音、錄像,保留證據以免銀行起訴你。
3、在擔保法中,有兩種情況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這些都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才能解除擔保合同,否則生效後就必須履約了。
萬一擔保合同生效,你也無法退出擔保,可以看看自己當初簽訂的合同內規定,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前者責任比後者輕。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視情況而定。擔保行為一經簽訂擔保合同,那麼一般是不能夠取消,除非債權人本人同意取消擔保行為,或者是擔保行為已經履行完畢,否則的話就沒有辦法。自願簽訂的擔保合同,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擔保人的擔保關系是可以解除的,還有一種解除擔保的方式就是轉移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 銀行貸款,一般會要求找人做擔保才會放款,而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會有一定的風險,於是有不少人給別人貸款擔保後就想撤銷。那麼,這么做可以嗎?怎麼才能撤銷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麼撤銷?
給別人貸款擔保是否可以撤銷,可分為兩種情況討論,並且撤銷方法會有所區別。
1、如果是貸款人以遲虧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讓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擔保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如果是擔保人自願簽訂的擔保合同,且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生效後是不能撤銷的。想要撤銷就只能等擔保期限結束,或者是貸款人把貸款還清了,擔保關系不存在了就會自動撤銷的。如果實在是不想擔保了,建議可以讓貸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由此可見,貸款擔保人並不是想擔保就擔保,不擔保就可以隨便撤銷的。大家在做擔保人之前還是要考慮清楚,弄清自己要承擔哪種擔保責任,如果是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這種風險碼卜神是比較大的。
擔保人要隨時做好給貸款人還款的准備,一旦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就得扛起替貸款人還款的責任,用自己的個人財產替貸款人還款,直系親屬的財產不會計算在內。而要是不還款也會被貸款機構追責,並且會影響個人信用。
㈢ 銀行貸款擔保人能不能中途停止擔保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
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